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溆浦县应急管理局2024)


溆浦县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营房室内装修工程)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9-20
采购合同编号: 溆财采计(2024)094
采购人(全称): 溆浦县应急管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芷江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溆浦县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营房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溆浦县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营房室内装修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4)094;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项目经理:冯春林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836565.97元 ;大写:叁佰捌拾叁万陆仟伍佰陆拾伍元玖角柒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1
芷江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溆浦县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营房室内装修工程)

详见合同附件
详见合同附件
详见合同附件
详见合同附件
详见合同附件
3836565.97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自2024年9月10日开工,至2024年10月20日竣工;
履行期限:40天;
地点:怀化市溆浦县;
方式:包工包料。
4.付款:
(1)合同签订后支付 30%预付款合计 1151904.08 元(以财政到账为准)
(2)工程全部完成,现场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造价 50%合计 1919840.13 元(以财政到账为准)
(3)工程结算通过财政评审或审计审定后,拨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剩余 3%做为工程质保金(不计息)(以财政到账为准)。
(4)工程保修期壹年,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8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溆浦县
9.合同主体

甲 方:溆浦县应急管理局
乙 方:芷江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怀
法定代表人:唐荣勇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874553255
电 话:19892988288

传 真: /
传 真:/

地 址:溆浦县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芷江支行

帐 号:/
帐 号:43001510072050000031

 

附件下载:

附件.pdf

#idc error#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溆浦县应急管理局承包人(全称):湖南芷江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溆浦县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营房室内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溆浦县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营房室内装修工程)项目2.工程地点:怀化市溆浦县3.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4.工程承包范围:溆浦县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营房室内装修工程)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清单工程量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工期总天数:40天。三、工程质量标准1.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2.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3.《装饰装修工程施质量验收规范》4.《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25.《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6.本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要求达到:合格工程7.甲方按乙方承包工程总额的3%扣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质期为1年,质保期满后经甲方检验合格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四、合同金额1.签约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3836565.97元叁佰捌拾叁万陆仟伍佰陆拾伍元玖角柒分人民币。双方商定本项目根据中标价及合同签订的工程量计算,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另行计算,根据双方签订的增减项目单,现场签证单位标准,工程量按实际所施工项目及数量结算。1.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提交审计单位审核,以审计单位审核结果为准。2.本项目采取包工包料方式。五、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1.甲方提供数据真实准确的原始水电线路图、房屋结构图、平面图并交付钥匙。2.甲方委托舒玲为甲方项目监理,按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施工质量、进度及标准进行监理。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要求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3由甲方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责任。4.乙方在施工期间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与甲方充分沟通,确保不影响甲方的工作生活下进行施工。5.网络信息改造等非乙方工程预算表所提供服务内项目的工作必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人员搬移等工作。7.本工程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8.因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二)、乙方六、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乙方提供相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对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付款方式和工程进度款支付(按工程形象进度及完成的工程量支付)1.自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合同金额付款30%作为预付款(以财政到账为准)2.工程量全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50%(以财政到账为准)3.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结算审定金额的97%,剩余3%做为工程质保金(不计息)(以财政到账为准)4.工程保修期壹年,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以财政到账为准)七、结算1.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须参加甲方对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3.指派冯春林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造成的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5.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如果条件不具备,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执行,如果条件具备,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赶工费用。6.由于乙方原因致工程质量问题而返工,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则按1000元/天进行扣款。7.其他非属乙方原因(包括不可抗力等)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八、工程竣工验收建筑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时间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既不确认又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超过七天,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可自行离场,并解除乙方按合同所应承担的安全保护义务。2.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将房屋投入使用,否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九、材料及设备一5-1.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乙方应按采购清单的《工程预算书》(合同附件)供应材料、设备,若乙方供应的材料与《工程预算书》不符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3.乙方材料进场,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必须由监理人员、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并登记造册,甲方应在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验收,如甲方届时不参加验收或验收后不签字确认又不提出书面意见的,则在通知24小时后视为甲方默认验收通过。十、工程变更1.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2天向乙方发出书通知,2.所有的设计方案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按原方案施工或者中止施工,乙方决定中止施工的,甲方承担乙方的窝工等损失,工期顺延。3.因甲方变更设计方案,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工程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4.由于设计方案变更,造成乙方已购的原项目材料积压超过10%,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5.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自变更设计方案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在接到变更通知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6-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签字确认,或提出异议,如因甲方未能按规定时间签字确认,则视为甲方已经签字确认,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7.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若甲方在乙方告知后仍要求进行设计变更,甲方应向乙方书面承诺: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否则,乙方有权按原设计施工或中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十一、安全生产和防火1.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3.乙方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依照规定承担一切事故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500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银行基本利率支付利息。2、若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按5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三、争议解决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解除和终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十五、附则1.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县应发包人(甲方)浦县应急营理局法定代表人:D委托代表人:C电话:5M承包人(乙方);芷江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名:芷江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号:4300151007205000003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芷江支行签约日期:2024年8月70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