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工市场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
宁德市本级零工市场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市本级零工市场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市本级零工市场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SHYZB-2024-1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缪胧、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0593-27619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浩、缪胧、小陈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梯1907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德市本级零工市场运营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就业服务/其他就业服务
采购单位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区域
宁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17:30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浩、缪胧、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
0593-2916316
采购单位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0593-2761923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梯19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叶浩、缪胧、小陈0593-2916316
附件:
附件1
宁德市本级零工市场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合同.zip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甲方: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8-1号联系人:李秋玲联系电话:0593-2761923传真:0593-2870123电子邮箱:nd2761923@163.com乙方:晋江市海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和平中路110号和平国际广场C幢一楼001、二楼201、三楼301联系人:**联系电话:15859468671传真:0595-82661062电子邮箱:2057824797@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FJSHYZB-2024-148的宁德市本级零工市场运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宁德市本级零工市场运营服务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口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捌任元(¥448000元)。口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宁德市本级零工市场运营服务项目4.2服务范围: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宁德市本级零工市场运营服务等4.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4服务完成时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实现零工市场的基本功能并投入运营。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按照磋商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5.2服务内容:按照磋商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按照磋商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2—(2)服务人员组成:按照磋商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按照磋商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5.4.3其他要求:无。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6.1甲方按照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6.2具体验收时间如下:里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对本合同项目组织验收。如甲方逾期未验收,或甲方未在验收1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结果,视为乙方所提供服务符合验收要求,甲方应按第九条约定如期支付服务费用。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李秋玲为联系人,联系方式0593-2761923,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3—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4年9月20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甲方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无。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5859468671,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承诺的事项等开展本项目服务工作;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合同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1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获取的用人单位信息和个人信息,应依法保密,不得用于非本项目用途,如出现违法使用等情况,由乙方承担责任。一8.5乙方执行业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如有违法违规情形,由乙方承担责任。8.6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4-8.7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8其他:无。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本次项目费用分两次支付:9.1第一期支付时间及支付比例:乙方通过项目验收后(验收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宁德市本级零工市场验收标准”及本合同第六条约定验收时间),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足额支付合同金额的70%;9.2第二期支付时间及支付比例:宁德市本级零工市场连续运营满1年后(运营开始日为2024年10月18日)开展星级认定和年度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支付剩余合同金额(考核方式详见磋商文件中“宁德市本级零工市场工作考核表”,绩效考核得分达到70分-79分评为“三星级零工市场”,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10%;得分80分至89分的评为“四星级零工市场”,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20%;得分达90分及以上的评为“五星级零工市场”,支付全部剩余合同金额;得分未达到70分的定为不合格,不予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如甲方逾期未开展星级认定和年度绩效考核,或未在开展星级认定和年度绩效考核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考核结果,视为乙方绩效考核得分达到90分,甲方应支付全部剩余合同金额。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一、合同期限11.1本项目的运营期为1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实现线下零工市场的基本功能并投入运营;1年内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开展零工市场—5-日常运营维护,并按要求完成绩效考核工作任务。11.2.本项目乙方完成1年运营后,未出现违反合同条款情形,年度绩效考核达到70分及以上的,甲方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乙方工作成效、服务质量可与乙方续签下一年运营合同,下一年运营服务费依据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支付(最高不超过15万元),运营期不超过3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或相关文件规定须终止合同的,合同自行终止。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任一期款项的,甲方应按逾期欠付款总额每日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3)其他违约情形:无。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上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6—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口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十六、合同其他条款:无。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甲方(采购人):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11352200004016974A乙方(中标或供应商):晋江市海峡天才服务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国LIt纳税人识别号:9135058205840821X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账号:1408012109008283983签订地点: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日期:2024年9月19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工市场运营服务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