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舱及康复训练大厅采购合同公告(大新县中医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12N49896803420241402
二、合同名称:大新县中医医院高压氧舱及康复训练大厅(钢结构)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ZZC2024-C2-40004-GXLY
四、项目名称:大新县中医医院高压氧舱及康复训练大厅(钢结构)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新县中医医院
地 址:大新县养利路129号
联系方式:0771-3628123
供应商(乙方):广西锦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中间垌小区
联系方式:1350770115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新县中医医院高压氧舱及康复训练大厅(钢结构)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970036.17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施工工期:120日历天。项目经理:黄力执业证书信息:桂245121222916
2.合同金额(元):2970036.17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大新县中医医院高压氧舱及康复训练大厅(钢结构)项目合同.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大新县中医医院高压氧舱及康复训练大厅(钢结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大新县中医医院承包人(全称):广西锦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大新县中医医院高压氧舱及康复训练大厅(钢结构)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大新县中医医院高压氧舱及康复训练大厅(钢结构)项目。2.工程地点:大新县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新建1栋2层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220.08㎡,内容包括康复训练大厅、高压氧舱、营养食堂、中西药库、耗材库等功能用房,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柒万零叁拾陆元壹角柒分(¥2970036.17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陆仟伍佰贰拾玖元叁角肆分(¥126529.34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黄力,。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磋商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9月27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大新县中医医院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4年9月27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大新县中医医院(公章)承包人:广西锦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2451424498968034J组织机构代码:91450600680107580G地址:大新县桃城镇养利路129号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中间垌小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8021法定代表人:许乃伟,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71-3628123,电话:办公室电话0770-3259700、财务0770-3253122传真:,传真:0770-3254158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大新农村商业银行养利分理处开户银行:建行防城港防港路支行账号:167412010100008066账号:45001659622059070508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7年9月22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及其附件,磋商文件(含补充通知和答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法定代表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补充协议。任何形式的会议纪要均不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也不能作为修改合同的依据。发包人及监理人作出的口头承诺均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选址图、设计图纸或其他文件规定的范围。1.1.3.10临时占地包括: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所占用的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验收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资质类别和等级:;;。设计人:称:资质类别和等级:;(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七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建筑装饰、水电等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按城建归档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定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提交文件后七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双方另行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相关权利取得的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规划批复总平用地红线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不提供任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场外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解决。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属发包人所有,承包人不得向其他人转借、出售或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上述文件资料情况。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使用于本项目的建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本项目使用。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本合同实施期间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其工程量按实际发生并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经审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崇左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大新县信息价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崇左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大新县信息价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新增结算单价=综合单价×(中标价/经审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14天前向承包人移交部分施工现场。发包人根据征地进展安排,分期(也可以一次)将施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以及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连续不间断地施工。由于承包人施工考虑不周或措施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超计划占地或拆迁等所发生的征用和赔偿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按城建归档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前十五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黄力,;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桂245121222916;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桂建安B(2012)0000700;联系电话:0770-3259700,;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金花茶大道文苑小区3区2栋8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仅限于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但未经承包人盖章同意,不得以承包人名义向外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雇用劳动力、签订分包合同等从事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0元/日(人民币)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10000元/人•次(人民币)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50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5000元/人•次(人民币)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提前2天通知并征得发包人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5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5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5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3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3000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无。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施工前5个工作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符合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规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编制。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崇左市相关规定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施工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7个工作日内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5个工作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位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4%。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以有关部门发布的文告或文件为准等。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四级及以上的地震;(2)七级及以上持续一天的大风;(3)中雨级及以上的雨。(4)二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两天的38度以上高温天气;(5)二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两天的0度以下严寒天气;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0.1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工程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崇左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崇左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广西动物及其制品无害化处理及仓储建造(一期)迁建项目新建冷库、生产车间、锅炉房、办公楼、厂区大门、挡土墙及附属构筑物等10110.97轻钢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1良好/10000000.0020212022附件2: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计划进场时间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黄力项目经理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黄志勇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造价管理质量管理黄宝质量员工程师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黄陈海材料员工程师计划管理安全管理梁澜馨安全员工程师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苏鹏宇施工员工程师其他人员何晓源资料员工程师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4: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5: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7: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8: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发包人(全称):大新县中医医院承包人(全称):广西锦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大新县中医医院高压氧舱及康复训练大厅(钢结构)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天(按合同约定期限),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大新县中医医院,承包人(公章):广西锦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崇左市大新县养利路129号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中间垌小区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771-3628123,电话:0770-3253122传真:,传真:0770-3254158开户银行:大新农村商业银行养利分理处开户银行:建行防城港防港路支行账号:167412010100008066,账号:4500165962205907050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80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压氧舱及康复训练大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