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卫生服务站拆除工程结算审核 卫生服务站拆除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4)
白坭镇岗头村委社区卫生服务站拆除工程结算审核
采购项目名称:
白坭镇岗头村委社区卫生服务站拆除工程结算审核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7MA4WGPUK32408291353
项目业主:
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白坭镇岗头村委社区卫生服务站拆除工程结算审核
合同编号:
440607MA4WGPUK32408291353
合同总金额:
¥1,4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9月06日至2025年03月06日
服务内容:
中选单位需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核工作。本工程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工程具体内容包括对废弃家具搬运清理,使用长臂炮机安全锤破拆除建筑主体,使用大型勾机清理砖渣并及同步外运,洒水车和雾炮车降尘、人工配合切割等内容,该项目拆除费用约 9.9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9.63万元。
合同附件
岗头村委拆除结算审核.pdf
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4-09-26
XF下-司-24042白坭镇岗头村委社区卫生服务站拆除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结算审核)合同编号:ZX-JS24013委托人: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咨询人: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人: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咨询人: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经委托人与咨询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和项目概况委托人委托咨询人就以下工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1、项目名称:白坭镇岗头村委社区卫生服务站拆除工程1.2、委托事项:结算审核1.3、项目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1.4、项目造价:估算建安费9.63万元第二条委托期限2.1、委托人与咨询人签订造价咨询合同后,委托人交付给咨询人完整有效的编制资料,咨询人于约定时间内完成委托任务。第三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3.1、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3.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咨询人相关的咨询人员,经双方协商后进行更换。3.4、负责与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第三方的协调,为咨询人提供外部条件。3.5、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方提供有关资料时,应及时负责传达及资料传送。3.6、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施工图纸、施工合同、会议纪要、变更签证等有关资料。第1页,共4页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3.7、委派为业务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3.8、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咨询服务费。第四条咨询人的权利与义务4.1、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等。4.2、优质、高效地提供服务,为委托人提供准确、合理的咨询意见,公平、公正、客观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4.3、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4.4、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并进行核对或查问。4.5、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咨询人可提出书面报告。4.6、在规定的时间,将所作的咨询报告一式份,并签字盖章后送交委托人。4.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的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4.8、委派为咨询服务人员,负责与委托人联系。4.9、按本合同约定收取咨询服务费。第五条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支付办法5.1、暂定审核收费:工程结算审核费按相关文件收费标准计算后乘以80%计收,不足1400元的按1400元计收,最终收费不得超合同价10%。工程结算审核费(含税)=基本收费+核减收费1.基本收费=96300×0.0027×80%=208.01元2.核减收费=核减额×费率×80%5.2、收费依据:根据三财基(2019)11号文“关于区财政委托工程预、结、决算审核收费标准”,最终计费额为送审结算编制建安费,最终核减额以审定核减额为准。第2页,共4页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5.3、付款方式: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由委托人支付。(2)与委托人约定,由中标人/施工方支付。5.4、付款时间:咨询人将咨询成果文件报送委托人,30天内结清该咨询项目的咨询服务费,收款单位收取费用时需提供等额有效发票。5.5、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咨询服务费。第六条委托人与咨询人的责任6.1、委托人如不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向咨询人送交有关资料或中途变更、增加资料或延迟支付费用,咨询人可按委托人的耽误时间顺延交付咨询成果文件的时间,委托人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增加费用。6.2、咨询人责任期即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提交咨询成果文件的时间,双06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的有效期。6.3、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协议书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不包括政府文件允许的误差)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最高赔偿总额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不包括税金)为限。6.4、咨询人因第三方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所提出的问题,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不承担责任。06.5、如属委托人原因导致终止协议,咨询人除不退还已收预付咨询服务费外,咨询人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委托人应付给咨询人全部咨询服务费;咨询人咨询工作尚未过半的,委托人应付给咨询人咨询服务费的50%。6.6、如属咨询人原因导致终止协议,咨询人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并向委托人赔偿损失。6.7、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咨询人赔偿造成的损失。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7.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第3页,共4页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提交订立合同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八条其它8.1、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咨询服务费支付完毕、编制资料返还完毕后自然失效。8.2数据核对期:咨询人将咨询成果文件报送委托人后30天。如委托人对咨询成果文件的数据存在疑问,应在数据核对期内向咨询人提出书面核对要求及核对依据,逾期视作完全接受咨询成果文件的数据,并放弃向咨询人提出核对数据的权利。数据核对错误为咨询人原因造成的,咨询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正,数据核对错误非咨询人原因造成的,委托人应支付咨询人返工费,具体金额双方协商。8.3、本合同一式六份,委托人执肆份,咨询人执贰份。委托人: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咨询人: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种1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签字)(签字)经办人:经办人:在经办人:地址: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电话:电话:0757-87783722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签订日期:204年9月6日签订日期:20化年9月6日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生服务站拆除工程结算审核 卫生服务站拆除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