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配电室安全隐患排除改造工程房屋修缮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教育考试命题阅卷服务中心2024)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配电室安全隐患排除改造工程房屋修缮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095072-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配电室安全隐患排除改造工程房屋修缮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095072-XM001
四、项目名称: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配电室安全隐患排除改造工程房屋修缮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教育考试命题阅卷服务中心
地 址: 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韩庄北街3号
联系方式: 69991723
供应商(乙方): 北京天润科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配电室安全隐患排除改造工程房屋修缮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35.978436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9-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配电室改造项目施工合同.pdf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工程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一基础设施改造一配电室安全隐患排除改造工程房屋修缮采购项目发包人:北京市教育考试命题阅卷服务中心承包人:北京天润科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4年9月25日I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北京市教育考试命题阅卷服务中心(全称)承包人(乙方):北京天润科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称)承包人资质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一基础设施改造一配电室安全隐患排除改造工程房屋修缮采购项目1.2工程地点: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韩庄北街3号1.3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拆除、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1.4承包范围:本合同1.3条工程内容全部范围1.5承包方式:专业分包1.6工程结构:结构砖混1.7施工面积:建筑面积为223.11m,净高5.3m2、工程质量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标准。2.2约定标准:合格3、工期40日历天3.1总工期:服从甲方进度计划。年月且3.2开工日期:20242024年月且3.3竣工日期:23.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不视为乙方违约,并相应顺延工期。3.5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不视为乙方违约,相应顺延工期。3.6工期顺延3.6.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2)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3)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12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4)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5)不可抗力和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3.6.2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除以上原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3.7工期提前3.7.1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甲方应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3.7.2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提前的时间。(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4、工程价款4.1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玖仟柒佰捌拾肆元叁角陆分(¥359784.36元,含税)。此条款约定的价款为暂估价款,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最终工程款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含财政资金管理部门)审定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财政审批金额。34.2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4.3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经双方协商一致调整:(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3)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4.4工程价款支付4、4.1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预付款申请和往来收据及发票,经发包人核实无误后,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30%的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70%;承包人上报工程结算由审计单位审计完成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审计审定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00%。“结算工程尾款前预交合同总额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缺陷责任期期限: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发包人每次支付款项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等额有效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提供的发票开具单位应与承包人签订本合同所盖公章的单位一致。4.4.2工程施工中,由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增加的工程量部分,等工程完工且竣工验收后,1根据4.4.1条约定一次付清增加的工程款。4.4.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因此造成的全部支出及损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5、材料设备供应5.1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5.2本工程除甲方提供材料清单项目内容外的所有材料均归乙方负责采购与安装,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数据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4负责,其中:地砖、墙砖、断桥铝门窗、真石漆等材料档次为中档。5.3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5.4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6、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6.1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职称:,联系方式6.2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谢丹,联系方式:13671117693。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6.3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6.4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乙方项目经理应予执行。乙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任何书面文件亦对乙方产生约束力,乙方应配合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应义务。7、双方权利7.1甲方权利7.1.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7.1.2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有权对前述工作提出建议并要求乙方改正。7.1.3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7.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有权对前述工作提出建议并要求乙方改正。7.2乙方权利7.2.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7.2.2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57.2.3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情况说明,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7.2.4乙方有权利就甲方提供的货物提出更改意见,有权利对甲方所供材料质量提出建议。8、双方义务8.1甲方义务8.1.1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8.1.2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它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8.1.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8.1.4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8.1.5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数据。8.1.6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8.1.7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8.1.8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81.9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工程施工,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3)增加楼、地面荷载。(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8.2乙方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图纸进行施工,并确保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该工程的各项内容,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6(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3)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认真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4)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认真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5)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防火、防盗及施工安全培训,并承担因施工造成的全部责任。(6)乙方应当保证安全生产,进行安全培训乙方及乙方施工人员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或遭受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7)乙方应与乙方人员办理用工手续,缴纳相关保险。因用工产生的一切纠纷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无关。甲方预先承担的有权向乙方追偿。(8)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分包、转包给第三方。(9)乙方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文件信息等需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乙方不得用于实现本合同之外的目的。乙方的保密义务系终身义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改变。(10)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得因劳资纠纷影响工程正常施工,如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围堵项目部或施工现场等问题的,立向甲方支付合同签约价款10%的违约金;发生两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合同签约价款2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2.3安全施工.2.3.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2.3.2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求处理,负责相关工作的对接事宜。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发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承担,乙方没有责任的,可向责任方追偿。.2.3.3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7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8.2.3.4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82.4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82.5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9、工程验收9.1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印甲方代表(现场项目经理)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现场项目经理)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1.2竣工验收1.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数据、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生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2.2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工程经竣工验需修改的,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保修期两年。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的24小时内进行答复,如三天内乙方未进行解决,甲方可自行安排,费用从质金中扣除。.2.3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见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它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2.4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2.5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数据。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数据之日起28日内报送审核确认,经计审核通过后按合同约定条件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0、违约责任81)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律i费、调查费、公证费等。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迟延部分工程款1%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未付部分工程款的5%。.3)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按照签约合同价款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约金。延期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签约合同价款总额20%的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需补足损失。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修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违金、赔偿金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因乙方不具备履行合同相关资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经支付的款项乙方需退还甲同时乙方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需补足损失。述款项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优先扣除。)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按照签约合同价款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违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需补足损失。上述款项甲方有权从质保金或其他应付款中优除。)乙方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分包、转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经支付的页乙方需退还甲方,同时乙方应当按照签约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乙方需补足损失。上述款项甲方有权从质保金或其他应付款中优先扣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事实上已无法履行。)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9(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11、其它: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12、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13、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依法向项目所在地的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14、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附件一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17、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以下无正文)命题KmR甲方(签章):北京市教考试命题阅卷服务中心乙方(签章):北京天润科源建筑工程有限M1公司J110171008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1或授权代表:中1或授权代表: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韩庄北街3号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1幢5层B518室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10-61268966开户银行:农行北京郁花园支行开户银行:账号:11111201040000416账号:签订时间:224年9月25日签订时间:204年月25日签订地点:里方办公地点签订地点:里方办公地点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配电室安全隐患排除改造工程房屋修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