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大堤通信网络整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沅江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



沅江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沅江市一线防汛大堤通信网络整治服务项目(包2)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9月20日

采购合同编号:沅财采计[2024]000108号-1

采购人(全称):沅江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盛维山恩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沅江市一线防汛大堤通信网络整治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4]000108号

3、项目内容:沅江市一线防汛大堤通信网络整治服务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周国强

6、联系电话:18390437772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98837.43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9月20日,完成日期:2024年12月09日。总日历天数:80天。

2、地点:沅江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沅江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9-20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9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沅江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8390437772
电 话:0731-82896789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经开区人民东路二段169号铭城绿谷15栋2408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四方坪支行

 
帐 号:81170309000024455

附件下载:

盛维山恩.rar

7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掂法定庾里位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3.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找他人提供相类似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4.合同的变更14.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4.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4.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5.合同中止与终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5.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6.合同转让和分包16.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6.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亚17.不可抗力武17.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润17.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公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7.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8.解决争议的方法18.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18.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方式提起诉讼: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采购合同编号:沅财采计[2024]000108号(甲方)采购人(全称):沅江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乙方)供应商(全称):盛维山恩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沅江市一线防汛大堤通信网络整治服务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4]000108号(3)服务内容:沅江市一线防汛大堤通信网络整治服务项目一包2,包含保民垸、长春垸:整治电杆、拆除电杆、新设拉线、新设吊线、新建光缆、拆除光缆等。2.合同金额3元(1)合同金额小写:1098837.43大写:壹佰零玖万捌仟捌佰叁拾柒元肆角叁分(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月日:总日历天数:大年起始日期:_年月日,完成日期: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方式:交钥匙工程X付款:4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银行信息:开户名称:盛维山恩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砚瓦池支行帐号:1901011519100074277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口提请仲裁: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两份,供应商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114年9月20日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益阳市甲方:沅江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乙方:盛维山恩网络通信有A6限公司(公章)信息化局(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大委托代理人海海鹏委代理人五月电话:电82896789传真真:海鹏委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海五月82896789电话:电传真真:L商银行长沙砚瓦池支行开户锅帐号:1901011519100074277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与协议书第二条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服务项目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对于服务项目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整改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服务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7.质量标准和保证7.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宗(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7.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服务项目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9.法律适用1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0.通知哪项:20.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0.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1.合同未尽事项21.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2.合同生效22.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8.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8.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8.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知识产权保护9.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9.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9.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0.保密义务10.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山工业品甲11.合同价款支付11.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络11.2甲方应当在服务项目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后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在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乙方。11.3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2.伴随服务12.1乙方应提供下列服务:(1)服务项目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服务项目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12.2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3.违约责任13.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汛大堤通信网络整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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