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网络信息资源租用服务 广域网专用线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2N6697130372024402                     

二、合同名称:人社网络信息资源租用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GXZC2024-G3-005183-GXGX                         
四、项目名称:人社网络信息资源租用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地      址:青秀区民族大道60号劳动保障大厦7楼                        
   联系方式:18978893090                         
   供应商(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8号                         
   联系方式:1858777369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人社网络信息资源租用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665330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6653308.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人设网络信息资源租用服务.pdf

合同编号:采购合同书合同名称:人社网络信息资源租用服务采购单位(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供应商(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1-采购计划号:广西政采[2024]15606号-001、广西政采[2024]15606号-002采购人(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供应商(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名称:人社网络信息资源租用服务项目编号:GXZC2024-G3-005183-GXGX签订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服务项目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担《人社网络信息资源租用服务》项目实施及服务工作,并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以满足甲方对本合同项目服务需求及要求。序号标的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全区网络线路运维服务14个市局、117个区县单位网点的路由器将设置同时接入两条(一主一备)广域网专用线路,其中200M线路28(14+14)条,50M线路234(117+117)条,提供热备份保障设置及负载均衡设置,两条线路需配置不同的路由和IP地址,确保有其中一条线路发生故障中断时,业务不受影响:网点的路由器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并负责开通调试及后期的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1项1748800.001748800.0012广域网专用线路服务提供14条互联网光纤专线,其中1条300M,1条200M,5条100M,3条50M,2条35M,2条20M,要求免费提供接入设备,并接入到互联网主干设备。支持IPv4/IPv6智能地址解析;支持IPv4/IPv6双栈环境下DNS授权解析和递归解析,支持IPv4环境或纯IPv6环境下的A/AAAA记录解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1项1040508.001040508.00/N2-2-3专用线路光纤专线服务提供1条裸光纤、1条2M南宁至深圳MSTP长途电路:为光纤接入,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对应的接口。投标人提供的数字线路具有自愈环,具有故障自动倒换功能,能保证各线路不会因光缆的意外阻断和部分设备的故障而中断。单条用户端到用户端电路可用率W99.90%,电路比特误码率≤1×10-8;丢包率≤0.1%、各个节点最大时延≤20ms、时延抖动率≤10ms。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1项144000.00144000.0014短信服务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社保业务短信发送、就业创业业务短信发送、人才人事业务短信发送、劳动关系业务短信发送:广西人社0A服务短信发送;广西人社微信服务短信发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1项3720000.003720000.00/详见开标一览表详见开标一览表详见开标一览表详见开标一览表详见开标一览表详见开标一览表详见开标一览表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佰陆拾伍万叁仟叁佰零捌元整(¥6653308.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佰陆拾伍万叁仟叁佰零捌元整(¥6653308.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佰陆拾伍万叁仟叁佰零捌元整(¥6653308.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佰陆拾伍万叁仟叁佰零捌元整(¥6653308.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佰陆拾伍万叁仟叁佰零捌元整(¥6653308.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佰陆拾伍万叁仟叁佰零捌元整(¥6653308.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佰陆拾伍万叁仟叁佰零捌元整(¥6653308.00)2、项目服务所应实现的目标及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以及本合同约定为准。3、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服务需求及要求所需的全部费用。本项目合同价为总价包于,即完成本服务项目所有工作所需求的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价格、必要的网络通信设备(交换机、路由器及传输等)、线路接入地点变更费用、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等一切费用。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乙方承诺不再因本项目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4、如乙方不是该项目原服务供应商,乙方须与原服务供应商结清2024年度已实际产生的服务费用,该费用亦已包含在合同的合计金额中。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含软硬件设施)必须与招标文件、投标承诺相一致。2、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各项服务指标均应达到质量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独立完成合同约定义务,其所提供服务在甲方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6款约定处理。4、本合同签订前已存在的知识产权归原拥有方所有,根据本合同新开发出来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源代码、技术文档、数据资料等。5、本合同技术成果享有的上报奖项、荣誉等权利归甲方所有。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技术成果转让、复制或采取其他方式透露给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3-第四条交付和验收1、服务期:截至2024年度止。2、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4、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5、乙方应按要求提交服务成果材料:详见乙方投标文件,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付。6、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7、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逾期未解决的,视为逾期交付,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4款约定处理。第五条服务、质量保证期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服务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服务相关资料。2、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3、有权在乙方履行项目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项目合同。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在合同服务期间,如乙方需更换项目组成员的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若乙方人员不按本合同履行其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更换通知后应及时配合甲方更换调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发现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合同或法律行为的,有权予以制止并做出合理处置。5、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成项目服务工作相关所需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服务,根据甲方需求,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服务进度。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和送达增值税发票的,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和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立即组织项目组成员,成员按各岗位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工作,在合同服务期间,如乙方需更换项目组成员的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同时确保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人员、财产的安全,乙方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人员或财产的损失、损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4、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者分包本合同服务内容给任何第三方。5、乙方在参与投标、服务过程中的所有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如发现乙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制止并单方终止本合同。6、自觉接受甲方对本项目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甲方指出的问题作出合理解释并及时纠正。7、乙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的国-4-家秘密、商业秘密、业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料、个人信息等保密信息、资料等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泄露、出售、交易、复制和使用。乙方应当加强项目服务人员保密管理及教育,与项目服务人员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并严格履行保密承诺。8、服务期间,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及维护甲方的设备设施,不得毁损,保证甲方租用的线路畅通、安全适用,应甲方要求开展维护、检测、升级线路、排除故障等工作。9、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给乙方的数据、资料、信息等。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5日内将甲方提交给乙方用于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数据、资料、信息等完整归还甲方。如有缺漏遗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0、合同终止后,如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向乙方调取有关系统数据、资料、信息的,乙方仍应配合及协助甲方提供所需数据、资料、信息。11、乙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12、乙方应按投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时间提供服务,逾期提供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因实际需求已委托第三方处理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13、应甲方需求对甲方人员开展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服务。14、乙方负责服务期内因政策调整、业务需求导致的线路、系统扩展、变更和升级改造,并保障线路、系统正常运行,业务正常经办。15、如乙方不是该项目原服务供应商,乙方须与原服务供应商签订有关协议,结清原服务供应商2024年度已实际产生的服务费用。16、如项目服务期限届满,项目因政府财政部门预算等原因未能重新组织招投标的,而乙方继续履行服务的,乙方同意继续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务承诺及本协议约定履行。项目重新确定新供应商后,乙方与新供应商按本协议标准结算已经履行期间的有关服务费用。第七条付款方式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提供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实际提供的服务给予适当的补偿。2、资金性质:财政资金。3、付款方式:甲方分三次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第一次付款:自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合同款;第二次付款:研究执行进度过半以上甲方向乙方支付40%合同款;第三次付款:服务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10%的合同款。4、履约保证金:无要求。5、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6、本合同所有的款项甲方以转账方式转入乙方在本合同签署页的指定账户,在甲方每次付款或退付保证金前,若乙方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应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九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无瑕疵的服务成果。乙方对提交的最终服务成果质量负责。2、成果提交后,如有修改,乙方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修改工作,甲方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5-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约定向甲方交付合法有效的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违约责任。2、乙方擅自转让或分包本合同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款项,已经支付的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项目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合同款项,已经支付的有权要求乙方返还。4、乙方未按期限提交服务成果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3%/天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或甲方要求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整改并按本合同总金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两次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成果如有产权瑕疵或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或涉诉(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7、服务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数据、资料、信息丢失、设备损坏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8、乙方逾期归还甲方及履行本合同义务有关的数据、资料、信息等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直至按甲方要求归还为止。9、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配合甲方调取有关系统数据、资料、信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10、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对线路、系统进行扩展、变更或升级改造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11、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响应或解决甲方所遇到的技术问题或排除故障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处理,甲方处理问题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先行垫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12、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乙方与其具体履约工作人员的劳资纠纷或因本项目工作所发生的乙方人员事故及责任或导致他人遭受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或涉诉(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13、如乙方操作不当对甲方业务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全部合同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14、乙方在参与投标、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制止并单方终止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不予支付合同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15、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更换不称职、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3%/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6-的违约金。16、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招标文件、本合同约定情形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17、如乙方未按招标文件或本协议约定与原服务供应商签订有关协议或结清2024年度已实际产生服务费用,由此造成甲方向原服务供应商支付有关服务费用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退款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原服务供应商的有关服务费用退还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8、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在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违约解除情况适用),双方按(实际租赁/服务期限一合同约定租赁/服务期限×对应合同金额)标准据实结算合同费用,乙方多收取的合同费用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5日内返还,逾期返还的,按0.1%/天支付资金占用费。19、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除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甲方损失或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款中、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20、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甲方支出的争议处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调查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交通食宿费等)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而后双方就此签署补充协议确定。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确定。4、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详见合同签署页,合同履行过程中需送达的协议、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应诉通知、传票、裁定书、判决书、律师函等)文件资料一经寄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各方的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的,若对方邮寄送达的,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法律文书邮寄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效力同等。本合同附件如下:-7-1、招标文件:7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其他约定附件。第十六条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本采购合同:2、中标通知书;3、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二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甲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合同公示。甲方(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4年9月23日乙方(章)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2024年9月23日单位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8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薯各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桥支行账号:账号:45001604569059555555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0000经办人:年月日经办人:年月日9每-8-中标通知书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经评定,人社网络信息资源租用服务(项目编号:GXZC2024-G3-005183-GXGX)项目,确定你公司中标,中标价格为人民币陆佰陆拾伍万叁仟叁佰零捌元整(¥6653308.00),服务期限:截至2024年度止。自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需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你公司投标文件等约定拟定合同文本(合同格式见招标文件),报我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采购人联系人:林圣钧电话:18978893090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明聪1管电话:18078505140广西国兴项启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9月200800398完善技术设计、实施方案;按时、保质开展系统部署服务等信息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建设及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实施售后等内容。22.服务期限为2024年度,服务期内实行短信平台发送数量包干制(不低于1.2亿条),即不限制用户的正常发送服务。一、商务要求一、商务要求一、商务要求一、商务要求一、商务要求服务期限及地点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限:截至2024年度止。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服务期限:截至2024年度止。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服务期限:截至2024年度止。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最迟不能超过25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最迟不能超过25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最迟不能超过25日)。付款条件付款条件采购人分三次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第一次付款:自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合同款;第二次付款:研究执行进度过半以上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40%合同款;第三次付款:服务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10%的合同款。采购人分三次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第一次付款:自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合同款;第二次付款:研究执行进度过半以上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40%合同款;第三次付款:服务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10%的合同款。采购人分三次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第一次付款:自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合同款;第二次付款:研究执行进度过半以上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40%合同款;第三次付款:服务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10%的合同款。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本项目报价为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价格、必要的网络通信设备(交换机、路由器及传输等)、线路接入地点变更费用、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基于本项目服务另行支付其他额外费用。2.如中标供应商不是原服务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须与原服务供应商结清2024年度已实际产生的服务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供应商的报价中。1.本项目报价为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价格、必要的网络通信设备(交换机、路由器及传输等)、线路接入地点变更费用、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基于本项目服务另行支付其他额外费用。2.如中标供应商不是原服务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须与原服务供应商结清2024年度已实际产生的服务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供应商的报价中。1.本项目报价为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价格、必要的网络通信设备(交换机、路由器及传输等)、线路接入地点变更费用、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基于本项目服务另行支付其他额外费用。2.如中标供应商不是原服务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须与原服务供应商结清2024年度已实际产生的服务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供应商的报价中。服务要求服务要求(一)对于网络租用服务,具体服务要求如下:1.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维护双方权益,须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电路质量要求,保证采购人租用线路畅通及安全使用。2.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全区14个地市7×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要求维护人员具体到县份,并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受理调试,并提供日常维护及平时协助采购人开展维护检测等工作。3.中标供应商须每季度对网络进行一次巡检,检查内容须包括网络设备和主干光缆的运行情况,并按季度提交巡检报告。4.当采购人网络需要扩展或升级时,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提供相应解决方案。5.因中标供应商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宽带网络运行的,应当提前一天通知采购人,并须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畅通。6.中标供应商提供免费安装调试服务。7.在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实际使用地点变更,中标供应商须免费移装。中标供应(一)对于网络租用服务,具体服务要求如下:1.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维护双方权益,须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电路质量要求,保证采购人租用线路畅通及安全使用。2.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全区14个地市7×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要求维护人员具体到县份,并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受理调试,并提供日常维护及平时协助采购人开展维护检测等工作。3.中标供应商须每季度对网络进行一次巡检,检查内容须包括网络设备和主干光缆的运行情况,并按季度提交巡检报告。4.当采购人网络需要扩展或升级时,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提供相应解决方案。5.因中标供应商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宽带网络运行的,应当提前一天通知采购人,并须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畅通。6.中标供应商提供免费安装调试服务。7.在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实际使用地点变更,中标供应商须免费移装。中标供应(一)对于网络租用服务,具体服务要求如下:1.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维护双方权益,须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电路质量要求,保证采购人租用线路畅通及安全使用。2.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全区14个地市7×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要求维护人员具体到县份,并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受理调试,并提供日常维护及平时协助采购人开展维护检测等工作。3.中标供应商须每季度对网络进行一次巡检,检查内容须包括网络设备和主干光缆的运行情况,并按季度提交巡检报告。4.当采购人网络需要扩展或升级时,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提供相应解决方案。5.因中标供应商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宽带网络运行的,应当提前一天通知采购人,并须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畅通。6.中标供应商提供免费安装调试服务。7.在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实际使用地点变更,中标供应商须免费移装。中标供应13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线路移装及开通工作。8.如中标供应商不是原运营服务商,中标供应商须与原运营服务商结清2024年度已实际产生的服务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中。9.中标供应商应实行专线级别维护保证网络的畅通,负责运营商到采购人主干光缆所有设备的免费运行维护,如光端机、转换器等设备,如果主干网络出现问题,必须在接到报告后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负责排除故障,直到网络恢复正常,如设备故障在4小时内无法解决的应免费提供备件,确保网络正常运行。(二)对于短信服务,具体服务要求如下:1.服务要求(1)电话客服提供7×24小时技术问题咨询热线以及故障申报热线,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排查和解决问题。(2)远程服务:提供远程协助能力,包括并不限于设立QQ群,微信群。(3)现场服务:如远程交互无法解决问题,应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解决;协助进行接口联调以及故障恢复。2.响应要求(1)一般故障1)影响度低于3个用户属于一般事件,高于3个用户属于紧急事件;只影响到个别系统或用户的错误,个别系统或用户无法正常使用,其他系统或用户可以正常使用(如由个别系统或用户数据出错导致的问题)的故障:要求工作时间10分钟内电话响应,30分钟解决:非工作时间15分钟内电话响应,1小时内解决问题。2)次要功能出错低于2个模块属于一般事件,高于或等于2个属于紧急事件;系统次要部分出问题,对客户业务影响较小的故障:要求工作时间10分钟内电话响应,2小时内解决问题;非工作时间15分钟内电话响应,4小时内解决问题。(2)重大故障1)紧急事件,在30分钟内无法解决立即事件升级;系统可以运行,但丧失关键部分功能,包括短信发送延时、部分短信无法正常发送、上行回复功能无法使用、系统部分数据出错等非涉及第三方故障的故障:要求工作时间5分钟内电话响应,4小时内解决问题:非工作时间15分钟内电话响应,8小时内解决问题。2)紧急事件,在15分钟内无法解决立即事件升级,系统(通道连接不上、接口、网关系统)故障,导致平台停止运行的情况:要求工作时间5分钟内电话响应,4小时内解决问题;非工作时间15分钟内电话响应,协同涉及到的第三方解决问题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项目信息以及接触到的材料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其他要求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本次项目要求完成相关服务,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次项目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应责任。3.中标供应商负责服务期内因政策调整、业务需求导致的线路、系统扩展、变更和升级改造,并保障线路、系统正常运行,业务正常经办。4.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文本条款。6.其他未尽事宜需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投标人综合能力1.政策性加分条件: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如有,请于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3.业绩要求:如有,请于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验收标准1.以满足采购单位要求及服务要求为标准。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3.服务过程中,涉及实行强制标准认证制度、生产许可证制度、销售或经营许可证制度、注册证制度等,中标人均应提供相关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其他要求1.投标人结合本项目服务需求及要求于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故障响应方案等)。2.项目服务方案由供应商根据自身能力提供方案及承诺,对于以虚假承诺谋取中标的供应商将自行承担后果,其违法行为将报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其他说明以项目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评标时以最高限价为评标依据,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编列内容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无7.2口不允许分包口允许分包分包内容:0分包金额或者比例:11.2不组织现场考察口组织现场考察:集中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期后果自负。集中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11.2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口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1年1月1日时/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13.1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3.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为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证明文件为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除自然人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如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投标,需提供具有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的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及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有效,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3.1商务文件: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技术文件:1.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5.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6.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完成本服务项目所有工作所需求的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价格、相关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费、安装、验收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17.2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18.1口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口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18.1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19.2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分为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其中: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合并编辑成一个电子文档),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上传。21.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3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4(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5.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作为附件上传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评标委员会的人数:5人或以上单数29.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口最低评标价法29.2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3项。29.2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3家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35.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口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金额的%(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文件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之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中标人按合同履约的,采购人在服务期限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36.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电子采购合同需要中标人通过有效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与签章。38.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0771-5789574、0775-2389655,通讯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体强路19号阳光城·时代中心B座2220号、2221号、2222号、2223号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每天9时00分到12时00分,14时30分到17时3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20n39.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口采购人支付。口不收取采购代理费。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口以分标(中标金额/口采购预算/口暂定中标金额/口其他)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9.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口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口工程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口收费基准价格下浮/%/口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61000.00元。3.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银行账号:4505016604550000082040.1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40.2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社网络信息资源租用服务 广域网专用线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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