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江陵县西湖小学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江陵县西湖小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江陵县西湖小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江陵县西湖小学
2、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杨家巷26号
3、联系方式:13972137704
4、供应商(乙方):荆州市友康餐饮有限公司
5、地址:江陵县郝穴镇楚江大道31号(政务服务中心)
6、联系方式:133960025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江陵县西湖小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688200元
5、合同金额:68.8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29日至2027年08月28日;履约地点:江陵县西湖小学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4-2024-0304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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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00.pdf

江陵县西湖小学食堂劳务外包合同甲方:江陵县西湖小学乙方:荆州市友康餐饮有限公司为保护政府采购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一、服务内容、期限、金额及付款方式1、服务内容:为学校学生及教职工、员工提供就餐服务。2024-2025学年度学、卖校学生及教职工、员工人数约1700人。2、合同履行期限:3年(2024年8月29日至2027年8月28日),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一年期满后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后续签后一年合同。3、合同金额:688200.00元(大写:陆拾捌万捌仟贰佰元整)4、付款方式:每月的20日前甲方付乙方劳务费用,分九次付款,前8次每次付人民币:76466.00元(大写:柒万陆仟肆佰陆拾陆元整),最后一次支付76472元(大写:柒万陆仟肆佰柒拾贰元整),总计付款达到688200元。二、服务方式1、乙方为甲方人员配置不少于18人,其中大厨4人、蒸饭工1人、洗碗工2人、切菜工8人、清洁工3人,所有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人员配置需满足师生正常进餐。三、服务时间师生进餐的供应时间根据季节和学校作息时问的变化适当调整。售卖前的准备和售卖后的收尾工作时间根据需要安排,节假日休息。(星期日下午除外)。加班工作餐、公务接待餐等根据实际情况另算。三、甲方权利、职责、义务:1、由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厨具、餐具、卫生器具、劳保用品、消防设施、防鼠灭蚊蝇设施、计量设备、送餐设备、水、电、燃料。其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归采购方,乙方负责食堂的餐饮品加工、烹饪、供应、清洁卫生及其他服务1工作。2、承包终止时,乙方必须按照接收时的移交清单,减除自然损耗和折旧后向甲方办理交接。3、承包期内设备、设施发生老化、非人为故障等致使无法继续使用的,以及需添置的低值物品,均由甲方负责维修、更换或添置。事先由乙方提交申请单,向甲方报送。4、承包期内,系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赔偿,由此引起的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同样由乙方承担。5、对经营范围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对经营范围内因人为操作失误引起的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食堂所须的原材料、辅料等由甲方负责统一采购并负责结算,乙方参与查验,拒绝不合格食品进入餐厅。6、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开餐或送餐到指定地点。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四、乙方权利、职责、义务1、合同期内,食堂所要配备的厨师、厨工及其他工作人员由乙方负责招聘,劳动关系隶属乙方,薪资等由乙方支付。2、学校食堂的员工由乙方负责招聘、安排、调用,乙方应为员工买齐买足各类保险,人员工资的发放及各类保险的缴交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教工食堂员工一切劳资纠纷及其他安全事故。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厨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乙方所招聘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4、乙方按规定留样食品,并做好登记,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5、乙方使用的食堂厨房餐厅及设备,乙方不得转包、转租、转借或挪作他用。6、乙方必须根据学校规定时间按时开餐,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餐,不得提前关闭配菜窗口,需保证学生有充裕的就餐时间。27、乙方须每天对厨房的角料及厨房垃圾做出及时处理(一天三次清理),厨房作业中产生的垃圾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堆放倒置入箱。8、乙方和各项工作必须随时接受甲方食堂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做好每餐对师生使用的餐具器皿进行清洗及消毒处理,按甲方划定的卫生区域搞好卫生工作,穿好工作服,每日三餐前后及时整理干净。9、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校的教育区域。10、乙方应认真做好食堂及餐厅门窗的开关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定经济责任,违反要求一次扣50元。11、乙方从业人员须遵守《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健康证交学校备案,乙方积极配合体检工作,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12、乙方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到卫生局和主管部门办理健康证及其他有关证件。1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加强环境卫生和管理工作,不得在经营中随意散失商品包装机废弃物而影响校容清洁。14、甲方如有大型活动及客餐,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支付乙方100元/桌的加班费用。15、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16、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17、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五、聘用考核1、以江陵县西湖小学食堂劳务外包聘用考核制度为标准2、乙方员工应提高安全意识,规范操作,如因操作不当引起的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因设施、设备出现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3、、乙方不得以甲方购买的菜品难洗难切等劳动量大为借口,对食堂管理人员絮叨、辱骂和刁难。4、、乙方不得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及动物,不得污染环境卫生,不得在校内聚众赌博或打架、酗酒等不良行为。如出现因吵架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处罚金200元。5、、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应规范操作、规范着装,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堂操作间,不得将甲方购买的食品私自带出学校食堂。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50-200元的罚款。6、、食堂所须的原材料、辅料等由甲方负责统一采购并负责结算,乙方参与查验,拒绝不合格食品进入餐厅。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七、其它事项1、本项目服务费为供应商的中标金额,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员工住宿、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不包含员工工作服和劳保用品。42、学校安排代课教师协管食堂学生进餐安全。3、食堂员工在校进餐与学生同质同价,乙方按月据实将员工餐费打入甲方食堂专户。.4、甲乙双方具体职责和义务按合同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甲乙双方合作愉快,双方满意,乙方享有续签本劳务合同的优先权。5、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有意续签,由甲方组织会议对乙方服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续签依据,因生活水平提高和地方工资提升,相关费用可适应递增。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江陵县西湖小学乙方:荆州市友康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安托代理人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716-4732920联系电话:13396002536统一社会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1024795935714R代码:91421024MA49ELEY3K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陵支行账号:账号:42050110239700000467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杨家巷21号江陵县郝穴镇楚江大道31号(政务服务中心)签订时间:8月31日签订时间20年8月31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