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商城运行维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齐鲁云采滨州市政府2024)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鲁云采滨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运行维护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60000020230100542002_001
二、合同名称:齐鲁云采滨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运行维护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600000202301005420
四、采购项目名称:齐鲁云采滨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运行维护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滨州市黄河八路355号
联系方式:0543-3165529
供应商(乙方):北京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翡丽华庭11号楼2层02-11
联系方式:180531833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1
12
1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上级部门集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40924100135324.pdf

合同编号:驻场服务(委托)合同项目名称:滨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购买驻场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托方(乙方):北京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月日签订时间:签订地点:驻场服务(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电话:受托方(乙方):北京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翡丽华庭11号楼2层02-11-邮政编码:100080法定代表人:牛京杰电话:010-68516101项目负责人:郭林电话:18668988706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科技金融支行TE账号:5591909082210022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和《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推进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一、服务内容:乙方负责滨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驻场服务;二、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费用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日常驻场运维、供应商和采购人培训等全部费用,除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第一条总则一、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二、乙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第二条甲方责任甲方应为驻场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第三条乙方责任乙方应提供驻场服务1人,为了尽快完成全省互联互通的目标任务,对滨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提供现场服务,开展采购人和供应商等相关业务各方的平台操作指导、培训、答疑工作;通过客服电话、在线指导方式供应商入驻操作,商品上下架管理及其他网上商城相关业务现场服务等。二、驻场服务人员应精通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相关业务,服从甲方管理和考核,如不达标,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更换驻场服务人员,如连续三次更换人员均考核不达标,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0.3%/日赔付甲方,直至驻场服务人员达到考核标准为止。三、如因驻场服务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L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服务费用一、收费标准:12万元/年。二、费用结算:根据实际时间进行结算,不足一年的按实际驻场天数结算。三、支付方式:按照甲方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四、如甲方恶意拖延付款,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五、乙方须于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符合规定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1六、本合同因乙方原因解除的,乙方应退回已收取的未提供服务期间的驻场服务费用。七、甲方有权在应付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款。八、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沟通确定合同续签事宜。第五条驻场服务实施要求一、为滨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提供电话、微信、QQ全方位答疑服务,如协助指导电商如何上架新商品、协助指导电商如何上传节能环保授权、传达滨州市政府及其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价格监测、商城商品上下架规范、电商商城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等;二、提供价格检测商品纠错服务,如驻场人员后台纠错电商提供由于电商参数填写不规范导致获取合理价异常情况、电商因市场波动导致超过合理价下架情况、电商接口异常导致商品下架情况、电商商品命名填写不规范情况等商品处理,纠错服务将全面提高价格监测的检测数据和上架商品合理价的正确性;三、提供供应商入驻培训服务,如协助交易中心组织新电商入驻培训会、提供最新供应商操作手册、采购人操作手册、电商培训课件及其培训会议PPT等资料;四、定期生成抽查巡检报告,如抽查首页电商不规范填写商品授权情况、电商接口异常次数过多电商统计、图片显示异常情况电商名单等;五、驻场人员为系统用户(集采机构、监管部门等)提供协助处理商城事宜相关服务。第六条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三、一方根据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四、合同解除后相关善后工作的费用,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由违约方承担;双方无过错的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共同承担。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有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二、双方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起诉的,违约方还应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公告费、律师费用等。第八条监督和管理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九条合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终止。第十条合合同生效一、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二、合同签订地点:三、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十一条其他一、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发出。如果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甲方: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乙方:北京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名)日期:日1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上商城运行维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