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 医院输送及陪护服务 洗衣工 ICU护工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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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M4400000707523833

合同名称: 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采购

合同签署时间: 2023-12-07 00:08:00

采购人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

合同金额: 2216760.000000

价格币种代码: 人民币

金额单位: 元

价款形式代码: 金额

优惠率或其它类型合同价格:

一、合同编号

M4400000707523833

二、合同名称

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采购

三、项目编号

M4400000707523833

四、项目名称

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镇北路21号
联系方式:020-87921996
供应商(乙方): 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横街111号
联系方式:155210571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医院输送及陪护服务
1(年)
2,216,760.00
2,216,760.00

合同金额: 2,216,760.00元,大写金额:贰佰贰拾壹万陆仟柒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3.合同变更.pdf
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
2024年09月26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3.合同变更.pdf

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乙方: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部分的规定及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3833)的中标结果和乙方《投标文件》内容,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合同签订后,需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范围及要求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服务单位,在合同期内向甲方提供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等服务。2.服务内容及要求:医疗输送、司勤、医用织物清洗、陪护服务、氧气中心管理、垃圾暂间管理等。乙方须按甲方的规定及要求提供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甲方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务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进场之日起12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服务地点: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3.项目概况:从化区中医医院位于从化区应急局东南侧、国道G105线东侧、规划迎宾大道东延线南侧地段块。用地面积为674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7920平方米。床位规模为800张,功能包括急诊、门诊、医技、住院楼、药剂、保障系统、行政管理、生活用房等。从化区中医医院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新型中医院,是从化中医药之临床与科教研中心、广东省中医院协作医院,同时肩负着本地120业务,在从化区急症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三条合同组成1.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并纳入本合同条款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协商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也可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以上若不同文件之间有冲突的,适用有利于甲方的条款。第四条服务期限及合同总价1.服务期限:进场之日起12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合同总价以人民币核算,由甲方按每月考评结果和合同要求的扣罚情形、实际到岗人数以及各类岗位人均单价进行结算后,向乙方按月支付。其中,各服务项目的价格为:序号服务内容岗位数量单价元/人/月备注1主管1675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2输送工1247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3担架工551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4氧气工2519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5洗衣工745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6司机273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7导医员454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8ICU护工360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8合计368合同金额:2216760.00元合同金额:2216760.00元合同金额:2216760.00元合同金额:2216760.00元3.在合同期内实行保洁/医疗运送总包干价,不涉及最低工资标准及管理人员费用等要求,不能违反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T4.本项目所涉及服务区域、服务内容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费、乙方派驻场水人员工资、福利、保险、服装、社保、医保、工作服、工伤/疾病/意外事故乃至死亡、清洁消毒剂、灭病媒生物药剂、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体检费、防滑警示牌、防滑垫、生活垃圾袋、防护用品、树叶清运处理费、厕所隔水垫、完成该项目所需工具及本项目运作过程中乙方所需的所有费用。5.服务期内乙方不得以上述理由再向甲方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合同执行中,甲方亦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6.乙方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该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7.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乙方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第五条付款条件1.委托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在服务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管理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陆仟柒佰陆拾元整(¥2216760.00元)。此费用甲方分12次支付,每次支付金额为184730.00元(按实核定岗位数及考核结果进行计算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2.乙方须在每月5日前根据上月考核结果和费用明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提交采购人,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款资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乙方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3.陪护费用:每月5日前将上月陪护数据交院方核对,每月10日前将上月陪护水电费数据提交采购人。第六条服务质量及考核办法1.服务质量:具体服务质量按采购需求。2.考核办法:1)对服务人员考核甲方制定绩效考核标准,每月对乙方的驻场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采购需求》),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原始分为100分,当月计分90分(含)以上的,发放全部绩效奖金,计分80-89分的,发放80%绩效奖金;计分60-79分的,发放50%绩效奖金;计分低于60分的,扣罚全部绩效奖金,并按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连续两个月计分低于60分的或累计两次警告,予以除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当月绩效奖金。个人因考核未达90分以上扣除的绩效奖金,由甲方直接从支付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2)对服务公司考核甲方每月对乙方整体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采购需求》),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评分90分(含)以上的,支付全部服务费(要减去个人考核扣除部份),80-89分的,支付90%服务费;60-79分的,支付80%;低于60分的支付60%服务费。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指定甲方代表以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甲方有权审定乙方拟定的各后勤服务程序和管理制度,以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和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在甲方的各后勤服务工作的实施执行情况。4)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各服务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可以拒用。5)甲方有权对乙方发放员工工资情况进行检查。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人员不满意时有权利要求乙方立即无条件更换。7)配合乙方做好医院服务的管理工作。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包括疾病预防知识等)、考核、业务指导,则乙方应按授课人的职称和市场价支付培训费。甲方免费提供培训场所。8)甲方不提供乙方的住宿、电话及其他费用,尽量为乙方驻场服务人员提供工作场地和办公用电,但不允许乙方员工在甲方院内煮食(可在甲方职工饭堂用餐,费用自付)。9)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作服等一线办公所需的物资和使用布类的洗涤服务(含工作服的洗涤)。10)定期听取服务对象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应做好服务对象的解释、教育和引导工作。11)甲方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向乙方索要财物、宴请,不得刁难、阻挠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1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等具有指导、检查、监督、处罚的权利。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甲方其它权利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是按国家三级医院建设的医院,各项服务规范、制度需按三甲医院要求,乙方应充分考虑相关要求、规范、制度,制订各相关工种的服务程序、培训计划、管理标准、考核细则:乙方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体系完成本项目,以保证甲方整个系统能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作与不断发展的医疗水平相一致。2)乙方在入场前需做好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人员及岗位责任、岗位考核标准、乙方对各岗位监督检查标准、综合满意度的评价标准,并作为评标时质量保证的评分之一。乙方进场前须提供所有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交甲方确认。3)在日常服务管理过程中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及声誉,妥善保管保养好甲方的相关设施设备,如人为造成损坏,按要求予以赔偿。对无法解决的事故要及时向甲方反映。4)乙方承担与所有招标服务有关的直接运营费用,包括乙方所有驻甲方院内员工的工资、工服、劳保费用和社会劳动保险的代征、代购、劳动用工手续、计划生育管理、住宿、体检、保洁所需的清洁剂、洗涤剂、特殊处理剂等材料、垃圾袋及相关费用和设备投入、使用的费用等。5)承担用工的责任风险,及因所提供服务不当而引至相应法律责任(如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用人不当、不购买“五险一金”、员工工伤、员工生病、劳资纠纷、计划生育等)6)派驻甲方的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保密承诺及安全作业承诺,乙方保证有关人员违反以上守则并经查实者将会受到即时解雇。7)乙方工作人员须保守医院秘密,保守医院患者及家属的信息,不得向外透露患者及逝者信息等。8)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员工档案及相关甲方医院服务全部档案资料。9)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乙方须及时且无条件的为甲方更换合格的人员。10)乙方员工出现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医院有权终止合同。11)在合同期间,乙方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将服务内容分包给有资质的专业服务企业,但乙方需对分包企业起监管作用,并对分包结果负责。12)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向甲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人力、设备工具、材料等及全部费用,确保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并有义务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13)应根据甲方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及相关要求等合理安排调配其工作人员,依法用工。14)乙方必须负责对每个医疗运送员、陪护员、医疗运送员等进行岗前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等,提供的人员必须经过训练、考核合格后才可以安排在甲方医院工作,对于国家规定的一些特殊的工种,提供的人员需具有相应资格。每年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不少于4次的在职培训工作,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关的记录,培训资料、记录整理成册交甲方备案。15)接受甲方对乙方人员分布、调配的合理要求,24小时科学规范安排员工的工作,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同时乙方的服务人员须听从甲方的调动和指挥。16)乙方必须在医院内设立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设专人集中受理陪护和医疗运送等相关服务事宜,并设立专门的受理热线电话,受理甲方及医院患者家属等的咨询、需求、投诉等服务。乙方的办公电话必须24小时派人员接听并及时处理突发性的应急需求。17)乙方工作人员除了做好自身岗位工作外,发现异常或者有安全隐患事件的,应及时处理并告知甲方和相关部门,确保甲方院区安全和医务工作的正常进行。18)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的服务人员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岗证,要严格审查,没有刑事犯罪记录,重要岗位人员聘用要经甲方审定。同时,乙方的服务人员须听从甲方调动指挥。乙方招收员工需要具备相应素质,身体状况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乙方对各类岗位的员工不得随意更换。如需要更换必须先征得将员工所在科室及甲方的书面同意,同时更换的比例不超过该类工作人员的10%,在新员工未到岗之前,原有的员工不得离开其岗位,新员工的素质不得低于原有的员工,否则甲方有权在当月扣除乙方壹万元服务费用。19)甲方发生突发、紧急、特殊的应急事件时,或有特殊任务需要紧急临时增加人员投入时,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的临时性工作安排。20)在清洁、保洁工作中,应使用清洁安全可靠的清洁剂,不得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清洁剂,用于消毒的所有消毒物品要经过医院鉴定认可后方能使用。21)乙方不得以甲方服务费支付事项为由,作为延迟发放员工工资的理由,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22)乙方在日常服务管理过程中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及声誉,妥善保管保养好甲方的相关设施设备;发现医院设施需要维修、保养或无法解决的事故要及时向甲方反映;保证节约用水、用电,环保、规范使用各种耗材,杜绝不必要的浪费。23)乙方应服从医院的管理,定期向甲方监管部门提交管理报告。乙方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服从所在科室负责人具体工作安排,并遵守所在科室的规章制度。对造成医院重大负面影响违法、违纪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24)乙方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资,如出现劳动争议、劳资纠纷、或因乙方未按时提供物料、工具或不按时支付工资等其它任何由乙方过失出现罢工或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给予相应处罚。25)乙方负责提供清洁用的所有设备、工具和物料。卫生清洁保洁用具要分类使用,用颜色区分污染区与非污染的用具。对拖把、抹布进行统一消毒。工具车应保持干净、整洁。如因设备不完好、物料不足等直接影响现场工作,则按情节严重给予相应扣款。26)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临时撤场,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甲方,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撤场。27)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及劳动保护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处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8)乙方雇佣的员工盗窃医院或患者财物的,甲方有权单独或会同乙方一起处理,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赔礼道歉、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赔偿当事人相应的经济损失。29)乙方服务人员必须穿着统一样式的工作服,佩带统一工作卡(费用乙方负责),做到衣冠整洁,不得穿拖鞋上班。乙方服务人员必须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在工作中因乙方员工服务态度差造成病人投诉或与病人、医务人员发生口角、顶撞等事件,甲方有权向乙方扣减服务费,扣减金额为50—100元/人/次,同时乙方应赔礼道歉。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退出本合同服务,乙方应立即更换合格人员上岗。30)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退场、办理交接,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乙方所做的全部各类管理档案资料;担架/轮椅/车床等甲方提供的设备和管理用房等;乙方须无条件做好与甲方及新的服务承接方的交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乙方其它权利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1.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目下的一项或多项义务,另一方应通知违约方并指出违约性质。违约方应自收到书面通知起30天内就通知的违约事宜予以补救。如果上述违约30天后仍未纠正,另一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在提交终止合同书面通知第30天后,本合同应视为终止,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2.乙方提供发票后,甲方应按期付清服务费,每逾期一天,支付欠款总额3‰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3乙方应按其响应项目提供服务,凡未提供或未达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每逾期一天,由甲方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作为违约金,累积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如乙方逾期7天仍未能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他全部损失。4.乙方服务的工作人员无相应必需证件,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人员、整改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2天内更换人员或整改,由此造成逾期完成服务的,按合同特殊条款相关规定处理。如累计提出两次,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或服务质量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5.由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不达标项目按考核标准给予相应扣款。6.在国家、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生属乙方质量责任问题,经查属实,且不及时或不配合整改,受到上级批评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7.严重违反甲方医院规定,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处以相应罚款。乙方不能在甲方任何区域从事与工作不相符的活动。工作期间不能收集杂物,尤其不能收集任何医疗用品,如发现偷运、收集医疗垃圾,当月服务费全部扣除作为处罚。8.甲方每次收到服务对象的有效投诉,视情节之轻重,扣除相应服务费用,情节严重并影响患者诊疗或造成甲方不良影响者,除扣除相应费用外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9.因乙方或其员工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在应付的服务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赔偿金。10.乙方员工因违反操作规范而引起安全事故,乙方负责赔偿当事人相关费用,及扣减200-500元/次,并承担相关责任。1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路线、规定内时间及固定电梯运送医疗废物、清洁工具或其他相关物品,发现违反此项规定,按500-1000元/次给予处罚;由于乙方员工使用不当造成电梯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12.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由于乙方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13.其它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14.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它义务,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内作符合约定的改正或补救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自身由此遭受的损失,且守约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第九条不可抗力丽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任何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震、火灾、战争、洪水、正常的货.源中断、动乱及国家紧急情况而延迟或中断提供服务,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1.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无需做出任何赔偿。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3.甲方不负责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承包合同期间的价格及其它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5.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6.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提供服务,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第十条纠纷的解决方式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第十一条其他1.如一方地址、电话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附件附件1: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工绩效考核表附件2:医院陪护人员工作质量评价表附件3: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考评表(以下无正文)必H1(签署页)Z方广州越北发商县章甲方: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约日期:2024年7月8日签约日期:202年7月8日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乙方: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部分的规定及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3833)的中标结果和乙方《投标文件》内容,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合同签订后,需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范围及要求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服务单位,在合同期内向甲方提供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等服务。2.服务内容及要求:医疗输送、司勤、医用织物清洗、陪护服务、氧气中心管理、垃圾暂间管理等。乙方须按甲方的规定及要求提供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甲方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务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进场之日起12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服务地点: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3.项目概况:从化区中医医院位于从化区应急局东南侧、国道G105线东侧、规划迎宾大道东延线南侧地段块。用地面积为674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7920平方米。床位规模为800张,功能包括急诊、门诊、医技、住院楼、药剂、保障系统、行政管理、生活用房等。从化区中医医院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新型中医院,是从化中医药之临床与科教研中心、广东省中医院协作医院,同时肩负着本地120业务,在从化区急症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三条合同组成1.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并纳入本合同条款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协商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也可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以上若不同文件之间有冲突的,适用有利于甲方的条款。第四条服务期限及合同总价1.服务期限:进场之日起12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合同总价以人民币核算,由甲方按每月考评结果和合同要求的扣罚情形、实际到岗人数以及各类岗位人均单价进行结算后,向乙方按月支付。其中,各服务项目的价格为:序号服务内容岗位数量单价元/人/月备注1主管1675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2输送工1247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3担架工551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4氧气工2519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5洗衣工745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6司机273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7导医员454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8ICU护工360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8合计368合同金额:2216760.00元合同金额:2216760.00元合同金额:2216760.00元合同金额:2216760.00元3.在合同期内实行保洁/医疗运送总包干价,不涉及最低工资标准及管理人员费用等要求,不能违反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T4.本项目所涉及服务区域、服务内容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费、乙方派驻场水人员工资、福利、保险、服装、社保、医保、工作服、工伤/疾病/意外事故乃至死亡、清洁消毒剂、灭病媒生物药剂、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体检费、防滑警示牌、防滑垫、生活垃圾袋、防护用品、树叶清运处理费、厕所隔水垫、完成该项目所需工具及本项目运作过程中乙方所需的所有费用。5.服务期内乙方不得以上述理由再向甲方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合同执行中,甲方亦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6.乙方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该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7.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乙方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第五条付款条件1.委托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在服务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管理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陆仟柒佰陆拾元整(¥2216760.00元)。此费用甲方分12次支付,每次支付金额为184730.00元(按实核定岗位数及考核结果进行计算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2.乙方须在每月5日前根据上月考核结果和费用明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提交采购人,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款资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乙方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3.陪护费用:每月5日前将上月陪护数据交院方核对,每月10日前将上月陪护水电费数据提交采购人。第六条服务质量及考核办法1.服务质量:具体服务质量按采购需求。2.考核办法:1)对服务人员考核甲方制定绩效考核标准,每月对乙方的驻场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采购需求》),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原始分为100分,当月计分90分(含)以上的,发放全部绩效奖金,计分80-89分的,发放80%绩效奖金;计分60-79分的,发放50%绩效奖金;计分低于60分的,扣罚全部绩效奖金,并按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连续两个月计分低于60分的或累计两次警告,予以除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当月绩效奖金。个人因考核未达90分以上扣除的绩效奖金,由甲方直接从支付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2)对服务公司考核甲方每月对乙方整体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采购需求》),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评分90分(含)以上的,支付全部服务费(要减去个人考核扣除部份),80-89分的,支付90%服务费;60-79分的,支付80%;低于60分的支付60%服务费。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指定甲方代表以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甲方有权审定乙方拟定的各后勤服务程序和管理制度,以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和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在甲方的各后勤服务工作的实施执行情况。4)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各服务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可以拒用。5)甲方有权对乙方发放员工工资情况进行检查。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人员不满意时有权利要求乙方立即无条件更换。7)配合乙方做好医院服务的管理工作。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包括疾病预防知识等)、考核、业务指导,则乙方应按授课人的职称和市场价支付培训费。甲方免费提供培训场所。8)甲方不提供乙方的住宿、电话及其他费用,尽量为乙方驻场服务人员提供工作场地和办公用电,但不允许乙方员工在甲方院内煮食(可在甲方职工饭堂用餐,费用自付)。9)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作服等一线办公所需的物资和使用布类的洗涤服务(含工作服的洗涤)。10)定期听取服务对象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应做好服务对象的解释、教育和引导工作。11)甲方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向乙方索要财物、宴请,不得刁难、阻挠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1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等具有指导、检查、监督、处罚的权利。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甲方其它权利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是按国家三级医院建设的医院,各项服务规范、制度需按三甲医院要求,乙方应充分考虑相关要求、规范、制度,制订各相关工种的服务程序、培训计划、管理标准、考核细则:乙方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体系完成本项目,以保证甲方整个系统能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作与不断发展的医疗水平相一致。2)乙方在入场前需做好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人员及岗位责任、岗位考核标准、乙方对各岗位监督检查标准、综合满意度的评价标准,并作为评标时质量保证的评分之一。乙方进场前须提供所有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交甲方确认。3)在日常服务管理过程中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及声誉,妥善保管保养好甲方的相关设施设备,如人为造成损坏,按要求予以赔偿。对无法解决的事故要及时向甲方反映。4)乙方承担与所有招标服务有关的直接运营费用,包括乙方所有驻甲方院内员工的工资、工服、劳保费用和社会劳动保险的代征、代购、劳动用工手续、计划生育管理、住宿、体检、保洁所需的清洁剂、洗涤剂、特殊处理剂等材料、垃圾袋及相关费用和设备投入、使用的费用等。5)承担用工的责任风险,及因所提供服务不当而引至相应法律责任(如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用人不当、不购买“五险一金”、员工工伤、员工生病、劳资纠纷、计划生育等)6)派驻甲方的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保密承诺及安全作业承诺,乙方保证有关人员违反以上守则并经查实者将会受到即时解雇。7)乙方工作人员须保守医院秘密,保守医院患者及家属的信息,不得向外透露患者及逝者信息等。8)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员工档案及相关甲方医院服务全部档案资料。9)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乙方须及时且无条件的为甲方更换合格的人员。10)乙方员工出现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医院有权终止合同。11)在合同期间,乙方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将服务内容分包给有资质的专业服务企业,但乙方需对分包企业起监管作用,并对分包结果负责。12)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向甲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人力、设备工具、材料等及全部费用,确保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并有义务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13)应根据甲方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及相关要求等合理安排调配其工作人员,依法用工。14)乙方必须负责对每个医疗运送员、陪护员、医疗运送员等进行岗前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等,提供的人员必须经过训练、考核合格后才可以安排在甲方医院工作,对于国家规定的一些特殊的工种,提供的人员需具有相应资格。每年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不少于4次的在职培训工作,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关的记录,培训资料、记录整理成册交甲方备案。15)接受甲方对乙方人员分布、调配的合理要求,24小时科学规范安排员工的工作,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同时乙方的服务人员须听从甲方的调动和指挥。16)乙方必须在医院内设立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设专人集中受理陪护和医疗运送等相关服务事宜,并设立专门的受理热线电话,受理甲方及医院患者家属等的咨询、需求、投诉等服务。乙方的办公电话必须24小时派人员接听并及时处理突发性的应急需求。17)乙方工作人员除了做好自身岗位工作外,发现异常或者有安全隐患事件的,应及时处理并告知甲方和相关部门,确保甲方院区安全和医务工作的正常进行。18)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的服务人员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岗证,要严格审查,没有刑事犯罪记录,重要岗位人员聘用要经甲方审定。同时,乙方的服务人员须听从甲方调动指挥。乙方招收员工需要具备相应素质,身体状况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乙方对各类岗位的员工不得随意更换。如需要更换必须先征得将员工所在科室及甲方的书面同意,同时更换的比例不超过该类工作人员的10%,在新员工未到岗之前,原有的员工不得离开其岗位,新员工的素质不得低于原有的员工,否则甲方有权在当月扣除乙方壹万元服务费用。19)甲方发生突发、紧急、特殊的应急事件时,或有特殊任务需要紧急临时增加人员投入时,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的临时性工作安排。20)在清洁、保洁工作中,应使用清洁安全可靠的清洁剂,不得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清洁剂,用于消毒的所有消毒物品要经过医院鉴定认可后方能使用。21)乙方不得以甲方服务费支付事项为由,作为延迟发放员工工资的理由,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22)乙方在日常服务管理过程中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及声誉,妥善保管保养好甲方的相关设施设备;发现医院设施需要维修、保养或无法解决的事故要及时向甲方反映;保证节约用水、用电,环保、规范使用各种耗材,杜绝不必要的浪费。23)乙方应服从医院的管理,定期向甲方监管部门提交管理报告。乙方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服从所在科室负责人具体工作安排,并遵守所在科室的规章制度。对造成医院重大负面影响违法、违纪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24)乙方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资,如出现劳动争议、劳资纠纷、或因乙方未按时提供物料、工具或不按时支付工资等其它任何由乙方过失出现罢工或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给予相应处罚。25)乙方负责提供清洁用的所有设备、工具和物料。卫生清洁保洁用具要分类使用,用颜色区分污染区与非污染的用具。对拖把、抹布进行统一消毒。工具车应保持干净、整洁。如因设备不完好、物料不足等直接影响现场工作,则按情节严重给予相应扣款。26)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临时撤场,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甲方,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撤场。27)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及劳动保护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处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8)乙方雇佣的员工盗窃医院或患者财物的,甲方有权单独或会同乙方一起处理,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赔礼道歉、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赔偿当事人相应的经济损失。29)乙方服务人员必须穿着统一样式的工作服,佩带统一工作卡(费用乙方负责),做到衣冠整洁,不得穿拖鞋上班。乙方服务人员必须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在工作中因乙方员工服务态度差造成病人投诉或与病人、医务人员发生口角、顶撞等事件,甲方有权向乙方扣减服务费,扣减金额为50—100元/人/次,同时乙方应赔礼道歉。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退出本合同服务,乙方应立即更换合格人员上岗。30)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退场、办理交接,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乙方所做的全部各类管理档案资料;担架/轮椅/车床等甲方提供的设备和管理用房等;乙方须无条件做好与甲方及新的服务承接方的交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乙方其它权利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1.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目下的一项或多项义务,另一方应通知违约方并指出违约性质。违约方应自收到书面通知起30天内就通知的违约事宜予以补救。如果上述违约30天后仍未纠正,另一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在提交终止合同书面通知第30天后,本合同应视为终止,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2.乙方提供发票后,甲方应按期付清服务费,每逾期一天,支付欠款总额3‰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3乙方应按其响应项目提供服务,凡未提供或未达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每逾期一天,由甲方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作为违约金,累积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如乙方逾期7天仍未能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他全部损失。4.乙方服务的工作人员无相应必需证件,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人员、整改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2天内更换人员或整改,由此造成逾期完成服务的,按合同特殊条款相关规定处理。如累计提出两次,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或服务质量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5.由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不达标项目按考核标准给予相应扣款。6.在国家、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生属乙方质量责任问题,经查属实,且不及时或不配合整改,受到上级批评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7.严重违反甲方医院规定,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处以相应罚款。乙方不能在甲方任何区域从事与工作不相符的活动。工作期间不能收集杂物,尤其不能收集任何医疗用品,如发现偷运、收集医疗垃圾,当月服务费全部扣除作为处罚。8.甲方每次收到服务对象的有效投诉,视情节之轻重,扣除相应服务费用,情节严重并影响患者诊疗或造成甲方不良影响者,除扣除相应费用外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9.因乙方或其员工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在应付的服务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赔偿金。10.乙方员工因违反操作规范而引起安全事故,乙方负责赔偿当事人相关费用,及扣减200-500元/次,并承担相关责任。1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路线、规定内时间及固定电梯运送医疗废物、清洁工具或其他相关物品,发现违反此项规定,按500-1000元/次给予处罚;由于乙方员工使用不当造成电梯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12.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由于乙方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13.其它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14.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它义务,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内作符合约定的改正或补救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自身由此遭受的损失,且守约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第九条不可抗力丽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任何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震、火灾、战争、洪水、正常的货.源中断、动乱及国家紧急情况而延迟或中断提供服务,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1.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无需做出任何赔偿。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3.甲方不负责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承包合同期间的价格及其它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5.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6.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提供服务,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第十条纠纷的解决方式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第十一条其他1.如一方地址、电话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附件附件1: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工绩效考核表附件2:医院陪护人员工作质量评价表附件3: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考评表(以下无正文)必H1(签署页)Z方广州越北发商县章甲方: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约日期:2024年7月8日签约日期:202年7月8日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乙方: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部分的规定及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3833)的中标结果和乙方《投标文件》内容,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合同签订后,需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范围及要求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服务单位,在合同期内向甲方提供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等服务。2.服务内容及要求:医疗输送、司勤、医用织物清洗、陪护服务、氧气中心管理、垃圾暂间管理等。乙方须按甲方的规定及要求提供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甲方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务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进场之日起12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服务地点: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3.项目概况:从化区中医医院位于从化区应急局东南侧、国道G105线东侧、规划迎宾大道东延线南侧地段块。用地面积为674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7920平方米。床位规模为800张,功能包括急诊、门诊、医技、住院楼、药剂、保障系统、行政管理、生活用房等。从化区中医医院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新型中医院,是从化中医药之临床与科教研中心、广东省中医院协作医院,同时肩负着本地120业务,在从化区急症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三条合同组成1.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并纳入本合同条款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协商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也可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以上若不同文件之间有冲突的,适用有利于甲方的条款。第四条服务期限及合同总价1.服务期限:进场之日起12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合同总价以人民币核算,由甲方按每月考评结果和合同要求的扣罚情形、实际到岗人数以及各类岗位人均单价进行结算后,向乙方按月支付。其中,各服务项目的价格为:序号服务内容岗位数量单价元/人/月备注1主管1675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2输送工1247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3担架工551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4氧气工2519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5洗衣工745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6司机273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7导医员454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8ICU护工360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8合计368合同金额:2216760.00元合同金额:2216760.00元合同金额:2216760.00元合同金额:2216760.00元3.在合同期内实行保洁/医疗运送总包干价,不涉及最低工资标准及管理人员费用等要求,不能违反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T4.本项目所涉及服务区域、服务内容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费、乙方派驻场水人员工资、福利、保险、服装、社保、医保、工作服、工伤/疾病/意外事故乃至死亡、清洁消毒剂、灭病媒生物药剂、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体检费、防滑警示牌、防滑垫、生活垃圾袋、防护用品、树叶清运处理费、厕所隔水垫、完成该项目所需工具及本项目运作过程中乙方所需的所有费用。5.服务期内乙方不得以上述理由再向甲方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合同执行中,甲方亦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6.乙方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该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7.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乙方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第五条付款条件1.委托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在服务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管理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陆仟柒佰陆拾元整(¥2216760.00元)。此费用甲方分12次支付,每次支付金额为184730.00元(按实核定岗位数及考核结果进行计算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2.乙方须在每月5日前根据上月考核结果和费用明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提交采购人,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款资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乙方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3.陪护费用:每月5日前将上月陪护数据交院方核对,每月10日前将上月陪护水电费数据提交采购人。第六条服务质量及考核办法1.服务质量:具体服务质量按采购需求。2.考核办法:1)对服务人员考核甲方制定绩效考核标准,每月对乙方的驻场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采购需求》),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原始分为100分,当月计分90分(含)以上的,发放全部绩效奖金,计分80-89分的,发放80%绩效奖金;计分60-79分的,发放50%绩效奖金;计分低于60分的,扣罚全部绩效奖金,并按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连续两个月计分低于60分的或累计两次警告,予以除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当月绩效奖金。个人因考核未达90分以上扣除的绩效奖金,由甲方直接从支付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2)对服务公司考核甲方每月对乙方整体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采购需求》),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评分90分(含)以上的,支付全部服务费(要减去个人考核扣除部份),80-89分的,支付90%服务费;60-79分的,支付80%;低于60分的支付60%服务费。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指定甲方代表以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甲方有权审定乙方拟定的各后勤服务程序和管理制度,以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和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在甲方的各后勤服务工作的实施执行情况。4)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各服务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可以拒用。5)甲方有权对乙方发放员工工资情况进行检查。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人员不满意时有权利要求乙方立即无条件更换。7)配合乙方做好医院服务的管理工作。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包括疾病预防知识等)、考核、业务指导,则乙方应按授课人的职称和市场价支付培训费。甲方免费提供培训场所。8)甲方不提供乙方的住宿、电话及其他费用,尽量为乙方驻场服务人员提供工作场地和办公用电,但不允许乙方员工在甲方院内煮食(可在甲方职工饭堂用餐,费用自付)。9)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作服等一线办公所需的物资和使用布类的洗涤服务(含工作服的洗涤)。10)定期听取服务对象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应做好服务对象的解释、教育和引导工作。11)甲方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向乙方索要财物、宴请,不得刁难、阻挠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1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等具有指导、检查、监督、处罚的权利。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甲方其它权利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是按国家三级医院建设的医院,各项服务规范、制度需按三甲医院要求,乙方应充分考虑相关要求、规范、制度,制订各相关工种的服务程序、培训计划、管理标准、考核细则:乙方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体系完成本项目,以保证甲方整个系统能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作与不断发展的医疗水平相一致。2)乙方在入场前需做好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人员及岗位责任、岗位考核标准、乙方对各岗位监督检查标准、综合满意度的评价标准,并作为评标时质量保证的评分之一。乙方进场前须提供所有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交甲方确认。3)在日常服务管理过程中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及声誉,妥善保管保养好甲方的相关设施设备,如人为造成损坏,按要求予以赔偿。对无法解决的事故要及时向甲方反映。4)乙方承担与所有招标服务有关的直接运营费用,包括乙方所有驻甲方院内员工的工资、工服、劳保费用和社会劳动保险的代征、代购、劳动用工手续、计划生育管理、住宿、体检、保洁所需的清洁剂、洗涤剂、特殊处理剂等材料、垃圾袋及相关费用和设备投入、使用的费用等。5)承担用工的责任风险,及因所提供服务不当而引至相应法律责任(如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用人不当、不购买“五险一金”、员工工伤、员工生病、劳资纠纷、计划生育等)6)派驻甲方的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保密承诺及安全作业承诺,乙方保证有关人员违反以上守则并经查实者将会受到即时解雇。7)乙方工作人员须保守医院秘密,保守医院患者及家属的信息,不得向外透露患者及逝者信息等。8)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员工档案及相关甲方医院服务全部档案资料。9)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乙方须及时且无条件的为甲方更换合格的人员。10)乙方员工出现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医院有权终止合同。11)在合同期间,乙方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将服务内容分包给有资质的专业服务企业,但乙方需对分包企业起监管作用,并对分包结果负责。12)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向甲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人力、设备工具、材料等及全部费用,确保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并有义务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13)应根据甲方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及相关要求等合理安排调配其工作人员,依法用工。14)乙方必须负责对每个医疗运送员、陪护员、医疗运送员等进行岗前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等,提供的人员必须经过训练、考核合格后才可以安排在甲方医院工作,对于国家规定的一些特殊的工种,提供的人员需具有相应资格。每年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不少于4次的在职培训工作,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关的记录,培训资料、记录整理成册交甲方备案。15)接受甲方对乙方人员分布、调配的合理要求,24小时科学规范安排员工的工作,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同时乙方的服务人员须听从甲方的调动和指挥。16)乙方必须在医院内设立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设专人集中受理陪护和医疗运送等相关服务事宜,并设立专门的受理热线电话,受理甲方及医院患者家属等的咨询、需求、投诉等服务。乙方的办公电话必须24小时派人员接听并及时处理突发性的应急需求。17)乙方工作人员除了做好自身岗位工作外,发现异常或者有安全隐患事件的,应及时处理并告知甲方和相关部门,确保甲方院区安全和医务工作的正常进行。18)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的服务人员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岗证,要严格审查,没有刑事犯罪记录,重要岗位人员聘用要经甲方审定。同时,乙方的服务人员须听从甲方调动指挥。乙方招收员工需要具备相应素质,身体状况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乙方对各类岗位的员工不得随意更换。如需要更换必须先征得将员工所在科室及甲方的书面同意,同时更换的比例不超过该类工作人员的10%,在新员工未到岗之前,原有的员工不得离开其岗位,新员工的素质不得低于原有的员工,否则甲方有权在当月扣除乙方壹万元服务费用。19)甲方发生突发、紧急、特殊的应急事件时,或有特殊任务需要紧急临时增加人员投入时,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的临时性工作安排。20)在清洁、保洁工作中,应使用清洁安全可靠的清洁剂,不得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清洁剂,用于消毒的所有消毒物品要经过医院鉴定认可后方能使用。21)乙方不得以甲方服务费支付事项为由,作为延迟发放员工工资的理由,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22)乙方在日常服务管理过程中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及声誉,妥善保管保养好甲方的相关设施设备;发现医院设施需要维修、保养或无法解决的事故要及时向甲方反映;保证节约用水、用电,环保、规范使用各种耗材,杜绝不必要的浪费。23)乙方应服从医院的管理,定期向甲方监管部门提交管理报告。乙方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服从所在科室负责人具体工作安排,并遵守所在科室的规章制度。对造成医院重大负面影响违法、违纪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24)乙方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资,如出现劳动争议、劳资纠纷、或因乙方未按时提供物料、工具或不按时支付工资等其它任何由乙方过失出现罢工或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给予相应处罚。25)乙方负责提供清洁用的所有设备、工具和物料。卫生清洁保洁用具要分类使用,用颜色区分污染区与非污染的用具。对拖把、抹布进行统一消毒。工具车应保持干净、整洁。如因设备不完好、物料不足等直接影响现场工作,则按情节严重给予相应扣款。26)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临时撤场,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甲方,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撤场。27)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及劳动保护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处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8)乙方雇佣的员工盗窃医院或患者财物的,甲方有权单独或会同乙方一起处理,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赔礼道歉、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赔偿当事人相应的经济损失。29)乙方服务人员必须穿着统一样式的工作服,佩带统一工作卡(费用乙方负责),做到衣冠整洁,不得穿拖鞋上班。乙方服务人员必须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在工作中因乙方员工服务态度差造成病人投诉或与病人、医务人员发生口角、顶撞等事件,甲方有权向乙方扣减服务费,扣减金额为50—100元/人/次,同时乙方应赔礼道歉。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退出本合同服务,乙方应立即更换合格人员上岗。30)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退场、办理交接,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乙方所做的全部各类管理档案资料;担架/轮椅/车床等甲方提供的设备和管理用房等;乙方须无条件做好与甲方及新的服务承接方的交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乙方其它权利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1.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目下的一项或多项义务,另一方应通知违约方并指出违约性质。违约方应自收到书面通知起30天内就通知的违约事宜予以补救。如果上述违约30天后仍未纠正,另一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在提交终止合同书面通知第30天后,本合同应视为终止,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2.乙方提供发票后,甲方应按期付清服务费,每逾期一天,支付欠款总额3‰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3乙方应按其响应项目提供服务,凡未提供或未达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每逾期一天,由甲方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作为违约金,累积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如乙方逾期7天仍未能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他全部损失。4.乙方服务的工作人员无相应必需证件,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人员、整改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2天内更换人员或整改,由此造成逾期完成服务的,按合同特殊条款相关规定处理。如累计提出两次,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或服务质量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5.由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不达标项目按考核标准给予相应扣款。6.在国家、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生属乙方质量责任问题,经查属实,且不及时或不配合整改,受到上级批评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7.严重违反甲方医院规定,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处以相应罚款。乙方不能在甲方任何区域从事与工作不相符的活动。工作期间不能收集杂物,尤其不能收集任何医疗用品,如发现偷运、收集医疗垃圾,当月服务费全部扣除作为处罚。8.甲方每次收到服务对象的有效投诉,视情节之轻重,扣除相应服务费用,情节严重并影响患者诊疗或造成甲方不良影响者,除扣除相应费用外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9.因乙方或其员工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在应付的服务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赔偿金。10.乙方员工因违反操作规范而引起安全事故,乙方负责赔偿当事人相关费用,及扣减200-500元/次,并承担相关责任。1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路线、规定内时间及固定电梯运送医疗废物、清洁工具或其他相关物品,发现违反此项规定,按500-1000元/次给予处罚;由于乙方员工使用不当造成电梯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12.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由于乙方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13.其它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14.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它义务,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内作符合约定的改正或补救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自身由此遭受的损失,且守约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第九条不可抗力丽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任何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震、火灾、战争、洪水、正常的货.源中断、动乱及国家紧急情况而延迟或中断提供服务,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1.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无需做出任何赔偿。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3.甲方不负责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承包合同期间的价格及其它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5.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6.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提供服务,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第十条纠纷的解决方式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第十一条其他1.如一方地址、电话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附件附件1: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工绩效考核表附件2:医院陪护人员工作质量评价表附件3: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考评表(以下无正文)必H1(签署页)Z方广州越北发商县章甲方: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约日期:2024年7月8日签约日期:202年7月8日合同编号:《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补充协议甲方: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乙方: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2024年7月8日签订了《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原合同”),因新院区开业时间尚未确定,同时旧院区(从化区街口街镇北路21号)的物业服务合同在2024年10月31日到期,为衔接好新院区及旧院区的物业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二,条款如下:一、新增服务地点:新增从化中医医院旧院服务地点,具体位于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镇北路21号。二、服务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三、服务人数:从化中医院旧院区服务人数如下:序号服务内容岗位数量单价元/人/月合计/月(元)备注1主管16750675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2输送工104700470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3担架工45100204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4氧气工15190519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5洗衣工64500270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6司机27300146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合计24120940四、新院区正式服务入场时间及人员数量按甲方通知为准。1五、其它条款1.本补充协议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补充协议二自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二未涉及的其他事宜,仍按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执行。3.各方一致同意,如本合同以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方式进行签署的,本合同自各方加盖有效的公司电子印章之日起生效,电子签署与纸质签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补充协议签订地为广州。本补充协议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从51王乙方(盖章):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张成本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签约日期:2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乙方: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部分的规定及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3833)的中标结果和乙方《投标文件》内容,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合同签订后,需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范围及要求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服务单位,在合同期内向甲方提供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等服务。2.服务内容及要求:医疗输送、司勤、医用织物清洗、陪护服务、氧气中心管理、垃圾暂间管理等。乙方须按甲方的规定及要求提供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甲方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务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进场之日起12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服务地点: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3.项目概况:从化区中医医院位于从化区应急局东南侧、国道G105线东侧、规划迎宾大道东延线南侧地段块。用地面积为674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7920平方米。床位规模为800张,功能包括急诊、门诊、医技、住院楼、药剂、保障系统、行政管理、生活用房等。从化区中医医院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新型中医院,是从化中医药之临床与科教研中心、广东省中医院协作医院,同时肩负着本地120业务,在从化区急症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三条合同组成1.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并纳入本合同条款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协商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也可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以上若不同文件之间有冲突的,适用有利于甲方的条款。第四条服务期限及合同总价1.服务期限:进场之日起12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合同总价以人民币核算,由甲方按每月考评结果和合同要求的扣罚情形、实际到岗人数以及各类岗位人均单价进行结算后,向乙方按月支付。其中,各服务项目的价格为:序号服务内容岗位数量单价元/人/月备注1主管1675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2输送工1247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3担架工551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4氧气工2519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5洗衣工745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6司机273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7导医员454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8ICU护工360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8合计368合同金额:2216760.00元合同金额:2216760.00元合同金额:2216760.00元合同金额:2216760.00元3.在合同期内实行保洁/医疗运送总包干价,不涉及最低工资标准及管理人员费用等要求,不能违反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T4.本项目所涉及服务区域、服务内容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费、乙方派驻场水人员工资、福利、保险、服装、社保、医保、工作服、工伤/疾病/意外事故乃至死亡、清洁消毒剂、灭病媒生物药剂、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体检费、防滑警示牌、防滑垫、生活垃圾袋、防护用品、树叶清运处理费、厕所隔水垫、完成该项目所需工具及本项目运作过程中乙方所需的所有费用。5.服务期内乙方不得以上述理由再向甲方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合同执行中,甲方亦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6.乙方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该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7.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乙方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第五条付款条件1.委托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在服务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管理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陆仟柒佰陆拾元整(¥2216760.00元)。此费用甲方分12次支付,每次支付金额为184730.00元(按实核定岗位数及考核结果进行计算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2.乙方须在每月5日前根据上月考核结果和费用明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提交采购人,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款资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乙方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3.陪护费用:每月5日前将上月陪护数据交院方核对,每月10日前将上月陪护水电费数据提交采购人。第六条服务质量及考核办法1.服务质量:具体服务质量按采购需求。2.考核办法:1)对服务人员考核甲方制定绩效考核标准,每月对乙方的驻场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采购需求》),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原始分为100分,当月计分90分(含)以上的,发放全部绩效奖金,计分80-89分的,发放80%绩效奖金;计分60-79分的,发放50%绩效奖金;计分低于60分的,扣罚全部绩效奖金,并按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连续两个月计分低于60分的或累计两次警告,予以除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当月绩效奖金。个人因考核未达90分以上扣除的绩效奖金,由甲方直接从支付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2)对服务公司考核甲方每月对乙方整体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采购需求》),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评分90分(含)以上的,支付全部服务费(要减去个人考核扣除部份),80-89分的,支付90%服务费;60-79分的,支付80%;低于60分的支付60%服务费。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指定甲方代表以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甲方有权审定乙方拟定的各后勤服务程序和管理制度,以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和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在甲方的各后勤服务工作的实施执行情况。4)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各服务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可以拒用。5)甲方有权对乙方发放员工工资情况进行检查。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人员不满意时有权利要求乙方立即无条件更换。7)配合乙方做好医院服务的管理工作。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包括疾病预防知识等)、考核、业务指导,则乙方应按授课人的职称和市场价支付培训费。甲方免费提供培训场所。8)甲方不提供乙方的住宿、电话及其他费用,尽量为乙方驻场服务人员提供工作场地和办公用电,但不允许乙方员工在甲方院内煮食(可在甲方职工饭堂用餐,费用自付)。9)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作服等一线办公所需的物资和使用布类的洗涤服务(含工作服的洗涤)。10)定期听取服务对象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应做好服务对象的解释、教育和引导工作。11)甲方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向乙方索要财物、宴请,不得刁难、阻挠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1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等具有指导、检查、监督、处罚的权利。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甲方其它权利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是按国家三级医院建设的医院,各项服务规范、制度需按三甲医院要求,乙方应充分考虑相关要求、规范、制度,制订各相关工种的服务程序、培训计划、管理标准、考核细则:乙方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体系完成本项目,以保证甲方整个系统能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作与不断发展的医疗水平相一致。2)乙方在入场前需做好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人员及岗位责任、岗位考核标准、乙方对各岗位监督检查标准、综合满意度的评价标准,并作为评标时质量保证的评分之一。乙方进场前须提供所有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交甲方确认。3)在日常服务管理过程中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及声誉,妥善保管保养好甲方的相关设施设备,如人为造成损坏,按要求予以赔偿。对无法解决的事故要及时向甲方反映。4)乙方承担与所有招标服务有关的直接运营费用,包括乙方所有驻甲方院内员工的工资、工服、劳保费用和社会劳动保险的代征、代购、劳动用工手续、计划生育管理、住宿、体检、保洁所需的清洁剂、洗涤剂、特殊处理剂等材料、垃圾袋及相关费用和设备投入、使用的费用等。5)承担用工的责任风险,及因所提供服务不当而引至相应法律责任(如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用人不当、不购买“五险一金”、员工工伤、员工生病、劳资纠纷、计划生育等)6)派驻甲方的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保密承诺及安全作业承诺,乙方保证有关人员违反以上守则并经查实者将会受到即时解雇。7)乙方工作人员须保守医院秘密,保守医院患者及家属的信息,不得向外透露患者及逝者信息等。8)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员工档案及相关甲方医院服务全部档案资料。9)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乙方须及时且无条件的为甲方更换合格的人员。10)乙方员工出现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医院有权终止合同。11)在合同期间,乙方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将服务内容分包给有资质的专业服务企业,但乙方需对分包企业起监管作用,并对分包结果负责。12)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向甲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人力、设备工具、材料等及全部费用,确保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并有义务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13)应根据甲方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及相关要求等合理安排调配其工作人员,依法用工。14)乙方必须负责对每个医疗运送员、陪护员、医疗运送员等进行岗前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等,提供的人员必须经过训练、考核合格后才可以安排在甲方医院工作,对于国家规定的一些特殊的工种,提供的人员需具有相应资格。每年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不少于4次的在职培训工作,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关的记录,培训资料、记录整理成册交甲方备案。15)接受甲方对乙方人员分布、调配的合理要求,24小时科学规范安排员工的工作,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同时乙方的服务人员须听从甲方的调动和指挥。16)乙方必须在医院内设立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设专人集中受理陪护和医疗运送等相关服务事宜,并设立专门的受理热线电话,受理甲方及医院患者家属等的咨询、需求、投诉等服务。乙方的办公电话必须24小时派人员接听并及时处理突发性的应急需求。17)乙方工作人员除了做好自身岗位工作外,发现异常或者有安全隐患事件的,应及时处理并告知甲方和相关部门,确保甲方院区安全和医务工作的正常进行。18)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的服务人员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岗证,要严格审查,没有刑事犯罪记录,重要岗位人员聘用要经甲方审定。同时,乙方的服务人员须听从甲方调动指挥。乙方招收员工需要具备相应素质,身体状况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乙方对各类岗位的员工不得随意更换。如需要更换必须先征得将员工所在科室及甲方的书面同意,同时更换的比例不超过该类工作人员的10%,在新员工未到岗之前,原有的员工不得离开其岗位,新员工的素质不得低于原有的员工,否则甲方有权在当月扣除乙方壹万元服务费用。19)甲方发生突发、紧急、特殊的应急事件时,或有特殊任务需要紧急临时增加人员投入时,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的临时性工作安排。20)在清洁、保洁工作中,应使用清洁安全可靠的清洁剂,不得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清洁剂,用于消毒的所有消毒物品要经过医院鉴定认可后方能使用。21)乙方不得以甲方服务费支付事项为由,作为延迟发放员工工资的理由,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22)乙方在日常服务管理过程中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及声誉,妥善保管保养好甲方的相关设施设备;发现医院设施需要维修、保养或无法解决的事故要及时向甲方反映;保证节约用水、用电,环保、规范使用各种耗材,杜绝不必要的浪费。23)乙方应服从医院的管理,定期向甲方监管部门提交管理报告。乙方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服从所在科室负责人具体工作安排,并遵守所在科室的规章制度。对造成医院重大负面影响违法、违纪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24)乙方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资,如出现劳动争议、劳资纠纷、或因乙方未按时提供物料、工具或不按时支付工资等其它任何由乙方过失出现罢工或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给予相应处罚。25)乙方负责提供清洁用的所有设备、工具和物料。卫生清洁保洁用具要分类使用,用颜色区分污染区与非污染的用具。对拖把、抹布进行统一消毒。工具车应保持干净、整洁。如因设备不完好、物料不足等直接影响现场工作,则按情节严重给予相应扣款。26)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临时撤场,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甲方,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撤场。27)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及劳动保护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处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8)乙方雇佣的员工盗窃医院或患者财物的,甲方有权单独或会同乙方一起处理,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赔礼道歉、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赔偿当事人相应的经济损失。29)乙方服务人员必须穿着统一样式的工作服,佩带统一工作卡(费用乙方负责),做到衣冠整洁,不得穿拖鞋上班。乙方服务人员必须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在工作中因乙方员工服务态度差造成病人投诉或与病人、医务人员发生口角、顶撞等事件,甲方有权向乙方扣减服务费,扣减金额为50—100元/人/次,同时乙方应赔礼道歉。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退出本合同服务,乙方应立即更换合格人员上岗。30)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退场、办理交接,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乙方所做的全部各类管理档案资料;担架/轮椅/车床等甲方提供的设备和管理用房等;乙方须无条件做好与甲方及新的服务承接方的交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乙方其它权利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1.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目下的一项或多项义务,另一方应通知违约方并指出违约性质。违约方应自收到书面通知起30天内就通知的违约事宜予以补救。如果上述违约30天后仍未纠正,另一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在提交终止合同书面通知第30天后,本合同应视为终止,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2.乙方提供发票后,甲方应按期付清服务费,每逾期一天,支付欠款总额3‰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3乙方应按其响应项目提供服务,凡未提供或未达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每逾期一天,由甲方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作为违约金,累积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如乙方逾期7天仍未能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他全部损失。4.乙方服务的工作人员无相应必需证件,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人员、整改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2天内更换人员或整改,由此造成逾期完成服务的,按合同特殊条款相关规定处理。如累计提出两次,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或服务质量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5.由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不达标项目按考核标准给予相应扣款。6.在国家、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生属乙方质量责任问题,经查属实,且不及时或不配合整改,受到上级批评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7.严重违反甲方医院规定,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处以相应罚款。乙方不能在甲方任何区域从事与工作不相符的活动。工作期间不能收集杂物,尤其不能收集任何医疗用品,如发现偷运、收集医疗垃圾,当月服务费全部扣除作为处罚。8.甲方每次收到服务对象的有效投诉,视情节之轻重,扣除相应服务费用,情节严重并影响患者诊疗或造成甲方不良影响者,除扣除相应费用外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9.因乙方或其员工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在应付的服务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赔偿金。10.乙方员工因违反操作规范而引起安全事故,乙方负责赔偿当事人相关费用,及扣减200-500元/次,并承担相关责任。1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路线、规定内时间及固定电梯运送医疗废物、清洁工具或其他相关物品,发现违反此项规定,按500-1000元/次给予处罚;由于乙方员工使用不当造成电梯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12.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由于乙方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13.其它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14.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它义务,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内作符合约定的改正或补救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自身由此遭受的损失,且守约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第九条不可抗力丽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任何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震、火灾、战争、洪水、正常的货.源中断、动乱及国家紧急情况而延迟或中断提供服务,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1.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无需做出任何赔偿。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3.甲方不负责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承包合同期间的价格及其它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5.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6.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提供服务,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第十条纠纷的解决方式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第十一条其他1.如一方地址、电话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附件附件1: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工绩效考核表附件2:医院陪护人员工作质量评价表附件3: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考评表(以下无正文)必H1(签署页)Z方广州越北发商县章甲方: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约日期:2024年7月8日签约日期:202年7月8日合同编号:《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补充协议甲方: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乙方: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2024年7月8日签订了《从化区中医医院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原合同”),因新院区开业时间尚未确定,同时旧院区(从化区街口街镇北路21号)的物业服务合同在2024年10月31日到期,为衔接好新院区及旧院区的物业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二,条款如下:一、新增服务地点:新增从化中医医院旧院服务地点,具体位于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镇北路21号。二、服务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三、服务人数:从化中医院旧院区服务人数如下:序号服务内容岗位数量单价元/人/月合计/月(元)备注1主管16750675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2输送工104700470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3担架工45100204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4氧气工15190519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5洗衣工64500270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6司机2730014600月结算,按实核定岗位数支付。合计24120940四、新院区正式服务入场时间及人员数量按甲方通知为准。1五、其它条款1.本补充协议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补充协议二自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二未涉及的其他事宜,仍按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执行。3.各方一致同意,如本合同以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方式进行签署的,本合同自各方加盖有效的公司电子印章之日起生效,电子签署与纸质签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补充协议签订地为广州。本补充协议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从51王乙方(盖章):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张成本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签约日期: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输送及陪护服务 医院输送及陪护服务 洗衣工 ICU护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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