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合同公告(镇安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安县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ZALZ-GC-2024-02
二、合同名称:镇安县2023年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购置
三、项目编号:中昕CG招字SL(2024)003
四、项目名称:镇安县2023年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购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安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镇安县西沟路34号
联系方式:18091416887
供应商(乙方):镇安国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永安路8号
联系方式:091453368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516050
1(项)
¥513,050.00
¥513,050.00
具体包括林草科技推广设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资源管护设备。
合同金额: 513,0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叁仟零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5月05日
履约地点:镇安县达仁镇、柴坪镇、西口回族镇、铁长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镇安县2023年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购置-施工合同.pdf
镇安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09月23日
#idc error#合同编号:ZALZ-GC-2024-02镇安县2023年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购置合同甲方:镇安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乙方:镇安国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镇安县2023年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购置(二)工程地点镇安县达仁镇、柴坪镇、西口回族镇、铁厂镇(三)建设内容购置台式电脑13台、便携式电脑6台、A4黑白打印机9台、A4彩色打印机4台、监控设备4套、投影仪1套、扫描仪1台、碎纸机1台。望远镜9个、无人机1台、数字照相机5部、数码摄像机2部、数码摄影机1台、1.5P挂式空调14个、2挂式空调4个、3P立式空调1个、办公家具13套、会议室桌椅2套、文件柜35个、热水器4个、冰柜台、消毒柜4台、水箱1套、净水器1台。二、合同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90日历天。即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5月5日。三、质量要求和标准1.质量、技术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厂家统一标准。乙方须按厂家质保条款(公约)和服务承诺,履行质量保证及维修、维护服务。2.合同标的物为正品行货,不得涉及任何法律纠纷。甲方在使用标的物时所涉及的任何侵权诉讼,由乙方承担全责。四、品质保证1.包装为原厂标准包装,包装物完整、密封完好,各种附件、配件工具数量、资料必须齐全,与装箱单或采购要求相符;甲方不退还原包装物;乙方应随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进货发票、随货单、产品质检报告单及其他资料。2.乙方保证产品质量,承诺24月质量保障(自开具发票之日起算)。3.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免费(包括材料费、工时费和运输费等)上门更换,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不能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并返还产品折旧后的货款。折旧费按每日最高不超过货物金额的1%收取。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4.保质期内因甲方故意造成的损坏,乙方酌情收取材料及更换等费用。五、验收方式验收由甲方聘请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负责。货物到项目地点后,双方共同开箱、逐项验收。若产品不合格,供方必须在约定交货日期前调换并达到合格,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验收人员签名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收货验收单。六、合同价款及付款办法(一)合同价款工程合同价款为:伍拾壹万叁仟零伍拾元整(¥:513050.00)元。(二)支付方式项目资金支付分两次:第一次是合同签订后支付工程预付款30%;第二次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预留5%的合同资金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保修缺陷一次性付清。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七、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负责交货前确认现场装卸已具备条件。2.负责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3.负责组织人员对乙方货物逐项验收。(二)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货物包装完整、密封完好,各种附件、配件工具数量、资料必须齐全,与装箱单或采购要求相符。2.乙方负责货物的的运输、装卸。乙方送货,运费由乙方负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随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进货发票、随货单、产品质检报告单及其他资料。八、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承担未履行部分款项1‰的违约金。2.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的,或提交的货物与样品不一致的,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时,乙方除应立即返还甲方预付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二)乙方责任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2.如供方随意变更设备配置、以次充好或有其它欺骗行为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将追究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要求退换并提出经济处罚。3.乙方非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交付货物时,须每日按照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1%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2023年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设备购置清单工程量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镇安国宁商责任公司了RF镇安县林综合服务中心贸有限责公巴2074A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张未日期:2024年2月6日日期:224年22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设施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