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东营市档案馆2024)
东营市档案馆本级市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500000202401002290A_001
二、合同名称:市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500000202401002290
四、采购项目名称:市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东营市档案馆本级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266号
联系方式:8331533
供应商(乙方):城资物业(山东)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55号金融港A座1109室
联系方式:151662789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
80
8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1年;地点:东营市档案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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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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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续签申请24.8.11-25.8.10.pdf
政府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服务类)项目名称:市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编号:SDGP370500000202401002290A_001采购编号:37050000011710120240006甲方(采购人):东营市档案馆本级乙方(供应商):城资物业(山东)有限公司采购人(甲方)东营市档案馆所需的东营市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与城资物业(山东)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第二阶段采购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征集文件(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三)本项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四)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五)入围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六)入围通知书(七)本合同及附件二、服务内容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东营市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东营市档案馆和院落场地的卫生保洁、秩序维护、消防中控监控、绿化养护、日常办公区域维修维护及其他公共设施保洁维护等,并按照保密规定和安全要求,协助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服务条件: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9人,并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未经另一个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三、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分项价格合同附件详见政府采购公开合同初签文本)。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乙方开户单位:城资物业(山东)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帐号:812160101421007893四、付款途径□国库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预算内资金800,000元预算外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五、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0%,即人民币0元,大写:零;自合同约定服务开始之日起,为保证服务质量,合同按季度分为四个阶段,每3个月(年底当年财政年度预算不能跨年度执行需关闭支付系统进行清算的特殊情况时甲方可暂时调整提前或延后二个月或者一个月)支付除预付款之外剩余价格的四分之一。服务企业成交进场开始提供服务后,采购人凭季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于每三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金额支付应付金额。2、其他分期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期满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0元,大写:零。六、交付日期/服务期限和地点1、交付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内交付(自2024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止)。2、交付地点:东营市档案馆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具体违约责任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加以约定)。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九、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仲裁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东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十一、其他约定本合同基于征集人与乙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签订,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该《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约定为准。甲方:东营市档案馆本级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8331533签订日期:2024.8.08乙方:城资物业(山东)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15166278999签订日期:2024.8.08关于东营市档案馆和城资物业(山东)有限公司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申请东营市财政局:2022年7月份,东营市档案馆委托市采购中心对我馆的政府采购项目一物业管理服务进行了招标,城资物业(山东)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728111.85元,服务期自2022年8月11日开始,2023年8月10日结束。2023年7月我们与城资物业(山东)进行了第一次续签至2024年8月10日,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合同价调整至80万元,本合同服务期限即将到期。城资物业进驻我单位二年来,按招标要求,基本履行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了物业管理服务的延续性,经与城资物业双方协商同意,决定申请继续与其续签一年合同至2025年8月10日,合同服务内容不变,合同价仍为第一次续签合同价80万元。是否同意,请批复。东营市档案馆2024年7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