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普陀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2024)



一、合同编号:11N08408292X20241801

二、合同名称:西部区域性医疗中心(暂定)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07000240809121070-07141974
四、项目名称:西部区域性医疗中心(暂定)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
联系方式:62641929
供应商(乙方):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宏宇(男)
地址:
联系方式:021-6327900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西部区域性医疗中心(暂定)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数量: 1.00 
   单价(元): 91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西部区域性医疗中心(暂定)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甲方制定的本项目计划推进节点日期前,提交相应文件的书面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报告的批复文件,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到完成服务内容为止。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
91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西部区域性医疗中心(暂定)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合同(11N08408292X20241801).pdf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受托方(乙方):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传真:电话:通讯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项目联系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合同内部编号:合同统一编号:11N08408292X20241801西部区域性医疗中心(暂定)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08408292X20241801合同内部编号:委托方(甲方):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住所地:大渡河路1668号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郭琪刚通讯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电话:62641929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上海市普陀区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88弄21号3层住所地:333-9室法定代表人:邱宏宇项目联系人:钱馨芸上海上海市普陀区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88弄21号3层通讯地址:333-9室,1电话:021-63279000传真:电子信箱: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西部区域性医疗中心(暂定)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工程范围:西部区域性医疗中心(暂定)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技术服务的目标:按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合同;3.技术服务的内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4.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提交整个项目的可研工作履行完毕。第二条乙方应当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2.履行期限:乙方应当在甲方制定的本项目计划推进节点日期前,提交相应文件的书面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报告的批复文,2件,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后至提交整个项目的可研工作履行完毕。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4.报告完成后,乙方提供甲方文本数量6本。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3.1.甲方权利义务:3.1.1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甲方若已有以下资料应免费提供给乙方一份:(1)建设单位情况;(2)项目相关会议纪要、合同协议、政府发文等;(3)土地协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规划意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4)规划局有关规划参数的批准文件;(5)经有关方面征询的地块建设项目的规划、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卫生防疫、水、电、煤、通信、交通和消防等;(6)地形图、地质资料、详勘;(7)规划设计总体位置平面图;周围环境及其规划情况;拟建项目的规划用途及分类情况;(8)初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图纸、结构加固方案、装修标准、各专业设计说明等);(9)设计概算。3.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汇报工作进度或对乙方的报告和其他工,3作提出建议和意见。3.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全部项目资料清单,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书面的资料签收书,乙方发现甲方未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的,或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已过时或有明显错误及缺陷的,应当在甲方提供前述材料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补充、修改;(4)甲方要求乙方汇报工作进度或对乙方的报告和其他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的,乙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5)乙方应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质量满足本项目专家评审和审批部门的要求,通过专家评审会和审批部门的审查;(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有关资料有保密义务,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继续有效;(7)乙方应当自行收集本项目所需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范,并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8)乙方应对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并提出优化建议,保障概算完整性及合理性;(9)乙方应就工作进度及时与甲方保持沟通,如有发生逾期完成工作的风险,应当提前合理时间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但非经双方另行协商甲方书面同意工作进度不发生变化。3.其他:(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应准确无误,若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或数据有异议时,甲方应及时负责解答,并尽可能给乙方的工作提供方便。,4(2)甲方应对乙方工作提供及时的、合理的相关协助。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为:1.乙方向甲方收取服务费合计人民币:玖拾壹万捌仟元整元整(RMB:918000元)。服务费包括乙方进行本项目上述服务工作所有应交纳的各项税费、文件编制复印费、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餐费、工资、奖金、津贴、个人保险等一切费用。本合同价(中标价)为暂定价,最终工可合同价按实际批复概算总投资为基数,按“中标价/项建书总投资匡算*最终批复总投资”进行调整,且不超过最终批复概算和合同金额。2.服务费支付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上级单位批复后一次付清服务费,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转账为准,项目单位付款前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正规发票。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为预付款;第二期:完成正式工可文本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期:完成正式工可批复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四期: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甲方在付款前,乙方须向付款方提供内容完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要与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保持一致。因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由提供发票一方承担,且不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变动,按照变动,5后的政策执行。费用每次支付的时间与金额,具体需根据财政当年预算情况支付,最终到账以财政拨付为准;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账号:第五条双方确定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遵守的保密义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按甲方的要求承担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成果报告等承担保密义务;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七条违约责任7.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7.2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第2条的约定进度和时间进行工作,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若逾期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行为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项下工作必须调整或因工程调整等甲方原因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2000元/每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7.3乙方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及时负责修改,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因此发生的工作进度迟延按本合同7.2条的约定处理。,67.4乙方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因己方原因发生调概的,按调整比例在服务费用中予以扣除,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20%;因乙方原因致使可行性研究报告失实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20%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7.5乙方编制投资估算时应根据本项目项目特点编列可能发生的全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若实际实施时发生上报投资估算未列明的工程建设其它费用项目,每缺少一项,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万元/项的工可编制合同费,最大扣减数不大于工可结算价的10%;第八条其他1.甲乙双方优势互补,乙方应充分发挥甲方的前期优势,具体合作由甲乙双方另行友好协商。2.乙方在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后,乙方应在报告的评估与审批过程中,积极配合甲方参加各次评估、答疑会议,并以最短时间内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完成对的必要调整,以保证甲方在最短时间内取得批复。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7法定代表人性别:2024-09-19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邱宏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1.提交(某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郭琪刚,(签名)2024-09-19乙方:,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邱宏宇,(签名)法定代表人性别:,男2024-09-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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