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设计采购合同公告(普安县自然资源局2024)


普安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普安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P52232320240008JD
四、项目名称: 普安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普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普安县盘水街道云盘社区普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859-7232236
供应商(乙方):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洪山区洪山街马湖村创意天地三、四期创意工坊9号2层2号-1
联系方式: 151859140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详见合同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九、项目付款日期:2024年11月05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合同
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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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中心城区控规合同.PDF

合同登记编号:[]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设计合同(正本)合同登记编号:[]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设计合同(正本)项目名称:普安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方(甲方):普安县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1委托方(甲方):普安县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普安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编制任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项目的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普安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2.项目规模(用地或人口):普安县中心城区南湖,九峰,茶源,盘水等四个街道,约794.65公顷。131.3.该项目所属城乡规划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条项目工作内容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内容和深度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为:现状基本情况调研和分析、控规编制理由分析、控规编制指标拟定、区域交通承载能力分析、区域公共服务设施承载能力分析、区域市政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分析等内容。本合同不包含总图方案意向布局及效果图制作,同时若甲方有动画、模型、印刷及宣传要求,由双方协商另行增加收费。第三条项目进度3.1本项目计划在9个月内完成,分为现状调查及收资,初步方案,正式方案,正式成果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工期如下:现状调查及收资1个月个月初步方案3个月正式方案2个月正式成果12个月成果报批23.2该时间均未包括甲方与有关部门的审查时间和协调时间。3.32乙方提交阶段性成果后,应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开始下一阶段的工作,若甲方提供基础资料及文件的时间延迟或等待汇报时间延迟,提交时间相应顺延。3.4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第一期预付款后方开展工作,详见第六条支付方式。第四条项目成果提交4.1成果内容及编制深度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深度,以及结合甲方要求双方协商决定。4.2方案阶段提供口A3口A4格式文本、说明与图纸3套。4.3成果审查时提交口A3口A4格式文本、说明与图纸3套,正式成果提交2CAD、PDF格式文本说明与图纸3套。第五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5.1按照国家收费标准《城市规划与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8)计费及中标通知书,项目收费价格为¥196.00万元(大写:壹佰玖拾陆万元整)。该合同价款为结算价,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再调整。规划设计期间如遇规模或设计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若甲方有动画、模型、印刷及宣传要求,由双方协商另行增加收费。5.2本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196.00万元(大写:壹佰玖拾陆万元整),采用分三期的付款方式:第一期:甲方在乙方提交完整的现状调研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总设计费用的30%,即¥58.80万元整(大写:伍拾捌万捌仟元整)。3第二期:甲方在乙方提交编制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总设计费用的60%,即¥117.60万元整(大写:壹佰壹拾柒万陆仟元整)。第三期:甲方在乙方提交的最终编制成果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总设计费用的10%,即¥19.60万元整(大写:壹拾玖万陆仟元整)。以上每期付款前,乙方均须先向甲方提供相应款项金额的正式发票。5.3甲方同意以现金、支票、转账、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甲方付款方式不符合该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付款逾期的,按下列第六条违约责任处理。第六条双方责任6.1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现状调查、基础资料收集和与相关部门、利益团体的访谈。甲方对其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6.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需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实际工作量支付工费。6.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6.4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扣除已经完成工作的价款后,返还甲方剩余款项(不计息),预付款不足以覆盖已经实际完成4的工作量价款时,甲方应据实支付,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已经支付的预付款转为违约金,不予以退还,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应参照6.2、6.3据实结算。6.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设计费,如需要延期,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未经双方确定延期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从解除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参照本合同6.2条、6.3条)据实结算并支付价款。如因此产生诉讼,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律师费等)。6.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6.7甲方应及时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工作,将各阶段审查、咨询的正式书面修改意见提交乙方,乙方需按甲方书面意见进行修改。6.8乙方应根据合同的要求,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规划编制并及时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乙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乙方交付规划设计文件后,负责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负责对不超过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必要修改和补充。6.9正式规划成果提交后,甲方在上报相关部门审批的过程中,乙方应积极给予甲方相关的支持,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协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使规划顺利实施。第七条合同有效期该合同有效年限为合同签订后2年,超期后如仍需执行时,合同双方5进行延期确认。如无法达成延期合议,到期后合同终止,从终止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如因此产生诉讼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律师费等)第八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商业信息及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按合同总价款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9.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0.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成果提交为止。10.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0.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即生效。一式陆份,委托方叁份,受托方叁份。10.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6合同通讯地址默认为本合同相关文书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变更的新地址及其他联系方式,否则关于本合同的相关文书以该地址邮寄方式送达6#idc error#LLL日0名称(或姓名)普安县自然资源局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人(甲方)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2024年9月26名称,思城设计集团『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受托人(乙方)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2024年9月26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