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合同公告(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206-JSJW-G2024-0048001
二、合同名称:洛社-雅石-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钱桥西-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206-JSJW-G2024-0048
四、项目名称:洛社-雅石-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钱桥西-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

联系方式:0510-83302978
供应商(乙方):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无锡市金水路8号
联系方式:138142268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洛社-雅石-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钱桥西-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合同
联系方式:13814226858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540000.00元
合同金额:5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90天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26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26 15:34:38
九、其他补充事宜:

226、合同-洛社-雅石-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钱桥西-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pdf

合同洛社一雅石一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钱桥西一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洛社一雅石一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一钱桥西一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合同甲方(采购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乙方(中标供应商):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9月2日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洛社-雅石-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一钱桥西一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合同合同书及合同条款甲方(采购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乙方(中标供应商):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洛社一雅石一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一钱桥西一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社一雅石-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一钱桥西一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管理单元动态更新范围为北起京杭运河,南临342省道,西临西环线,东达京杭运河支流,管理单元用地总面积12.15平方公里。其中雅石-洛社新城管理单元北起京杭运河,西至新长铁路,南抵洛南大道、江海路(G312),东达京杭运河支流,管理单元用地总面积5.98平方公里:钱桥西一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南临342省道、西临西环线、北临洛南大道、东临钱洛路一新长铁路,管理单元用地总面积6.17平方公里;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元整;人民币(小写)540000元合同金额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编制任务、编制范围、编制深度、编制成果等所有工作所需的项目全过程服务费、编制费、资料搜集、交通差旅费、食宿费、会务费、专家咨询费、报批评审费、汇报费、相关成果文件费,以及应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三、服务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递交全套成果文件经甲方确认并通过专家论证;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四、服务地点和方式: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五、质量标准:规划设计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省市规范与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六、合同价款支付步骤和办法: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2)第二次付款:经专家评审论证通过,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3)第三次付款:经上级政府批准同意并提交最终全部成果文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每次付款,乙方应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税金发票。七、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合同洛社一雅石一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一钱桥西一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有)2)中标通知书---(有)3)甲方要求及委托书---(有)4)投标文件---(有)八、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甲方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等非现金方式缴纳。(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方式:履约保证金将在乙方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回。(5)履约过程中乙方在服务期、质量标准、人员工资支付、将成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的、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方面发生的不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行为,都可能导致甲方扣缴其部分乃至全部履约保证金。(6)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无锡五爱支行地址:无锡市金水路8号账号:7322210183100000262九、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1、工作内容SY1.1动态更新工作内容2合1.1.1.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申请(1)无锡市控规动态更新申请表(2)动态更新范围(3)动态更新申请变更内容图示1.1.2.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依据及技术路线(1)动态更新依据5洛社一雅石一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一钱桥西一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合同(2)技术路线1.1.3.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基础研究(1)现状概况(2)原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3)规划实施情况(4)相关规划解读(5)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研究(6)动态更新原因分析1.1.4.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方案(1)土地利用规划更新(2)公共配套设施更新(3)市政道路更新(4)绿地水系更新1.1.5.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方案图则1.2城市设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方案构思;开发强度引导;建筑高度引导;建筑密度引导;景观风貌引导;道路交通引导等。2、规划设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3)《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4)《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5)《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3、规划设计成果3.1成果组成成果包括:动态更新按照无锡市相关标准要求形成动态更新研究报告。3.2成果形式综合报告:A4或A3册子8份;电子文件(光盘)2份;洛社一雅石一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一钱桥西一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合同规划演示幻灯2份。纸质文件为A3或A4报告书;电子文件包括文本、图件、汇报材料与数据库。文本使用PPT、PDF或docx格式,汇报文件使用PPT格式,图纸使用dwg格式及jpg格式,数据库采用shp格式。成果文件提供的形式、数量需满足甲方的要求。4、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递交全套成果文件经甲方确认并通过专家论证,具体节点要求如下:4.1现状调研与资料收集(20日历天)(1)现状调查、基础资料收集,并与组织方和相关部门座谈、沟通,确定规划内容、深度、目标等;(2)相关规划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3)基础资料分析研究。4.2方案构思与沟通汇报(30日历天)(1)相关规划和案例研读;(2)提出地区发展目标和策略;(3)提出规划方案,并与采购人沟通;(4)与采购人多次讨论、汇报后确定规划初步方案。4.3论证成果编制(20日历天)(1)补充完善相关管理机构意见;(2)深化规划设计方案,完善规划图纸,完成论证成果编制;(3)准备论证材料、演示幻灯、展示图板。4.4正式成果编制阶段(20日历天)(1)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2)向组织方提交最终成果。4.5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若因项目汇报安排等因素导致时间延后,则时间相应顺延。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协助乙方收集基础资料及开展现场调研。国洛社一雅石一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钱桥西一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合同(2)甲方应及时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等工作,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乙方。(3)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的构成提出要求。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约定的人员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并定期向甲方进行工作汇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无法胜任工作或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提供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更换。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同时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4)甲方要求乙方提前交付成果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完成。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以双方协商以本合同签订之日作为本项目开始的标志。(2)乙方应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规、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技术标准、进度和成果要求进行工作,乙方应对其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并承担由于质量不符合要求所带来的相关责任。(3)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按照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服务团队组成项目组。同时,应配合甲方组织、参加本规划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4)对于已经提交成果验收的各阶段成果文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书面成果审查或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书面报告说明成果修改的详细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5)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6)技术服务人员安排: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投标阶段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规划人员原则上不予以调整;(7)技术服务其他事项: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投标阶段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各阶段工作的重要会议。十一、成果权属:1、甲方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包含知识产权等)。合同洛社一雅石一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一钱桥西一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公开成果时注明乙方为本合同项目受托人,并可享有与甲方共同获得与本合同项目成果相关的荣誉证书和奖励的权利。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享有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的下列相关权利(1)利用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用于学术研究,发表论文或著作;(2)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利用甲方已公开的成果对外宣传的权利;4、其他权利:无。十二、保密条款: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本次规划有关的资料和数据(附件:保密协议书);2、涉密人员范围:双方参与本次规划的所有有关人员;3、保密期限:按保密协议书规定;4、泄密责任: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三、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延误提交最终成果文件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天的逾期违约金,单期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乙方应确保所递交的最终成果文件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组评审验收,如乙方最终成果文件未能通过上述任何一项验收的,乙方应在两周内修改补充完善最终成果文件,保证完成上述相关事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3、乙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4、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中止/终止合同或中止/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乙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5、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乙方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受到的直接损失、甲方为减小损失采取合理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为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公证费等。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及支付本洛社-雅石一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钱桥西-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合同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7、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所有成果文件内容必须符合任务书的要求,满足甲方的需求。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编制,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乙方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编制错误造成项目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编制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乙方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设计责任险,一旦发生由于乙方编制错误造成项目质量事故或损失,由保险公司理赔。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8、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可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十四、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十五、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无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因诉讼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告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为甲方提供服务。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合同不可分割部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见证即生效,一式8份,甲方4份,乙方3份,见证人1份。洛社-雅石一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钱桥西一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合同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采购需求》、《保密协议书》、《开标一览表》、《明细报价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称清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银行账号:银行账号:见证人: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章)日期:2024年9月26日幸之位人能洛社-雅石一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一钱桥西一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合同合同附件一:保密协议书合同签订地:无锡市惠山区甲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乙方: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鉴于:为充分保护甲方的保密资料和商业秘密;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一、乙方对保密资料的保密义务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进行与洛社-雅石一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一钱桥西一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以外的行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与任何第三方进行商业行为;2.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合理要求,严格按本协议和甲方指示依法履行本协议;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本协议的任何责任及其任何义务于任何第三方;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仅供乙方人员内部为本项目工作使用,乙方不得转让第三方;5.乙方应保证防止甲方保密资料的泄露;若乙方人员出现泄密行为,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乙方对保密资料的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仅限于乙方单位内部直接参与本项目的员工为本项目工作使用,绝不对其他单位及个人泄漏资料的相关内容。三、泄密界定乙方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不论是否造成甲方的损失,均应视为泄密行为:1.泄露甲方保密资料;2.帮助或辅导他人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四、定义及其他1.此协议只为甲方资料保密取得认可,甲方未把相关的权利和许可出让给乙方;2.本协议中“保密资料”是指任何由甲方提供(无论在本协议签订日期之前或之后,无论是通过书面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本文件、电子邮件、计算机盘片)给乙方与委托事项有关系或关联的各种数据和文档,包括地形图、航拍图、基础资料、规划成果等;3.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洛社一雅石一洛社新城管理单元、钱桥-钱桥西-站前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采购项目合同五、违约责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单独或同时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1)解除双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2)要求乙方终止使用全部“保密信息”,退还所有甲方已交付的资料;(3)要求乙方退还所有甲方已支付费用;(4)要求乙方按《技术服务合同》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必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协议应与中国的法律相一致并受中国法律解释的约束。双方同意,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告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协议签署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于甲乙方签字盖章并经见证后生效,并且所有条款对双方均有效;除非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终止本合同,否则该协议永久有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2024年9月26日乙方:(盖章)法定伐表天(授权代表:(签章)224年9月26日见证方:(盖章)2024年9月26日(注: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但不得对招标、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此合同中未明确的事项,具体细则以中标双方协定为准。)幼一章科液工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流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