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聊城第五中学2024)



聊城第五中学聊城第五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502000202401000706A_001
二、合同名称:聊城第五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502000202401000706
四、采购项目名称:聊城第五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聊城第五中学
地    址:聊城市柳园北路21号
联系方式:15965258216
供应商(乙方):聊城天工和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办事处兴华西路63号
联系方式:151665101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物业管理服务

1
21.6
21.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聊城第五中学
采购方式:超市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0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聊城第五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4.7.5(3).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聊城第五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编号:SDGP371502000202401000706A_001计划编号:37150200020515320240010采购人:聊城第五中学供应商:聊城天工和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聊城市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采购人(全称):聊城第五中学供应商(全称):聊城天工和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聊城第五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聊城第五中学物业管理服务。2.服务地点:聊城第五中学。3.服务内容和范围:详见本合同条款。二、服务期限:9个月。三、服务标准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陆仟元(¥216,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李辉。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216,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9个月共计: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陆仟元(¥216,000.00元);每月8日支付,其中寒暑假期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据实结算。由聊城第五中学支付。□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7月4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聊城第五中学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4年7月4日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办事处兴华西住所:聊城市柳园北路21号,路63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5965258216,电话:18306358225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聊城柳园支行账号:,账号:1275200000137841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9个月,自2024年7月4日---2025年3月31日。1.3服务内容: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维修服务。具体包括:校区内地面、楼梯、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卫生区域的保洁,校区院落内的绿化养护、公共实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1.4服务的进度安排:按本合同条款执行。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聊城第五中学物管办。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七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本项目共配备人员10名。其中保洁班长1名、保洁人员7名、勤杂工1名、维修工1名。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无偿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物业用房、用水、用电。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3.检查乙方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对乙方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及改善建议。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和其它遗留问题。6.按规定及时支付物业服务费。7.向乙方提供工作器具及日常保洁用品。8.对乙方提出的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合理化建议,积极采纳并付诸实施。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根据甲方委托物业管理服务范国及事项制定工作制度和物业管理方案。保证各系统正常运行,安全无隐患、环境清洁、符合合同要求。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保持其负责区域的整洁卫生。3.乙方有按时向甲方收取合同规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权利。4.乙方派驻人员:本项目共配备人员10名。派出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政治可靠、无违法犯罪前科;出入甲方区域必须着公司规定标识服装。5.乙方对所委派物业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全负责,由此引发的一切劳动纠纷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按合同内容及工作量核算。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每月8日支付一次。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七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无。附件1服务要求及标准1、公共建筑清洁保洁和水、电、照明等设施服务规范和质量要求(一)楼内清洁保洁服务质量标准:公共区域:(1)走廊、地面、楼梯、扶手:目视地面保持干净,无杂物,无尘渍;(2)天棚:目视无尘渍、污渍,无蜘蛛网;(3)墙身、踢脚线:目视无尘渍、污渍,目视无痰渍;(4)门(表面、边框、玻璃):目视无手印、污渍、灰尘、保持光洁;(5)窗(玻璃(含边框)、窗台):目视干净,目视无手印、污渍、灰尘、保持光洁;(6)废纸篓、烟灰缸、消防器材、配电箱等:目视无污渍;(7)会议室、接待室桌椅沙发:目视无尘渍、污渍、摆放整齐、定位;(8)垃圾箱:外观干净、摆放整齐、定位、垃圾日产日清。卫生间:(1)地面:目视无积水、污渍(2)门:无灰尘、无污渍(3)玻璃镜面:无手印、水渍,保持镜面明净无污渍(4)便器:畅通、无污渍、无污垢、无臭水(5)洗手盆及台面:保持干净无污渍(6)墙面、天棚:无污渍、无灰尘、无蜘蛛网、瓷砖表面光洁水电设施:校内水、电、线路及下水管道等公共设施维护维修服务。(二)清洁保洁要求(1)所有建筑物的楼梯、通道、厅堂等公共部位每天清洁2次,巡回保洁。(2)公共洗手间、卫生间每天清理2次,巡回保洁。(3)每天2次收集垃圾,确保无长时间未清理的积存垃圾。(三)卫生间保洁要求(1)及时冲洗大小便池、不留有脏污,无异味(2)卫生间大小垃圾桶的清倒、擦拭,无异味,目视干净,及时清倒手纸篓,篓内手纸不得多于2/3。(3)及时拖擦地面,无垃圾、无污垢;(4)定时擦洗云台、面盆等卫生设备,无异味;(5)定时擦拭门窗、墙壁、窗台、纱窗,目视明亮无污迹;(6)定时消毒,喷洒除臭剂、清香剂,卫生间必须按要求放置樟脑球、除臭球,保证卫生间无异味,(四)公共设施管理要求(1)安排专人负责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及使用管理。(2)校园内水、电、插座、照明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正常。(3)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五)其他要求遇学校大型活动或重大节日、庆典及大型会议,全力提供室内外环境保洁、协助校方进行会场布置,以满足活动需要。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规范和质量要求(一)负责房屋及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与维保服务,包括房屋及设备设施运行的应急处理工作。(二)负责对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了解设备工作状况,合理安排每日工作。(三)负责校区内所有楼宇的房屋及设备、设施运行与维保的质量控制。附件2(一)、费用明细(10人)明细为:保洁班长:4300元/月/人(1人),保洁人员:2750元/月/人(3人),2400元/月/人(2人),保洁人员:2350元/月/人(1人),2300元/月/人(1人),勤杂工(含垃圾外运500元):2700元/月/人(1人),维修人员:4300元/月/人(1人),10人合计29000元/月。(此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服装费、税金、管理费等费用)。(二)、寒暑假所有人员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据实结算。(三)加班工资:保洁50元/天,维修人员130元/天,勤杂工60元/天。(四)根据上述约定,据实结算。附件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