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与电子抓拍系统安装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罗田县胜利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胜利镇外环线与X215方家坳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与电子抓拍系统安装工程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胜利镇外环线与X215方家坳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与电子抓拍系统安装工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罗田县胜利镇人民政府
2、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胜利镇礼堂巷
3、联系方式:0713-5752301
4、供应商(乙方):湖北恒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5、地址:罗田县匡河镇石桥铺街
6、联系方式:15334136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交通信号灯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46.762
5、合同金额:46.76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LTSLZF202203-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3-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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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家坳红绿灯.pdf

合同书工程地点:胜利外环线与X215方家坳交叉路口发包人:罗田县胜利镇人民政府承包人:湖北恒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2年3月2日甲方:罗田县胜利镇人民政府妆安装务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湖北恒鑫建筑安装有限公部(以下简称“乙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按甲方审核价格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胜利外环线与X215方家坳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与电子抓拍系统安装工程2、工程内容:胜利外环线与X215方家坳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与电子抓拍系统安装工程3、工程完工期:8个日历日内完工本工程项目总工期8天。如遇停电、停水及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或受甲方现场条件制约及甲方书面要求,工期作相应顺延。4、工程材料质保期:12个月。二、工程造价:工程造价:¥:46762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柒仟陆佰贰拾元整。三、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第一次性支付全款的80%,(计¥:374096.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肆仟零玖拾陆元整)余款第二年付全款的20%.(计¥:93524.00元,人民币大写:玖万叁仟伍佰贰拾肆元整)。四、施工质量标准:乙方严格按照招标清单提供相应型号的设备,施工质量严格按照黄冈支队的标准进行施工。五、双方责任及义务1、甲方责任(1)负责合同货物安装地点的确认工作,若因现场影响施工工期,其责任由甲方承担。(2)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3)指导乙方进行各项技术资料和竣工文件整理。(4)负责施工期间和验收时业主方的协调和组织工作。2、乙方责任(1)按照招标清单施工,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配合甲方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竣工文件整理。(2)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强化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并对安全生产问题引发的事故负完全责任。(3)乙方负责在现场施工后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六、安全管理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人身安全,乙方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服从甲方项目管理人员指挥。七、争议的解决1、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2、发生争议后,除非合同确己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法院要求停止施工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八、其他1、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安装甲方(盖章):乙方(盖音法定代表人:法定代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签定日期:签定日期:202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信号灯与电子抓拍系统安装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