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体亮化养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



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东港区楼体亮化养护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1020002024010009971_001
二、合同名称:东港区楼体亮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102000202401000997
四、采购项目名称:东港区楼体亮化养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    址:
联系方式:0633-7911022
供应商(乙方):山东虹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海曲东路南、文登路西(太阳海岸)
联系方式:153063300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市容管理服务

1
342.381
342.381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一年、地点日照市东港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0-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东港区楼体亮化养护服务项目合同.docx.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东港区楼体亮化养护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1020002024010009971_001计划编号:37110200024600120240052采购人: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供应商:山东虹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无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一十月一日采购人(全称):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供应商(全称):山东虹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东港区楼体亮化养护服务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东港区楼体亮化养护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履约期一年、地点日照市东港区。3.服务内容和范围:(一)服务范围:1、按照规定要求,本次采购的东港区楼体养护服务项目。包含以下六部分内容:一、楼体亮化巡查维修:共计76个项目楼体亮化(景观照明),288处单体。包括楼体亮化专用柜(线、缆)、箱式变、配电室(箱、柜)、灯具、管线、及智能控制设施和景观照明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实施养护管理。二、电气检测:对维护范围内亮化工程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并进行电气检测,确保不发生因电气线路短路等原因引发的事故,电气检测须形成检测报告。三、网络平台建设和安全维护:未维护楼体亮化服务器安全,需部署专业安全防护设备,加强网络安全安保级别,引入第三方网络安全服务公司定期进行漏洞检测与渗透测试,及时发现系统网络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处理。四、楼体亮化动画制作:主要内容为楼体亮化建筑播放动画的拍摄、设计、制作等工作。五、通讯卡维护:楼体亮化通讯卡共计245张(移动180张,联通65张)。六、控制设备迁移改装:根据实际需求,对集中控制系统的控制设备进行优化升级或迁移安装。(二)养护内容:1.灯具及附属:照明灯具及附属设施完整,无损坏、无变形、无断亮,安装稳固、无脱落、无锈蚀,连接可靠,符合原设计要求,灯具连接绝缘良好,无破皮、绝缘、电缆接头、镇流器、保险、继电器等部件完好。照明灯具无歪斜,无损坏,无缺失。并协助招标人办理供电手续。2.配电柜控制柜:加强控制柜管理,保障工控机、路由器、显示屏正常使用。测量电压、电流和接地电阻,更换破损、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开关、断路器、接触器、路由器、显示屏,门锁检修、清扫灰尘等。3.电缆线路:日常巡查线路,更换破损、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的电缆、标志桩、井框,处理线路缺陷、可恢复落地的架空临时电源落地等4.运行控制系统维护和安全防护:实时监控景观照明灯光及灯箱控制系统,定期进行漏洞检测与渗透测试,及时处理系统各类故障,升级网络安全防火墙,及时发现系统网络存在的安全隐患、系统故障并处置、上报,记录台账。5.建立专职资料员管理的亮化系统资料、检修维护日志,管理档案(含电子文档)。6.安排专职人员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新建设施移交、旧设施拆除、迁移、接用亮化电源等工作。7.清理亮化灯具、变压器(柜)的乱贴乱画,保持显示屏、灯具、机柜清洁。8.产品要求:中标单位更换的灯具、开关、机柜、电线等质量品质不得低于原有景观照明设备的品质。9.对已使用五年以上的亮化灯具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照度、均匀度测试,并建立测试记录台账。10.配合做好各类保障、维修派工单、联系单(函)、媒体曝光、领导交办事宜的处理工作。配合招标人清理私拉乱接设施。11.及时分析排除现场设备的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到简单故障及时排除,一般故障4小时内修复,故障可能影响开关灯的,必须在当天开灯前修复,其他故障24小时内修复。紧急故障在半个小时小时内到达现场,存在有动画宣传标语播放异常的,需立即关闭,并随时报告抢修进程。特殊故障确难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时限。12.做好全天候巡检工作。对维护范围内的现场设备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例行巡查维护,包括灰尘清洁、线路整理、数据测量、开关量检查、设施设备更换、查漏补缺以及设施标签检查、修复等。13.巡查报告社会景观照明设施(非招标方建设维护)的运行情况并提供技术支持及协助招标人管理社会景观照明设施,保障东港区景观照明设施正常稳定运行。14.其他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工作。(三)养护要求:1、中标单位必须按照维护区域建立维护项目部,明确项目部负责人,其应具备相应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相关岗位工作(作业)人员持有与岗位相匹配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项目部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应报招标人备案(含资格证书复印件),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的,需报招标人同意。2、中标单位须应按制定的实施方案编制月、周、日维护作业计划,包含巡查计划,以及灯具维护、安全专项检查、各类数据检测等专项计划。中标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执行情况修正次月维护计划。3、中标单位应建立巡查、巡修、抢修机制,做到查、修分离,提高隐患、故障的发现、处理效率。巡查必须按计划执行一天一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结果须及时上报。4、中标单位须按照巡查结果及时处理各类故障,并将维护结果上报招标人。5、中标单位应加强维护档案管理,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维护档案,装订成册并实行电子化管理。6、中标单位白天开灯巡修的。因运行故障等特殊情况确需在白天送电抢修的,必须事先报告招标人批准。7、中标单位应建立故障报修紧急热线,确保24小时畅通。中标单位应建立统一调度机制,统筹故障抢修工作,并及时反馈维护结果。8、招标人发现城市景观照明故障或者接到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后,中标单位应立即进行现场核实,并及时组织维护和抢修。9、照明设施发生故障后,应在发现或接到报告后1h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处理及时率应达100%。单灯报修、光源多点故障应在12h内修复;变压器、配电箱故障应在24h内修复。一般故障应及时修复,发生大面积熄灯故障,维修人员应在发现或接到报告后12h内修复。10、对照明设施被盗被损,或由于交通事故及其他工程施工造成损坏的,应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应组织维修人员在24h内修复。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故障应2-3日内修复。11、发现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上有乱贴乱画或悬挂广告等非照明设施或遮挡景观照明说的,应当及时组织清除。12、涉及重大安全运行故障或突发事件,中标单位应在接报第一时间报告招标人,并在接报半小时内赶至现场组织处理。13、中标单位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检查、消防隐患排查,并做好安全工作台账等。14、中标单位应建立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指定抢修负责人。在重大节庆活动、防汛、防雷、暴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涉及重大安全运行故障或突发事件等,中标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的程序及要求处置。15、中标单位须按时、保质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应急、突击任务和临时工程等其他工作。16、中标单位须采取全覆盖网格化巡查管理模式,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对招标人管理区域内全覆盖巡查,对区域内存在的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并报送。17、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系统的全面维护服务,保障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1)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安排专人做好系统值班工作。2)做好线上开关灯和线下开关灯巡查。3)对于维护服务请求,30分钟内响应,达到100%的服务响应度。4)异常开关灯灯紧急故障需立即响应,并尽快到达现场提供服务,直至故障排除为止。5)故障修复时间需满足相应系统维护要求。6)遇到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或异常天气需做好保障工作。(四)人员配备要求:1.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少于4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二级建造师(机电安装专业);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资料员1名(具备有效的资料员证书)。2.项目部正常维护作业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持电工作业证人员不少于4名持高空作业证的人员不少于4名,持有驾驶证人员不少于2人。(以证件及劳动合同为准)3.中标单位必须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开展维护作业,要求项目负责人、抢修负责人24小时手机开机,维护项目各参与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技术人员及设备清单序号姓名专业注册情况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1何承龙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2杨丽霞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3王浩设备安装安全员/专职安全员4陈惠元设备安装资料员/专职资料员5杜家兴电工作业登高架设电工作业登高架设/维护作业6徐强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维护作业7刘召兵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维护作业8郭凤海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维护作业9丁文明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维护作业10郭凤祥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维护作业11乔勇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维护作业12胡鹏宗电工作业电工作业/维护作业13刘召军电工作业电工作业/维护作业14崔永伟电工作业电工作业/维护作业15胡冬明电工作业电工作业/维护作业16王国东驾驶员驾驶人员/维护作业17牟进军驾驶员驾驶员驾驶人员//维护作业序号名称名称车号车号车号备注备注1巡查车辆巡查车辆鲁LF11112鲁LF11112鲁LF11112自有自有2巡查车辆巡查车辆鲁LD31089鲁LD31089鲁LD31089自有自有3巡查车辆巡查车辆鲁LK272E鲁LK272E鲁LK272E自有自有4巡查车辆巡查车辆鲁LD15319鲁LD15319鲁LD15319自有自有5巡查车辆巡查车辆鲁L15W07鲁L15W07鲁L15W07自有自有6巡查车辆巡查车辆鲁L92Z79鲁L92Z79鲁L92Z79自有自有7高空作业车高空作业车鲁L16807鲁L16807鲁L16807租赁租赁8无人机无人机///自有自有乙方应具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合同的工作任务的技术力量。乙方用于到该项目的设备需满足项目具体实施的要求。(五)车辆及养护工具配备要求:中标单位必须配备合理的巡查、巡修、抢修人员和车辆机械,同时具备各类养护管理工具,提高养护工作效能。1.具备18米及以上高空作业车1辆;具备巡查车2辆:无人机1架。(证明资料:提供所有权证明资料或租赁合同、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及清晰能见车牌的彩色照片)2.每辆车必须按招标人要求装载GPS系统等设施,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六)其他要求:1、中标单位应接收需要维护的景观亮化工程,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招标人,并由相关单位处理。2、为保证设施运行正常,保证运行安全,景观亮化的迁建、拆除由中标单位拆除或保护,相关单位承担费用。3、中标单位应为参与本项目的企业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证明文件。中标人应安排专职安全员现场安全管理,并有安全日志、书面资料。4、中标单位养护人员在养护期间因正常养护或招标人派遣的委托工程任务内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责任。5、中标单位须安排专职人员配合招标人做好景观照明工程移交接管等工作。6、养护期限内发生偷盗视为养护单位看护不当,由养护单位承担修复的所有费用。偷盗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招标人管理人员反映,同时向辖区内派出所报案,同时进行设施修复。7、经招标人同意在景观照明设施上接电、安装设施的,中标单位应给与配合,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检验,对违规操作、存在安全隐患、不达标准的要予以制止。8、对外力破坏造成景观照明设施损坏的,中标单位应恢复损坏设施。并向责任方索赔(不可抗力除外)9、对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在景观照明设施上接线用电、安装架设设施、设置牌匾的,中标单位应及时拆除,并向责任方索赔产生的相关费用。10、文明施工。景观照明维护作业应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尽量减少对业主和住户的影响,作业区间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警示灯等,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并减少对交通等的干扰。维护作业必须文明,做到工完、料清、场清。11、中标单位必须具备本地化服务的相关能力。12、中标单位在签订维护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安全及廉政合同。13、具体考核办法详见《东港区市政公用设施专业养护管理考核办法》。14、协助招标人完成景观亮化设施的电费补贴、数据统计、设备存放等工作。(七)保护技术资料的要求:1、中标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招标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料。2、中标单位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对每个维护项目制作项目书面资料及电子资料。二、服务期限_2024年10月01日至2025年9月30日__。三、服务标准符合,东港区市政设施养护考核,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贰万叁仟捌佰壹拾元(¥3,423,81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服务期内产生的维修保养费、交通费、人员工资,人员保险,人员劳保,人员福利,设备设施、系统管理与维护工具、更换材料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何成龙。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为合同总价款的25%,其最后一次付款需由甲方审核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后拨付。维护款项支付与考核结果挂钩,在合同履约期内,以东港区新修订的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为准,每次拨款由养护单位提交付款申请,甲方同意后,向有关部门申请支付。(合同第一季度拨款一次性支付合同期内通讯费用)□其他支付方式:八、双方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2)成交投标人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成交投标人应给用户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3)成交投标人迟延履行合同、不完成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准。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0月1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日照市东港区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8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3份,财政部门执1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山东虹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住所:日照市海曲东路南、文登路西(太阳海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633-7911022,电话:15306330069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莒县支行账号:,账号:80309030142100724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2024年10月01日至2025年9月30日。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楼体亮化养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