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改造和办学条件提升采购合同公告(汾阳市实验小学2024)
一、合同编号:11N40743088920241
二、合同名称:汾阳市实验小学安全隐患改造和办学条件提升(实验小学总校、分校运动场地塑化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822024BCS00249
四、项目名称:汾阳市实验小学安全隐患改造和办学条件提升(实验小学总校、分校运动场地塑化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汾阳市实验小学
地 址:山西省汾阳市西大街3号
联系方式:13513583555
供应商(乙方):山西城名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迎泽西大街120号公园时代城时代天峰A座1813室
联系方式:1800343701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汾阳市实验小学安全隐患改造和办学条件提升(实验小学总校、分校运动场地塑化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150338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采购范围包括汾阳市实验小学总校、分校现浇硅PU(厚5mm)、现浇混合型塑胶层(厚13mm)等施工工期:30天项目经理:赵康执业证书信息:晋2142016201949682
2.合同金额(元):1503388.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汾阳市实验小学安全隐患改造和办学条件提升(实验小学总校、分校运动场地塑化工程)合同(11N40743088920241).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汾阳市实验小学承包人(全称):山西城名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实验小学总校、分校运动场地塑化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实验小学总校、分校运动场地塑化工程。2.工程地点:实验小学总校、分校。3.工程内容:采购范围包括汾阳市实验小学总校、分校现浇硅PU(厚5mm)、现浇混合型塑胶层(厚13mm)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4.工期总日历天数: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5.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1日。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合格标准。7.合同价款:总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零叁仟叁佰捌拾捌元小写(¥1503388.00元);-1-第二条甲方工作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委托段效于为工程监理,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3.协调乙方保护好周围建筑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5.协调有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第三条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2.指派赵康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近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2-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5.乙方如需变更设计或增加项目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工程监理和甲方同意签字认证并确认价格后方可进行。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7.项目经理:姓名:赵康,;身份证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晋214201620194968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晋建安B9202202008528;联系电话:15534073149,;电子信箱:1115648353@qq.com;;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20号公园时代城时代天峰A座1813室;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竣工结算等一系列工作,确保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符合合同文件的相关规定。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问题等增加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将视为供应商将工程转包或挂靠,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问题等增加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3-第四条监理人工作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信息、合同管理,安全监理及相关方的协调。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2.监理人员监理姓名:,段效于,;身份证号码:******************;注册号:,14006144,;联系电话:18035879028,;电子信箱:963216643@qq.com;通信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滨州南路5号华邦国际B2座3203;监理人应当根据采购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采购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供应商的任何责任与义务。监理人应将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及授权范围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供应商。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供应商;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供应商。监理人应按照采购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采用书面形-4-式,并经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供应商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供应商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采购人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监理人逾期未回复的,供应商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监理人对供应商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但不免除或减轻供应商对该工作、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第五条关于工期的约定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六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第七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本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壹佰伍拾万零叁仟叁佰捌拾捌元整(小写:1503388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2.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壹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条件保修。第八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进场材料应按双方约定好的品牌及标准规格采购,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第九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6-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提示,乙方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解决。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全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造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5.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顺延工期。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缓慢,工期不顺延。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他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转包或者分包,否则乙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同总价款25%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7.因乙方违约或责任,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外,甲方为追-7-账户开户银行:工行汾阳支行,电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甲方(盖章):,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全部由乙方另行承担。索或维护权益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保全费、诉讼费、执行,-8-2024年9月24日,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2.1.第十三条,第十二条,第十一条争执或纠纷处理,号:0509016209026432903,名:话: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汾阳市实验小学,附则补充合同乙方(盖章):,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西山支行,电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账户2024年9月24日,话:号:636518263,名:山西城名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隐患改造和办学条件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