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产业路采购合同公告(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2024)
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葛根庙镇修建产业路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52201-HNZY-CS-20240001-HT-2405704
二、合同名称:葛根庙镇修建产业路项目
三、项目编号:152201-HNZY-CS-20240001
四、项目名称:葛根庙镇修建产业路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
地址:乌兰浩特市富民南路90号
联系方式:04828299215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城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联系方式:185482036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葛根庙镇修建产业路项目
1(项)
¥924,600.00
¥924,600.00
无
合同金额: 924,6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贰万肆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1月05日
履约地点:葛根庙镇葛根塔拉牧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葛根庙镇修建产业路项目施工合同.docx
葛根庙镇修建产业路项目施工合同.pdf
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09月26日
葛根庙镇修建产业路项目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内蒙古城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葛根庙镇修建产业路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葛根庙镇修建产业路项目。2、工程地点:葛根庙镇葛根塔拉牧场。3、承包范围:总承包。二、合同价款金额:大写:玖拾贰万肆仟陆佰元整,小写:¥924600.00元。三、项目工期本项目工期40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如期完成全部工程量,如到期不能完工,甲方有权停止出具工程款报账手续,中止工程款拨付程序,并就所有受到的损失追究乙方责任。4、工程量及质量标准1、工程量:厂区外沥青混凝土路面约410米。(具体工程量、尺寸、材质以财政对此目评审结果为准。)工程量增、减以甲方、乙方签证为准。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五、付款方式为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乙方进场施工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合同价的3O%工程款。剩余工程款甲方按乙方施工进度进行拨付。工程结算审计后,乙方按竣工结算审定金额的3%将质保金存入甲方提供的账户,甲方按竣工结算审定金额将剩余工程款拨付给乙方。六、质保期1、本工程质保期为12个月,从本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计算。2、质保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修复。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质保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及交通疏导。2、甲方负责施工区域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3、甲方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及乙方申请及时支付工程款。4、乙方一定做到安全施工,出现事故完全由乙方负责。5、乙方必须保证质量按期完工,同时接受项目监督小组的工程质量监督,对监督小组提出的工程质量合理性建议予以接受,立即整改。6、乙方负责施工中的工程质量并保证工程质量,对掺杂使假不按要求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7、预期工程量不得随意变更,如确因工程要求需要变更的,必须征得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对乙方随意变更工程量造成损失的,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规和本协议的协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有违约方承担。九、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代理人)(或代理人)签订日期:2025年9月25日葛根庙镇修建产业路项目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内蒙古城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葛根庙镇修建产业路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葛根庙镇修建产业路项目。2、工程地点:葛根庙镇葛根塔拉牧场。3、承包范围:总承包。二、合同价款金额:大写:玖拾贰万肆仟陆佰元整,小写:¥924600.00元。三、项目工期本项目工期40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如期完成全部工程量,如到期不能完工,甲方有权停止出具工程款报账手续,中止工程款拨付程序,并就所有受到的损失追究乙方责任。四、工程量及质量标准1、工程量:厂区外沥青混凝土路面约410米。(具体工程量、尺寸、材质以财政对此目评审结果为准。)工程量增、减以甲方、乙方签证为准。第1页共3页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五、付款方式为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乙方进场施工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合同价的3O%工程款。剩余工程款甲方按乙方施工进度进行拨付。工程结算审计后,乙方按竣工结算审定金额的3%将质保金存入甲方提供的账户,甲方按竣工结算审定金额将剩余工程款拨付给乙方。六、质保期1、本工程质保期为12个月,从本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计算。2、质保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修复。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质保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及交通疏导。2、甲方负责施工区域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3、甲方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及乙方申请及时支付工程款。4、乙方一定做到安全施工,出现事故完全由乙方负责。5、乙方必须保证质量按期完工,同时接受项目监督小组的工程质量监督,对监督小组提出的工程质量合理性建议予以接受,立即整改。6、乙方负责施工中的工程质量并保证工程质量,对掺杂使假不按要求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第2页共3页7、预期工程量不得随意变更,如确因工程要求需要变更的,必须征得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对乙方随意变更工程量造成损失的,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规和本协议的协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有违约方承担。九、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代理人),(或代理人)签订日期:2025年9月25日第3页共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建产业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