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规划编制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详细采购合同公告(乡城县自然资源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33362024000045-1
二、合同名称:乡城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
三、项目编号:N5133362024000045
四、项目名称:乡城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乡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乡城县香巴拉镇金珠路3号
联系方式:0836-5826313
供应商(乙方):四川锦都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科中路32号1栋5楼2号
联系方式:182800045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乡城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
1(项)
¥1,232,000.00
¥1,232,000.00
功能包括土地性质划分及土地指标确定,对土地的使用性质及建设强度提出控制要求,用以指导乡城县的土地出让及开发,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合同金额: 1,23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17日
履约地点:乡城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乡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9月19日
乡城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3362024000045-1履约地点:乡城县签订地点:乡城县签订时间:2024年07月15日采购人(甲方):乡城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人地址:乡城县香巴拉镇金珠路3号供应商(乙方):四川锦都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科中路32号1栋5楼2号-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乡城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1,232,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1,232,000.00品目编码C13010000品目名称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采购标的乡城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服务范围乡城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叁万贰仟元整(¥1,232,000.00)二、服务要求1.现状分析采取现场踏勘、公众调查等方式,结合国土利用变更调查、影像、确权登记、大数据等数据,对详细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的自然条件、生态本底、历史文化资源、人口规模、土地利用、土地权属、地下空间利用、建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重要企业、综合交通、公用设施、综合防灾等现状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土壤污染、地质灾害等相关状况,梳理分析上位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必要时征求公众意愿、利害关系人意见以及相关部门意见,了解社区治理现状,总结现状特征,分析存在问题,挖掘发展条件。2.总体定位统筹考虑发展条件与上位规划要求,明确单元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单元主导功能应以上位规划确定的单元内主导国土空间二级分区或主要土地用途为基础。3.底线管控落实总体规划划定的绿线、蓝线、黄线、紫线、地质灾害隐患避让范围等底线要素。4.用地布局结合地块开发意向及利害关系人意见,确定用地功能和布局,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确定的用地分类标准,将规划用地细分至二级类,有条件的可细分至三级类,明确土地使用兼容性及建筑面积兼容比例。-第2页-5.地块控制指标5.1容积率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明确地块容积率。原则上各类用地容积率采用上限控制,工业用地采用下限控制,有特殊要求的可同时规定上限和下限5.2建筑密度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明确地块建筑密度。原则上各类用地建筑密度采用上限控制。5.3建筑限高落实单元详细规划对建筑高度的控制要求,明确地块建筑限高。5.4绿地率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明确地块绿地率。原则上各类用地绿地率采用下限控制,工业用地采用上限控制5.5其他指标。包括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绿地与开敞空间、市政公用设施和防灾设施、停车配建、海绵城市(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可渗透地面面积)等,可根据相关规范和实际情况细化确定控制要求。6.综合交通6.1区域交通落实并细化铁路、高速公路等区域性交通设施的用地边界及防护宽度。6.2道路交通道路等级体系,落实并细化各级道路红线、交叉口形式等,确定道路断面形式。6.3公共交通落实并细化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控制要求,明确城市轨道交通、公交站点、公交首末站的位置及规模。6.4慢行交通落实并细化慢行系统的走向和宽度,明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位置及规模。6.5机动车停车设施落实并细化公共停车场(库)的位置及规模。6.6加油(气)站、充(换)电站-第3页-落实并细化加油加气加氢站、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布局,明确加油加气加氢站、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位置及规模。7.公共服务设施7.1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落实公共服务设施边界及管控要求等。7.2非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细化确定公共服务设施位置及规模。8.绿地与开敞空间8.1绿地系统严格落实城市绿线要求,在保证绿地的空间结构不改变、人均公园绿地指标不减少、防护绿地标准不降低的基础上,确定公园绿地、广场、防护绿地边界及规模。8.2水域严格落实城市蓝线要求及单元内主要水域及其水系的规划控制线(含临水控制线及水系规划管理范围线)和管控要求,确定湖泊、水库的面积和控制范围。8.3生态廊道落实生态廊道布局等管控要求。8.4通风廊道落实通风廊道布局等管控要求。9.市政公用设施和防灾设施9.1给水工程明确给水设施的位置及规模,主干管网的布局及管径,细化落实次级干管的布局及管径。9.2排水工程明确排水设施的位置及规模,主干管道的布局及管径,细化落实次级干管的布局及管径。9.3供电工程明确重大变配电设施的布局及规模,以及高压走廊、中压电网等廊道的布局及控制要求。-第4页-9.4燃气工程明确燃气设施的布局及规模,燃气管网的管径、压力参数及布置要求。9.5通信工程明确重大通信设施、无线基站的布局及规模。9.6环卫工程明确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位置及规模。9.7防灾设施明确特别危险物仓储、防洪、防潮、排涝、抗震等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方面的防护标准和控制要求。确定人防工程设施、应急避难场所、应急医疗等设施的布局及规模。9.8管线综合细化确定市政设施管线空间布局。10.地下空间根据现状条件和地块开发需求,细化确定地下空间用地功能、建筑面积、空间边界、出入口位置等控制要求。11.竖向根据现状条件和地块开发要求,细化确定道路坡度、控制点标高。12.历史文化保护根据历史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要求,明确对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工业遗产、古树名木、地下文物、非物质文化等历史保护要素的具体保护措施。13.城市设计确定空间形态结构、开敞空间体系、重要景观界面和节点等管控内容。14.土地整备14.1划定土地整备范围-第5页-根据现状权属、规划建设意向、土地管理相关政策等,划定土地整备范围。14.2提出土地整备方案明确各类用地的整备主体、整备路径、补偿标准,核算净地价、前期费用、拆迁费用、补偿费用、回迁成本、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土地整理费用、其他费用等,明确改造建设量。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369,600.002024-07-31四川锦都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616,000.002024-09-28四川锦都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完成相关编制工作,并且通过审核,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3246,400.002024-12-31四川锦都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完成全部工作成果文件归档,并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第6页-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不超过本项目实收设计费金额。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6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乡城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乡城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乙方:四川锦都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热龚洛绒丹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陈晓婷地址:乡城县香巴拉镇金珠路3号,地址:成都市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科中路32号1开户银行:农行乡城县支行,栋5楼2号账号:2259110104000413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八里庄支签订时间:2024年07月15日,账号:4402080709100032053签订时间:2024年07月15日-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详细规划编制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详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