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存公车燃油费 预存公车燃料费采购合同公告(达拉特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达拉特旗农牧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4)
达拉特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预存公车燃油费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达拉特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预存公车燃油费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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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2024-09-271
二、合同名称:预存公车燃油费
三、项目编号:鄂财购备字(电子)[2024]DQ02383号
四、项目名称:预存公车燃料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达拉特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联系方式:5219349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阳街与康盛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80477536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预存公车燃油费
1,000(L)
¥6.00
¥6,000.00
符合国家汽油标准
合同金额: 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7日至2025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达旗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汽油3.jpg
汽油1.jpg
汽油2.jpg
达拉特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4年09月27日
附件:汽油2.jpg汽油1.jpg汽油3.jpg
双方若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到期以后,如未签订新协议之前,加油卡余额按照加油站普通优惠执行。2.若因乙方站点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甲方的持卡客户无法正常加油,甲方及时联系乙方工作人员处理。乙方及时联系站内人员处理。3.若双方需对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以书面形式完成;4.双方互负保密义务;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6.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协议期限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请提前1月商讨续约事宜。7.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好00501日期:204.0.2日期:024.9.2零售供油协议甲方(需方):达拉特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乙方(供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住所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正阳街与康盛路交汇处(市建委北中国石油大楼8-12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公平交易、方便快捷的原则,就甲方在乙方指定的中国石油加油站以办理昆仑加油卡加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加油卡办理及使用1.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加油卡业务办理服务。甲方承诺知悉并遵守《中国石油加油卡章程》的相关规定。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对甲方相关资料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甲方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应持有效证件及时到乙方发卡充值网点办理信息变更手续。3.加油卡只能甲方使用,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套现。甲方因加油卡保管不善、将加油卡交给他人使用或自身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需要补办加油卡的,应支付相应的费用。第二条油品供应1.乙方按合同约定给甲方办理完毕所需的加油卡,为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成品油质量和计量标准的成品油。2.乙方随时为甲方提供油款预分配明细,余额查询等服务。3.如遇国家能源政策重大调整或市场资源发生重大变化以及不可抗力情况影响协议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三条、付款方式与发票开具1.甲方充值加油卡采用公对公打款方式结算。2.甲方在保证加油卡内备用金充足,须提前向乙方指定账号打款,由乙方为甲方充值在甲方卡内,避免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加油卡内无资金影响车辆加油情况乙方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鄂尔多斯分行东胜支行银行账号:06120801090223008633.油品价格按照乙方加油站所在地区市场价格同期销售价格标准执行,乙方负责出具正规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4.发票开具时由甲乙双方对加油卡消费明细进行核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无误后,乙方在汇总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5、本次充值金额:6000元(陆仟元整)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加油卡章程》和中国石油相关规定使用加油卡,不得出租、转让、转借等。如甲方使用加油卡套现或有其他违法、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禁用该加油卡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乙方按合同约定给甲方办理完毕所需的加油卡,为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成品油质量和计量标准的成品油。2.乙方随时为甲方提供油款预分配明细,余额查询等服务。3.如遇国家能源政策重大调整或市场资源发生重大变化以及不可抗力情况影响协议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三条、付款方式与发票开具1.甲方充值加油卡采用公对公打款方式结算。2.甲方在保证加油卡内备用金充足,须提前向乙方指定账号打款,由乙方为甲方充值在甲方卡内,避免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加油卡内无资金影响车辆加油情况乙方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鄂尔多斯分行东胜支行银行账号:06120801090223008633.油品价格按照乙方加油站所在地区市场价格同期销售价格标准执行,乙方负责出具正规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4.发票开具时由甲乙双方对加油卡消费明细进行核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无误后,乙方在汇总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5、本次充值金额:6000元(陆仟元整)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加油卡章程》和中国石油相关规定使用加油卡,不得出租、转让、转借等。如甲方使用加油卡套现或有其他违法、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禁用该加油卡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存公车燃油费 预存公车燃料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