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 支管网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渠县土溪镇财政所2024)



一、合同编号:N5117252024000060-1

二、合同名称:渠县土溪镇人和社区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7252024000060

四、项目名称:渠县土溪镇人和社区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渠县土溪镇财政所
地址:渠县览阙路16号
联系方式:0818-7811398
供应商(乙方):四川极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玫瑰街77号2幢15层1516号
联系方式:1556511064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渠县土溪镇人和社区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项目
1(项)
¥1,397,956.15
¥1,397,956.15


合同金额: 1,397,956.15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柒仟玖佰伍拾陆元壹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15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履约地点:渠县土溪镇人和社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渠县土溪镇人和社区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001.pdf
渠县土溪镇财政所
2024年09月20日

渠县土溪镇人和社区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项目-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17252024000060-1履约地点:渠县土溪镇人和社区签订地点: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签订时间:2024年09月13日采购人(甲方):渠县土溪镇财政所采购人地址:渠县览阙路16号供应商(乙方):四川极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玫瑰街77号2幢15层1516号-第1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渠县土溪镇人和社区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7252024000060)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渠县土溪镇人和社区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渠县土溪镇人和社区3.项目编号:N51172520240000604.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单价(元):1,397,956.15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1,397,956.15品目编码B99000000品目名称其他建筑工程采购标的渠县土溪镇人和社区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项目工程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柒仟玖佰伍拾陆元壹角伍分(¥1,397,956.15)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和规范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2.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柒仟玖佰伍拾陆元壹角伍分(小写金额:1,397,956.15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第2页-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79,891.232024-09-25四川极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签定合同进场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21,076,426.242024-10-30四川极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工程梭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7.0%。341,638.682025-10-30四川极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五、项目经理姓名:刘定坤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川2512018201910371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6)暂列金额:(7)评审报告;(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第3页-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质量保修范围: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排水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2)保修期: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排水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若双方约定的保修期低于国家相关规定,则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免费(包括但不限于免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等)进行维修,达到质量标准。在保修期内自接到采购人保修电话起,1个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以上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签订合同时落实维护人员队伍及人员名单和手机联系方式给甲方,如有人员变动的第一时间主动向采购人提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3)缺陷责任期:12个月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侵害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维权费用等。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对此均应承担连带责任及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的,应按监理单位及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4)乙方不得本工程转让分包,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对甲方造成工期延误情形的,视情况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工期每延误一日按万分之2计算违约金。(5)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6)乙方拒不执行保修期责任和服务承诺,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09月13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签订。十四、补充协议-第4页-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合同签订之日起_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8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__2_份,乙方执__6_份。甲方:渠县土溪镇财政所(盖章),乙方:四川极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郑燕,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杨洋地址:渠县览阙路16号,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玫瑰街77号2幢15层1516号开户银行:四川渠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账号:88170120002917956,账号:51050186083600001342签订时间:2024年09月13日,签订时间:2024年09月13日-第5页-渠县土溪镇人和社区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17252024000060-1履约地点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签订地点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签订时间:2024年09月13日采购人(甲方):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地址:渠县土溪镇览阙路16号供应商(乙方):四川极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发》及渠县土溪镇人和社区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7252024000060)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渠县土溪镇人和社区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渠县土溪镇人和社区3.项目编号:N51172520240000604.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单价(元):1397956.15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1397956.15品目编码N5117252024000060品目名称支管网建设采购标的渠县土溪镇人和社区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项目工程范围详见附件品目编码N5117252024000060品目名称支管网建设采购标的渠县土溪镇人和社区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项目工程范围详见附件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4年09月55日计划竣工日期:70n年10月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和规范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依据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包括符合规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的内容进行施工,须符合并满足设计、国家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采购人使用要求,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2.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材料要求:(一)材料、设备选用要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其中装饰材料、安装材料选用必须得到采购人现场代表的认可,施工全过程由过控人员全程现场监督。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主要材料质量不低于本项目建议材料质量。(二)施工前,所有材料交采购人检测检验并提取样品保存,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工。采购人随时提取施工现场样品与施工前样品比对并检测。材料、设备选用必须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施工要求:满足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施工相关要求的规定。工程施工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并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供应商除按工程图纸及说明施工外,还必须严格满足国家颁布的现行安装及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安全责任: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应合理规划,减少噪音、扬尘等污染,保护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柒仟玖佰伍拾陆元壹角伍分;(小写金额:1397956.15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县财政拨付资金进度情况逐步予以支付合同价款。五、项目经理姓名:刘定坤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2512018201910371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6)暂列金额:(7)评审报告;(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L设(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004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质量保修范围: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排水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2)保修期: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排水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若双方约定的保修期低于国家相关规定,则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免费(包括但不限于免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等)进行维修,达到质量标准。在保修期内自接到采购人保修电话起,1个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以上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签订合同时落实维护人员队伍及人员名单和手机联系方式给甲方,如有人员变动的第一时间主动向采购人提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3)缺陷责任期:12个月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侵害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维权费用等。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对此均应承担连带责任及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的,应按监理单位及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4)乙方不得本工程转让分包,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对甲方造成工期延误情形的,视情况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工期每延误一日按万分之2计算违约金。(5)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6)乙方拒不执行保修期责任和服务承诺,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秀由当事人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AL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W年09月1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主甲方:(盖章)乙方:4际中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大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玫瑰街77号2幢层层1516号地址:开户银行:中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51050186083600001342签订时间:204年09月13日签订时间:704年09月13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 支管网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