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融资担保现场检查 会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2024)



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融资担保现场检查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2024年湖北省担保公司检查业务约定书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融资担保现场检查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3、联系方式:87230650
4、供应商(乙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5、地  址:武昌区中南路7号25层A07、A07/1
6、联系方式:153871015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会计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49900元
5、合同金额:4.9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9月30日;履约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853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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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一处 49900.pdf

REANDA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2024年湖北省担保公司检查业务约定书索引号:B09-1甲方: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乙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在甲乙双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平等、友好协商,就2024年度全省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年审服务签署协议如下:一、委托目的及工作范围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类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办法(试行)》《2024年度全省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对湖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湖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夏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武汉市银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枣阳市金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竹山县海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北新信悟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随州中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团风县鑫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北省的10家担保公司进行专项检查。2、对上述10家担保公司分别出具专项检查报告。3、服务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检查报告完成日止。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一)甲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制度,甲方应督促被检查单位妥善提供相关会计记录资料及业务资料,被检查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被检查单位的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甲方负责协调、通知被检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支持乙方开展检查工作,但甲方不对被检查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负责协调、通知被检查单位将乙方从事检查工作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被检查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2.协调和支持乙方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检查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其他信息,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发表检查意见。1REANDA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3.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检查费用。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一)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检查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对融资担保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合规情况、风险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强化对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是否开展核销、尽调及保后管理、报送监管数据真实性等内容进行检查,并出具专项检查报告,真实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下简称“《执业准则》”)的规定进行检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检查工作,发表检查意见。(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及被检查单位按乙方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和其它相关资料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检查工作,并出具经签字盖章的专项检查报告。2.乙方选派的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检查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乙方及其委派人员办理检查事项,与被检查单位或者检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乙方保证妥善保管本项目所有检查资料,随时接受甲方检查。4.乙方执检查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在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明知检查对象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在报告中说明;(2)明知检查对象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3)明知检查对象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在报告中说明;(4)明知检查对象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在报告中说明。5除下列情况并事先告知甲方外,乙方应当对从事检查工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及被检查单位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部门报告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如涉及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需提前告知甲方。四、检查收费及支付条件1.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乙方预计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99万元,大写肆万玖仟玖佰元整。收款账户信息列示为:2REANDA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账号:127908223510608行号:3085210151862.乙方提交专项检查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检查费用。。五、报告的提交和使用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专项检查报告。2.乙方向甲方提交经签字盖章的专项检查报告一式4份(含纸质版和电子版)。3.甲方在提交或向外公布专项检查报告时,不得修改或删节乙方出具的专项检查报告;不得修改或删除重要的会计数据、重要的报表附注和所作的重要说明。因甲方对专项检查报告的不当使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六、本约定的有效期间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七、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影响检查工作如期完成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但主张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若出现其他需要提前出具检查报告的情形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协商一致的,双方需按照本合同继续履行。八、终止条款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专项检查服务,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2.在本约定书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专项检查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服务费用。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3REANDA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予以解决:(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本约定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盖章)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5分所(盖章)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在元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二O二四年九月二0二四年力月1S#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融资担保现场检查 会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