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务用车维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2024)
一、合同编号:2024009
二、合同名称:公务用车维修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4009
四、项目名称:车辆维系保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年路6号
联系方式:18982086868
供应商(乙方):阆中市小伙伴汽车维修经营部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张飞北路551号
联系方式:189907691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项)
¥1,000.00
¥1,000.00
合同金额: 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为保障公务用车费用使用节约合理,协议时间一年,但分批使用备案,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3月25
合同附件:
20240325102329.pdf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
2024年09月25日
车辆定点维修合同甲方(送修方):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乙方(承修方):阅中市小伙伴汽车维修经营部一、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特将本单位车辆委托乙方维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二、甲方责任及义务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定点维修单位。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申请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3、按照国家交通部制定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到乙方进行检测。4、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和机油警告灯常亮,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5、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三、乙方责任及义务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2、为甲方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家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他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5、乙方保证甲方车辆随到随修,以及24小时的道路救援等服务,救援服务电话:18990769118,13508083000四、服务范围车辆大修,各级维修,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五、送修手续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维修单”;维修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2、乙方在外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外)的故障,必须即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六、维修费用1、维修费应该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必须单独列出。七、竣工车辆交接手续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需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如果维修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3、修车更换下的旧件应退还甲方,或者按照甲方的意见处理。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合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八、结算方法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1)正式发票;(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3、付款3.1付款方式按对公转账或公务卡刷卡支付结算,乙方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办理付款手续。3.2或者经双方协商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后统一开发票经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办理付款手续。九、质量保证1、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2、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3、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却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4、质量保证期: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十一、争议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204年了月认日至304年2月3日止。车甲方法人或代表签字(章)乙方法人或代表签字(章)044年3月15日2044年1月..2.日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维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