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材料检测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聚鑫石磊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01101000015155687
五、合同编号:11N457606299202414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产品材料检测
详见附件

1.0
6000
6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晓曼
联系电话:15099635161
传真:/
地址: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0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清洁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pdf

合同编号:新疆聚鑫石磊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甲方(委托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乙方(检测机构):新疆聚鑫石磊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编号:2011010126计量证书编号:2331020600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协议一经确立,委托方即承认被委托检测机构在自己质保体系内运行的相关技术地位,被委托方应履行质保体系(委托授权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检测监测责任和义务。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黄河路260号、经二路107号公有住房屋面防水、外墙保温项目1.2工程地点:黄河路260号、经二路107号1.3结构类型:☑框剪/框架□砖混□钢结构□其他第二条检测项目计费方式甲方委托乙方的检测项目:□见证取样检测□检测费按图纸标定的建筑面积:/m2,按/元/平方米收取,试验费总金额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包含检测项目:聚氨酯板、建筑绝热用石墨改性模塑料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岩棉板、耐碱网格布、胶粘剂、抹面砂浆及现场试验;3+4mm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检测费用参照《新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市场参考价格》的通知新建质协[2022]4号标准的/%计取试验检测费用,合同预估价为:/元。第三条检测依据检测依据为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及新疆地区相关标准。第四条检测期限检测期限:乙方应自甲方通知或者双方协商进场之日起【】日内完成项目检测。第五条检测费用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第条结算。5.1单价计费:按照实际发生量计费,按月进行结算,以双方共同确认的检测费结算单进行结算,甲方需在接到结算清单7日内支付检测费,乙方需先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责-1-任,乙方也不得以此理由中止服务。且因不可抗因素(包括财务扎账、财政资金因素等)导致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付款时间顺延。5.2合同面价大包结算方式:合同签订至±0.00付合同总价款的30%,主体封顶后付合同总价款的60%,主体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款的10%,乙方末次结算通知发出后,甲方需在20天内办理最终检测费的结算,乙方需先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乙方也不得以此理由中止服务。且因不可抗因素(包括财务扎账、财政资金因素等)导致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付款时间顺延。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6.1委托检测前,甲方应将“备案信息”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到质量监督站办理相关变更。6.2甲方应对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同时详细填写检测委托单,委托“见证”检测前,甲方必须提供“见证取样”记录6.3现场检测项目,甲方应提前__3__日将现场检测日期通知乙方并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见证人员应到场进行见证。6.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修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6.5甲方应根据合同,及时支付检测试验费。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7.1乙方应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规范规程、检测标准,保证检测的公正性、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7.2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日期(双方约定)内进场开展检测活动,如遇特殊情况时双方协商后再另约时间。7.3乙方按主管部门规定使用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在该系统实施检测和管理,,按时、保质的出具检测报告。7.4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甲方安排修复后,乙方同意对不合格处再次检测一次,并再次出具检测报告。修复后检测期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八条违约责任8.1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完成检测业务的,项目工期可顺延。8.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8.3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分包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8.4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在三日内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如乙方未按时退还已收取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未退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利息。8.5一方违约,应承担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维护合法权益支出的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2-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第十条附则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肆__份,甲方执__贰_份,乙方执__贰_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团结路支行账号:账号:10704914069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30013联系人及手机:联系人及手机: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品材料检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