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保险 车辆保险采购合同公告(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FWYJ4205282400303036
二、合同名称:公务用车保险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公务用车保险采购
四、项目名称: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2、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大道10号
3、联系方式:0717-5322737
4、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支公司
5、地址:龙舟大道
6、联系方式:138725324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车辆保险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3377.87元
5、合同金额:0.33778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24日;履约地点:湖北宜昌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8-2024-0114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2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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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_2024092610365300080_000.pdf
合同编号:FWYJ4205282400303036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定点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甲方: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420528011141212Y)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支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20528706867677C)甲方鄂E6866A车辆所需保险通过政府采购协议定点服务议价采购程序,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支公司为成交人。采购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本合同、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供应商提供以下服务:乙方安排专人上门办理承保、收集理赔相关手续。3.合同价款,供应商所报价款为包括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不记名驾乘险,2024年度的车船使用税,保费合计金额为3377.87元。4.结算方式:转账5.供应商开户银行:虫国银行宜昌中山路支行供应商银行帐号:574262781320供应商户名信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6.合同期限:详见保单。7.服务要求:投保的车辆出险后,乙方应及时派人查勘现场和定损,查勘现场和定损时限按乙方在公开招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限执行。乙方赔付时限:在各种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赔付金额3000元以下,一天内赔付到帐;赔付金额30000-100000元,3天内赔付到帐;赔付金额100000元以上的,5日内赔付到账。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工份。1采购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法定代表长授权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名称:(印章)名称:(印章2024年9月25日200年9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保险 车辆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