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机关和戒毒系统警服制作 警用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司法厅2024)



一、合同编号:DQB-2024021-US-2

二、合同名称:2024年度厅机关和戒毒系统警服制作采购项目(三次)

三、项目编号:DQB-2024021-US-2

四、项目名称:2024年度厅机关和戒毒系统警服制作采购项目(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省司法厅机关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
联系方式:029-87292075
供应商(乙方):扬州英迈杰服饰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瓜洲镇洛家西路88号
联系方式:138527059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警用帽类
1(批)
¥98,017.53
¥98,017.53
货物的式样、颜色、工艺标准、材质(包括面料、辅料)等必须严格按照***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及轻工行业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金额: 98,017.53元,大写(人民币):玖万捌仟零壹拾柒元伍角叁分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扬州英迈杰.pdf
省司法厅机关
2024年09月24日

“99”式警服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度厅机关和戒毒系统人民警察服装制作采购项目(警用帽类)合同编号:JFCGHT-2024-5采购人(甲方):陕西省司法厅供应商(乙方):扬州英迈杰服饰有限公司1“99”式警服采购合同类别:(货物类)项目编号:DQ-2024021-US-2项目名称:2024年度厅机关和戒毒系统人民警察服装制作采购项目(警用帽类)采购人:陕西省司法厅(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扬州英迈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A.陕西省司法厅“2024年度厅机关和戒毒系统人民警察服装制作采购项目(警用帽类)”经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备案,委托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单一来源谈判(采购项目编号:DQ-2024021-US-2),根据谈判小组评审结论和甲方书面确认,确定扬州英迈杰服饰有限公司为成交单位。B.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遵循公平、诚实、守信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与公共利益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一、合同内容及金额(含税费):序号品种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1大檐帽(女布卷檐帽)顶75950.4438283.962大檐凉帽(女凉帽)顶75945.5934602.813警便帽顶90226.1923623.384礼仪大檐帽顶1872.751309.505礼仪卷沿帽顶365.96197.88合计金额:玖万捌仟零壹拾柒元伍角叁分小写:98017.53元(含税费)合计金额:玖万捌仟零壹拾柒元伍角叁分小写:98017.53元(含税费)合计金额:玖万捌仟零壹拾柒元伍角叁分小写:98017.53元(含税费)合计金额:玖万捌仟零壹拾柒元伍角叁分小写:98017.53元(含税费)合计金额:玖万捌仟零壹拾柒元伍角叁分小写:98017.53元(含税费)合计金额:玖万捌仟零壹拾柒元伍角叁分小写:98017.53元(含税费)注:由于本项目招标数量为年初计划数,项目签订合同和结算时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实有人数为准。1.标准产品的原材料技术要求、包装、生产及质量检验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包括:22.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执行。3.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服装的质量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并有权退货或部分退货,不支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货款。4.验收中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水平的产品,超过本合同总量的10%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出退货。5.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提出的异议后3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六、违约责任1.本合同项下货物制作工作乙方不得转包他人,如若转包,甲方将取消乙方的成交供货资格,终止合同,并向司法部装备财务局反应此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5%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乙方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贷款中扣除。违约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款额的1%计收。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迟交货达到10周以上,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货款20%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3.乙方交货后经甲方验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30%的违约金;部分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应按不合格比例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将向司法部装备财务局反映此情况。4.乙方如需提前交货,需经甲方同意后予以接受;甲方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5.因运输原因发生的延迟交货,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迟交货处理。6.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而造成货物损坏、丢失由乙方承担。7.甲乙双方如单方面解除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和不可抗力外),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全部货款20%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七、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确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可免予承担责任。八、争议的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4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2份、乙方2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甲方乙方陕西省司法厅(公章)陕西省司法厅(公章)扬州英迈杰服饰有限公司(公章)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111号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111号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瓜洲镇洛家西路88号邮编:710003·邮编:225100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郑减委托代理人:“表务务电话:029-87293989电话:0514-87503111传真:029-87293989传真:0514-87501076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瓜洲支行帐号:101546010400009282024年月9日2024年9月。9日长叶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关和戒毒系统警服制作 警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