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水常规43项指标水质检测采购合同公告(石泉县水利局2024)



一、合同编号:ZY2024-ZB-GK2060(二次)

二、合同名称: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常规43项指标水质检测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ZY2024-ZB-GK2060(二次)

四、项目名称: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常规43项指标水质检测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石泉县水利局
地址:石泉县城关镇滨江大道东段3号
联系方式:15909171200
供应商(乙方):陕西赫尔墨斯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新筑街办南陈村村东27副2号
联系方式:1755423935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常规43项指标水质检测
1(项)
¥466,400.00
¥466,400.00
对全县10处千人以上万人以下规模集镇水厂、210处百人以上千人以下规模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开展常规43项指标水质检测,共计检测水样220份。水质检测需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指标及项数要求。

合同金额: 466,4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陆仟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石泉县水利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常规43项指标水质检测项目采购合同.pdf
石泉县水利局
2024年09月24日

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常规43项指标水质检测项目采购合同HHI甲方(采购人):石泉县水利局乙方(供应商):陕西赫尔墨斯检测检验有限公司2024年9月23日系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常规43项指标水质检测项目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石泉县水利局乙方(供应商):陕西赫尔墨斯检测检验有限公司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经过采购程序,确定陕西赫尔墨斯检测检验有限公司为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常规43项指标水质检测项目成交供应商。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做好本项目实施工作,双方特签订如下合同书。第一条采购项目概况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常规43项指标水质检测项目,采购内容为:对全县1009710处千人以上万人以下规模集镇水厂、210处百人以上千人以下规模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开展常规43项指标水质检测,共计检测水样220份。具体详见附件《采购清单》。第二条检测对象检测对象以采购人提供的《农村供水水质检测计划表》中所列各处供水工程为准。第三条水质检测频次及份数1、千人以上万人以下规模集镇水厂:对10处工程末梢水每年开展1次常规43项指标检测,共计检测水样10份。2、百人以上千人以下规模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对210处工程的末梢水每年开展1次常规43项指标检测,共计检测水样210份。第四条水质检测指标常规43项检测指标为: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砷、镉、铬(六价)、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2亚氯酸盐、氯酸盐、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以N计)、总a放射性、总β放射性、游离氯、总氯、臭氧、二氧化氯。第五条工作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质检测CMA认证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检测的能力。2、检测要求:严格按照(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指标及项数进行检测。3、取样要求: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农村饮水水质检测计划表》规定的检测对象、取样时间和水样类型做好取样、检测,所有检测水样均由供应商自行取样,采购人全程进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为保证水质检测质量,供应商自取样完成,至水样开始检测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4、工期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本项目实施工期为60天,所有水质检测工作必须于2024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同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水质检测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完成每月工作任务,向采购人提交当月《水质检测报告》。第六条费用及支付方式1、费用:根据政府采购成交金额,该项目采购总额为肆拾陆万陆仟肆佰元整(¥466400.00元)。包括取样费、水质检测费、资料打印费、税费等全部费用,一次性包干。2、支付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的预付款,项目全部完成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全部费用。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饮水工程技术资料及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延期,水质检测成果提交期顺延。32、乙方违约责任:(1)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水质检测成果提交期延误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责任后果。(2)遇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作滞后,经甲方同意后工期顺延。第八条保密条款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所有法律责任。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石泉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第十条其它1、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结束。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3、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4甲方(公章)单位名称:石泉县水利局地址:石泉县城关镇滨江大道东段3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陈虎电话:0915-6321715开户行:虫国农业银行陕西安康石泉支行营业部账号:2676010104000222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9220160522940签订时间:2024年9月23日乙方(公章单位名称:陕西赫尔墨斯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新筑街办南陈村村东27副2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话:029-89533876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自贸区支行账号:1028848446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6TN8GL54签订时间:2024年9月23日不5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常规43项指标水质检测项目采购清单序号检测对象工程处数检测频次水样类型检测份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合计220份466400.001千人以上万人以下规模集镇水厂10处每年开展1次末梢水常规43项指标检测。末梢水10份2120.021200.02百人以上千人以下规模小型集中供水工程210处每年开展1次末梢水常规43项指标检测。末梢水210份2120.0445200.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供水常规43项指标水质检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