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手术室、ICU、EICU装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588-A

二、合同名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手术室、ICU、EICU装修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588

四、项目名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手术室、ICU、EICU装修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地址:开封市鼓楼区包北路8号

联系人:王波

联系方式:23906077

2.供应商(乙方):河南伟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厉庄乡厉庄街中段路东(厉庄乡人民政府北50米路东)

联系人:渠长龙

联系方式:151037809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860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开工日期:2024年9月10日 竣工日期:2024年12月8日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工程地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南院区、北院区。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手术室、ICU、EICU装修改造项目
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0日历天
渠长龙
豫24117171286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9月26日

工程施工合同.pdf

合同编号: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手术室、ICU、EICU装修改造委托方(甲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受托方(乙方):河南伟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8月2日工程施工合同甲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签订地点:河南省开封市乙方:河南伟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8月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1、工程名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手术室、ICU、EICU装修改造2、工程地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南院区和北院区第二条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1、工程内容:施工图纸、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所含的内容2、承包方式:工程总价(中标价+变更及签证价)承包。第三条工程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月10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8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如遇人力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及甲方确认的情况后,则顺延工期,但不增加费用。第四条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质量等级为合格。第五条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1、合同价款:工程中标价为33860000.000元,工程实际价款最终按审计结果进行结算。2、调整方式:本合同工程价款采用合同价款加变更签证形式确定。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甲乙双方和监理共同签字认可的变更单。变更签证的单价应参照中标文件中相同部分或类似部分的单价,如无,则需重新组价,并按中标下浮点15.7%重新计价。第六条材料供应乙方施工材料进场前,须提供彩钢板、电线、给排水管道、PVC地板、防水材料、钢管、空气开关、照明开关、插座等材料的复试检测合格报告,其它施工材料还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全部材料需经甲方和监理方认可后方可使用。第七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1)要求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监理单位委派总监理工程师赵建卫(姓名)负责。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职权:执行工程监理合同中约定的职权---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发布开(停)工令、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进行工期顺延签认、建议撤换不称职技术(管理)人员等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权。(2)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张百奇;负责与乙方联系与协调。甲方派驻的工地代表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廉洁自律规定,不得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贿赂或变相贿赂,不得与乙方有利益往来。(3)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监督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有权对施工场地、施工工序等进行检查。(4)负责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手续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事宜。(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重要的工程技术人员;但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重要的工程技术人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6)甲方协调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7)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进行调查和监督,如乙方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和整改。限2、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项目经理):渠长龙;职责:负责乙方施工中超的所有工作,项目经理每周不少于5天在现场负责工程进度,若因事不在现场,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同时应书面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外出时的日常工作。抽查时项目经理不在岗者,每次按200元予以处罚。(2)乙方按甲方通知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及时组织人员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进行工程施工。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或分包,服从监理方、甲方的监督管理。(3)乙方应在开工前3日提供正式的总进度计划表。每周三提供当周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当周签证、变更和下周施工计划,且必须经发包方和监理方签字认可。(4)乙方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规范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一切返工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5)乙方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人身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见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并按此执行)(6)乙方保证工程按期竣工,如因工期拖延造成所发生费用的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同时负责成品保护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承担费用。(7)乙方如不能够按甲方和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导致甲方工程拖延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及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私自终止本协议,否则,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对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还应予以赔偿。(8)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党规党纪和甲方廉洁自律规定,不得与甲方人员及甲方工地代表有不正当的利益往来,不得向甲方人员及甲方工地代表进行乙方贿赂或变相贿赂,不得与工程监理方有不正当利益往来。第八条付款方式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本项目中手术室维修改造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中标价的47%;ICU维修改造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中标价的21%;EICU维修改造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中标价的2%;其余工程款待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由甲方支付至工程审定总价款的97%,留3%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质量保修期为叁年(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保期高于叁年的,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执行,防水5年)。备注: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交付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而不构成违约。若因乙方提供虚假发票,对甲方造成处罚或损失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发票上记载的款项甲方有权不再支付,从工程款中扣减。2、甲方聘请的造价咨询公司对乙方上报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时:(1)工程项目核减率在5%以下的,其审计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2)工程项目核减率在5%—10%(含5%)的,其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60%,甲方承担40%;(3)工程项目核减率在10%-20%(含10%)的,其审计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4)工程项目核减率在20%以上(含20%的)的,其审计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将被记入医院工程项目管理的诚信档案,列入医院投资建设“违规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作为投标时信誉的重要参考。核减率按审计最终核定额与乙方申报的结算额之间的差额计算。审计费用计算以及支付条款以告知书的形式通知乙方。第九条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经乙方自检合格并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并送交甲方进行审计。第十条工程质量保修期、保修范围和内容:1、保修期:叁年。2、保修范围、内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变更签证等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查看并维修,一万元以内的中小维修应在48小时内一次性保修合格,较大维修需在接到保修之日起7日内保修合格。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或维修不力的,甲方可以委托或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同意按甲方确认的费用在质保金中直接予以扣除,如维修费用超出质保金数额,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乙方质量缺陷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若不派人前来维修,乙方同意按本条第3款维修方式执行,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5、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质保期内的维修责任按市场价格由甲方支付,但是如果是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工程由乙方免费维修。6、质量保修完成达到合格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第十一条乙方联系方法1、乙方提供如下联系人和地址公司名称:河南伟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2MA3XAHJ55G地址:开封市通许县厉庄乡厉庄街中段路东(厉庄乡人民政府北50米路东)联系人:渠长龙电话:138399978332、甲方通过书面形式将任何通知寄送上述地址,自寄出后无论乙方签收或拒收,均视为乙方对此认可同意;3、乙方若更换联系人和地址须于7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否则,甲方以本条款约定的联系人和地址向乙方送达文件时,无论乙方是否签收均视为乙方已收到。第十二条违约与责任: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超过合同工期一天,按2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该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超过一个月以上的,除按上述违约金执行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因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2、因无法抗拒力或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影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顺延工期免于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所提供的施工材料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及本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在本工程中使用并单方解除本合同。如甲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除需按照本合同第十二.1条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供合格产品重新报送甲方验收,乙方不能按期提请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赔偿。4、由于乙方原因受到甲方、监理方或政府相关执法监督部门的停工、返工等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5、若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乙方施工单位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经甲方验收认可;若乙方返工时,延误合同工期的,乙方同意按本条第1款约定内容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返工后仍旧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乙方还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三条争议处理双方因履行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乙方:(公章)河南伟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开封市通许县厉庄乡厉庄街中段路东(厉庄乡人民政府北50米路东)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383999783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开封金明支行帐号:帐号:4105016628370906066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手术室、ICU、EICU装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