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4)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合同编号: GDZSJ2023065、GDZSJ2024143
合同名称: 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
合同签署时间: 2022-12-02 22:07:00
采购人名称: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一、合同编号
GDZSJ2023065、GDZSJ2024143
二、合同名称
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
三、项目编号
GPCGD233256FG004F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2023年第一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9号楼
联系方式:020-83134713
供应商(乙方):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
联系方式:137103353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
1(项)
520,888,000.00
520,888,000.00
合同金额: 520,888,000.00元,大写金额:伍亿贰仟零捌拾捌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3月27日至2024年03月26日
履约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3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3.合同变更.pdf
4.合同变更.pdf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4年09月27日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4.合同变更.pdf
3.合同变更.pdf
GDDZSJ2024132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补充协议项目名称,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委托方(甲方):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9月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印制甲、乙双方于【2023】年【3】月【27】日签署了《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合同编号:GDZSJ2023065,下称“原合同”),由乙方负责搭建广东数字省级政务云平台并提供各项云服务。截至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原合同履行顺利,现依据实际情况,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对原合同中以下条款进行变更。具体如下:第一条原合同14.1.4条款,以及原合同附件4.服务价格明细内容,变更为:“服务单价取费标准:本次政务云服务按需使用,按照实际使用量计费,原合同结算周期内,省级政务云系列项目服务单价以《关于修订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预算编制标准基础设施服务分册的通知》【粤财行(2024)4号】的政务云服务目录及取费标准、《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规范和标准安全服务分册》【粤财行(2023)44号】目录及取费标准为准,如合同服务周期内该文件更新,则在新版正式印发日期所属的结算周期开始按新版标准执行。实际结算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正式印发的最新版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服务结算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二条本补充协议是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的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原合同的其他条款完全继续有效,其他条款双方仍按原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各自义务。第三条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正文(不含签署页)合计1页A4纸张,缺页之协议为无效协议。(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第1页共1页(签署页)(盖章)委托方(甲方):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住所地: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签名/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联系人:李保明联系方式:020-83134760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电话:020-83134760传真1电子信箱:libm@gd.gov.cn2024年9月14日(盖章)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珠江颐德大厦7,9-12层(签名/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联系人:黄丰联系方式:13302330756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电话:13302330756传真020-29859699电子信箱:huangfengadigitalgd.com.cn2024年9月1日#idc error#合同编号:GDZSJ2023065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委托方(甲方):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3片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制的项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省各有关单位可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提供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含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设施服务、运维服务)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第一章总则1.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解释1.1.定义1.1.1.本项目: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233256FG004F)。1.1.2.委托方/甲方:本项目采购人。1.1.3.受托方/乙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1.1.4.咨询、监理单位:受甲方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方咨询、监理的单位。1.1.5.测试、测评单位:受甲方或乙方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方测试、安全等保测评等服务的单位。1.1.6.省各有关单位: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省府办公厅、省政府组成部门、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省政府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其他机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他。1.1.7.适用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或文意另有所指,本合同中提及的“法律”均包括适用法律的全部定义内容。1.1.8.法律变更:指在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化。1.1.9.批准:指为了使乙方能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乙方必须从甲方或省各有关单位依法获得的为乙方的建设、运营、运维所需要的任何许可、同意、授权等。1.1.10.生效日:指本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如依照适用法律需要履行审批程序的,则在有权部门审批后生效。1.1.11.服务实施: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开展服务实施准备、执行、收尾等为实现服务交付开展的工作。1.1.12.服务交付: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交交付验收申请,经甲方组织验收后确认服务交付的过程。1.1.13.服务运行:指自服务交付验收完成时起至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止,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服务。1.1.14.交付验收:指对服务提供方拟交付使用的软件系统或基础设施进行验收。第1页共23页1.1.15.阶段性服务确认:指服务提供方按项目合同要求,完成某一时间段服务,对服务成果进行确认,适用于基础设施服务项目、运维服务项目。1.1.16.最终验收:对项目整体服务的验收。1.1.17.服务正式上线:指乙方提供的服务经交付验收合格后,甲方确认服务正式上线,作为服务上线运行的标志。1.1.18.服务期限:指本项目周期、期限。1.1.19.其他在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1.2.解释1.2.1.“工作日”是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1.2.2.所指的日、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和年,其中一年以三百六十五日计,一个月以三十日计。1.2.3.“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由于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使该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该方应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但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1.2.4.“元”是指人民币元。1.2.5.条款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条款或附件。1.2.6.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以上”、“以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本数。2.声明和保证2.1.甲方的声明和保证2.1.1.在本合同生效日前已获得了签订本合同所必需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合同。2.1.2.甲方应保证对向乙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材料、信息或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宜性负责;甲方对向乙方提供的其他材料、信息或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宜性,未作出任何保证。2.1.3.如果甲方的保证被证明在做出时存在不实或不能兑现,对乙方依本合同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各附件也随之自动终止。第2页共23页2.2.乙方的声明和保证2.2.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法人资格及履约能力。2.2.2.乙方为签署本合同已经依据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完成所有必要的公司内部行为,其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2.2.3.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服务内容前,已达到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包括符合国家、广东省相关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2.2.4.如果乙方的保证被证明在做出时存在不实或不能兑现,对甲方依本合同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损失的权利。本合同各附件也随之自动终止。第二章合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3.甲方3.1.权利3.1.1.甲方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提供的本项目的服务进行监管的权利。3.1.2.甲方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的建设、运维、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进行定期评估考核的权利。3.1.3.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3.1.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的权利。3.1.5.法律、法规授予甲方的其他权利。3.2.义务3.2.1.依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乙方及时获得本项目需要的合理、合法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成立项目协调小组或安排专人负责配合乙方开展服务,协调乙方与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运营维护以及提供本项目所需水、电、服务场地、信息和数据等相关事宜;对委托给乙方运维的政务信息系统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取得合法授权(如有)。3.2.2.甲方应依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所必须的信息、数据、资料,并负责为乙第3页共23页方提供必要的设备、工作场地、后勤设施等。如因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工作条件或技术资料,或甲方未及时协调需其他相关方配合的资源,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可顺延服务工作的完成期限。3.2.3.甲方应在项目小组指派一名甲方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对乙方服务进行协调、监督,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甲方汇报,与乙方项目负责人沟通,并负责本合同项下服务和/或可交付成果物的验收组织工作。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将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和原因通知乙方。3.2.4.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对乙方提交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成果进行书面确认。3.2.5.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2.6.及时审核并确认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进度报告等。3.2.7.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监理单位,甲方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及时通知乙方。3.2.8.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4乙方4.1.权利4.1.1.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金额的权利。4.1.2.如果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约的,则乙方有权和甲方就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如经甲方确认确属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且乙方已为避免此种情形采取必要的措施,则甲方出具相应的书面文件,确认不得以此作为对乙方考核不达标的依据,并不得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1.3.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4.2.义务4.2.1.按照本合同约定(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标准)完成本项目。4.2.2.接受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本项目的监管、评估考核等。4.2.3.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解决,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各方的损失扩大4.2.4.如政府审计部门或政府审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需对涉及本合同的事项进行审计时,乙方应按照政府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支持、协助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开展工作。4.2.5.乙方应加强项目相关人员管理。向甲方书面提交本合同项目具体的人力资源计划及第4页共23页人员分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目的管理、开发、运营、运维等服务人员的名单、岗位责任、组织架构等),如有变化乙方应及时更新,核心骨干人员变化要提前征得甲方事先同意。与本项目有关的制度规章以及服务过程有关资料,乙方应书面报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应加强对驻场人员管理,遵守甲方工作管理要求,接受工作指导和统一安排。4.2.6.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没有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正当权益。如有第三方指控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了该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乙方应自费就上述指控为甲方辩护或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如乙方不为甲方辩护或不进行妥善处理,甲方可自行处理,对于甲方与第三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或法院、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及甲方自行处理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乙方同意全部承担,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减相应金额或另行向乙方进行追偿。4.2.7.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的股东拟转让股权的,乙方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向甲方报备。4.2.8.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或者按照本合同约定需要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与项目相关的数据迁移、资料移交等工作。4.2.9.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咨询、监理单位,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咨询、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配合工作。4.2.10.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第三方验收测评机构,测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规模(功能点评估)、功能、性能、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乙方应对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安排的全部人员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在甲方办公场所内及其毗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造成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4.2.11.乙方须承诺依据系统工程要求开展工作,按甲方要求提交系统工程设计书和系统工程验收报告,指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并按甲方要求接受相关的系统工程能力考核。4.2.12.乙方承诺履行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职责,并无条件接受甲方对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的管理和考核要求。4.2.13.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第5页共23页5.其他相关方(若有,如用户单位)5.1.权利根据项目需要,甲方将部分以下权利授予相关方:无5.2.义务伴随甲方授予的上述权利,相关方需履行以下义务:无第三章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6.服务内容本项目包括服务内容,包括(1)IaaS资源服务(2)备份服务.(3)PaaS资源服务(4)SaaS资源服务(5)软件资源服务(6)政务云运营服务(7)政务云其他服务详细内容见附件。7.服务期限本项目委托服务期限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交付验收,交付验收后提供年运维服务。(2)服务期限为12个月,具体以实际使用量进度为准。(3)服务期自_年_月_日至年月_日止。(4)以交付验收完成之日起算,交付验收后提供年运维服务。第6页共23页第四章服务实施和验收8.项目质量保障8.1.乙方在云平台运维过程中,应有标准的运维流程,并进行详细的流程说明,确保运维活动遵循标准的方法、程序和规则,且有记录可追踪,降低运维活动对IT服务质量的负面影响。8.2.乙方在云平台运维过程中,应建立管理规范,包括机房管理、资产管理、设备管理、介质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灾备管理、用户账号及权限管理和风险管理。8.3.乙方在政务信息系统备份设备以及备份系统运行维护中,应建立服务规范,包括备份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服务规范,基本流程的服务规范。8.4.乙方应具备云平台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对云平台应急保障的总体组织架构进行划分,并明确各岗位相应的职责。同时应制定标准的应急事件响应、处置流程以及应急预案演练流程。8.5.乙方应具备规范的云平台系统保障体系,确保云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体系包括实施运维人员24小时响应制度,协调处理故障,问题的快速响应解决以及故障报告分析等。8.6.在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工作时间内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乙方项目的任何部分均符合本合同的要求。乙方须对此项检查予以协助。8.7.乙方应根据质量检查的结果对项目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处理,同时对质量管理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与分析,对成功的经验加以肯定,并予以标准化,对失败的教训进行总结,引起重视。对未能及时处理解决的问题,需将其作为下一管理循环的质量改进目标。项目质量问题解决完成后,需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记录。若采取的整改措施未达到预期效果,应重新制定解决措施,直至达到预期效果。8.8.甲方有材料证明乙方服务实施过程中与本协议所规定的或其他相关部门所规定的质量或安全要求严重不符时,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未整改,则甲方有权自己进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必要的纠正,一切风险与费用由乙方承担。8.9.甲方具备机房最高的管理权限,授权乙方统一管理机房日常事宜。乙方制定机房的配套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出入、机房环境、设备安全、运维、应急管理等层面的管理要求。乙方应做好广东数字政府省级政务云机房管理、维护工作,切实保障机房设备及系统第7页共23页安全、稳定运行,有效管控机房日常管理,包括:(1)制度管理:结合运营商原有机房配套管理制度,形成省政务云机房专有管理制度;(2)人员管理:心须保留人员账号申请、授权、机房出入等记录,内部维护人员出入机房按实际工作需求授权,授权时长不得超过1年。外部维护人员出入机房授权时长不超过1周;(3)设备管理:设备出入需通过审批并留存相关记录;(4)配套设施设备及环境巡查和维护:需制定配套设施设备及环境巡查和维护计划,按计划开展巡查和维护工作并留存相关记录;(5)安全管理:需部署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覆盖所有区域和通道,并可随时调取录像进行查看;外部运维人员进入机房后,需要安排人员全程陪同;(6)全力配合对机房日常运维情况的检查工作。(7)若机房内设备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甲方,并在异常发现后48小时内输出异常报告,明确本次发生异常的详情、原因、解决方法。8.10.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对乙方提交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甲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均不会:(1)减轻或影响乙方遵守本协议或法律所要求的与质量保证有关的义务或责任;(2)被视为甲方应对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承担任何责任。9.项目安全防护9.1.本项目服务实施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若因乙方原因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9.2.乙方应确保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信息系统安全等保三级和其他安全要求。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测评公司对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测评,乙方应予以配合。10.项目管理要求10.1.甲方为服务项目业主方,用户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甲方指定,用户方有参与对乙方相关服务管理、评价的权利。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和用户方的服务要求。10.2.甲方有权随时自己或委托监理单位检查乙方的服务是否符合本合同的要求。(1)若发现任何部分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指出不符合规定之处。第8页共23页28.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含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8.8.合同页数本合同正文(不含封面、编写说明及签署页)合计23页A4纸张,附件6份共8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附件:1.详细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2.验收要求3.乙方团队人员清单4.服务价格明细5.保密承诺书6.反商业贿赂协议(以下无合同正文)第23页共23页(签署页)(盖章)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委托方(甲方):住所地: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签名/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罗章江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3642693859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电话:831347131传真电子信箱:lzj2000@gd.gov.cn223年3月27日(盖章)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珠江颐德大厦7,9-12层(签名/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钟嘉鑫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3710335346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电话:020-29859688传真020-29859688电子信箱:jaxzhong@digitalgd.com.cn2023年3月27日附件1.详细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1.服务内容由乙方搭建广东数字政府省级政务云平台,提供以下各项云服务1.1.IaaS资源服务(裸金属、虚拟机、容器等)计算、存储、网络、硬件托管等服务;1.2.备份服务应用系统和数据的本地、同城和异地的加密/非加密备份服务;1.3.PaaS资源服务集中式/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服务,各类非关系型数据库服务,关系型数据库高可用硬件资源池服务,消息、分布式服务框架等中间件服务,大数据基础平台服务;1.4.SaaS资源服务短信服务;1.5.软件资源服务正版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中间件等软件许可服务;1.6.政务云运营服务政务云运营服务台及政务云各项服务的运营服务;1.7.政务云其他服务其他在广东省财政厅和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正式印发的最新版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标准基础设施服务分册中的政务云服务目录及取费标准中新增的服务。2.云服务可靠性技术要求政务云平台使用的网络安全设备、服务器、存储等设备都应具备高可靠性及冗余性,即单个设备或单个节点出现故障时,其他设备/节点可以立刻接管任务,保证政务云平台整体的业务连续性不低于99.95%。政务云平台具备高可用和动态迁移功能,发生物理设备故障后,虚拟机和容器可以自动迁移到其他可用资源上运行,确保业务系统不受物理设备故障影响。政务云平台提供备份/快照功能,能对政务云平台中的物理和虚拟服务器进行备份,防止存储故障导致数据丢失。3.项目服务效果本项目期间,将继续推进“全省一片云”的总体架构,通过集约化建设模式,整合资源、全面覆盖、管运分离,减少政务信息化投入,降低财政投资成本,实现“用钱少”、“用人少”;为业务应用提供安全、高效、稳定、全面的运行环境,实现云平台建设“效果好”,最终实现“两少一好”的改革目标。业务方面,维持平台建设规模稳定增长,同步通过精细化运营,提高整体资源利用率。管理方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在资源申请、记账计费、运营流程管理方面,全面提升。第1页共8页附件2.验收要求1.验收结算1.1.经省数字政府政务云扩容(2022年)项目合同(合同编号:GDZSJ2022053)结算后超出的金额170,301,451.06元(最终超出金额以省数字政府政务云扩容(2022年)项目验收后确认的金额为准)纳入本项目结算账单金额,在本合同中支付;1.2甲方在使用《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规范和标准安全服务分册》中增值安全服务的密码设施服务、数据加密服务、数据脱敏服务、标识秘钥管理服务、证书管理服务部分的服务,可在本合同中支付。1.3.本项目在省数字政府政务云扩容(2022年)项目合同(合同编号:GDZSJ2022053)的基础上延续提供服务,故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计入本项目合同结算周期,每季度初,双方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正式印发并抄送乙方的最新版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服务结算办法对上一个季度的云资源服务进行结算。2.验收标准满足以下条件后可以进行验收2.1.服务期间,乙方按照合同、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提供了稳定、可靠、安全、优质的服务。2.2.累积的结算账单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时。2.3.乙方提供了符合验收要求的《服务总结报告》。3.验收流程与要求3.1.当云资源服务的结算账单金额累计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时,乙方向甲方发起验收申请,乙方提供服务期内的全部结算账单、验收材料及验收申请,经监理公司审核和甲方确认合同金额对应数量的服务完成情况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验收,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3.2.本项目应按照适用法律及本项目合同的要求组织最终验收。3.3.验收活动组织按甲方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要求执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形式提供相应的验收材料。第2页共8页附件3.乙方团队人员清单姓名职务专业工龄联系电话黄丰项目经理10年020-29859688苏健聪技术工程师11年020-29859688陈俊臣技术工程师7年020-29859688徐理云技术工程师1年020-29859688贺学尧技术工程师15年020-29859688张强技术工程师7年020-29859688江振城技术工程师8年020-29859688梁志军技术工程师26年020-29859688李春技术工程师19年020-29859688陈灿林技术工程师1年020-29859688邹雅丽技术工程师9年020-29859688王耀坤技术工程师9年020-29859688刘斌技术工程师20年020-29859688伍育珂技术工程师23年020-29859688翁梓乔技术工程师3年020-29859688李小龙技术工程师13年020-29859688刘敏技术工程师24年020-29859688第3页共8页附件4.服务价格明细服务单价取费标准:本次政务云服务按需使用,按照实际使用量计费,服务单价以《关于修订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预算编制标准基础设施服务分册的通知》(粤财行(2021)77号)的政务云服务目录及取费标准、《关于印发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预算编制标准基础设施服务分册变更目录的通知》(粤财行(2022)60号)的变更服务目录及取费标准、财政厅正式印发的《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规范和标准安全服务分册》目录及取费标准为准,如合同服务周期内该文件更新,则在新版正式印发日期所属的结算周期开始按新版标准执行。如更新后的文件中有服务项价格下调且标明的生效时间早于本次结算周期,则对应服务项在生效日期至上一个结算周期中多结算的金额在本次结算中扣除。实际结算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正式印发并抄送乙方的最新版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服务结算办法的规定执行。第4页共8页附件5.保密承诺书保密承诺书致: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为保护合作方甲方的合法利益,保证合作双方实现顺利合作,避免因信息泄露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本项目的服务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以及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员工承诺遵守本保密承诺书内容。一、保密信息定义本承诺书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所有涉密信息、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用户名、口令、产品、文件、规划、方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及文档等,上述信息在本项目以如下形式确定:1.甲方在项目实施中为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和资料等;2.在对甲方提供服务工作中涉及的业务及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等;3.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果为保密的内容;4.其他甲方合理认为并申明属于保密信息的内容。二、保密要求我公司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所规定的前提下,全力限制“保密信息”的使用范围以利保密防范,并仅用于为甲方提供服务。在未经甲方书面形式授权下,我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项目资料”的利益或目的性的任何专有信息,亦不会把任何专用信息披露给他人,我公司的所有员工均有义务受约束,并负有保密的义务。1.承诺人始终对保密资料保密,不在项目之外使用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及因履行本项目而掌握的保密信息。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等。3.只向项目相关人员(包括各自的领导、同事和雇员等)为商讨合作项目而有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士披露保密信息;并保证上述各相关人员的行为将会符合本守则的规定。4.在商讨合作项目的过程中,若需向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应取得甲方书面许可,第5页共8页并要求该第三方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士泄露保密信息。5.有关保密的内容和义务,未经甲方解封则长期有效。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章并盖单位公章)日期:2023.3、27第6页共8页附件6.反商业贿赂协议反商业贿赂协议根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以及有关项目服务、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项目服务中的反商业贿赂工作,建立起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和保障机制,保证项目服务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本项目甲方与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反商业贿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本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项目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制度,开展相关教育,设立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商业贿赂和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7.双方或双方与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设备材料供应等相关单位不得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服务质量等损害国家利益。8.乙方遵守《反商业贿赂协议》情况纳入甲方对乙方的绩效考评范围。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服务承包、劳务第7页共8页活动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插手项目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介绍服务团队。三、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单位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合同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经济赔偿。五、双方约定,双方有义务对合同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六、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服务期满止。七、本协议作为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合同的附件,与上述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服务载G委托方(受托方(乙方):(盖章)描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欠(签名/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章):日期:20233.7日期:2023第8页共8页GDDZSJ2024132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补充协议项目名称,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委托方(甲方):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9月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印制甲、乙双方于【2023】年【3】月【27】日签署了《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合同编号:GDZSJ2023065,下称“原合同”),由乙方负责搭建广东数字省级政务云平台并提供各项云服务。截至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原合同履行顺利,现依据实际情况,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对原合同中以下条款进行变更。具体如下:第一条原合同14.1.4条款,以及原合同附件4.服务价格明细内容,变更为:“服务单价取费标准:本次政务云服务按需使用,按照实际使用量计费,原合同结算周期内,省级政务云系列项目服务单价以《关于修订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预算编制标准基础设施服务分册的通知》【粤财行(2024)4号】的政务云服务目录及取费标准、《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规范和标准安全服务分册》【粤财行(2023)44号】目录及取费标准为准,如合同服务周期内该文件更新,则在新版正式印发日期所属的结算周期开始按新版标准执行。实际结算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正式印发的最新版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服务结算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二条本补充协议是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的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原合同的其他条款完全继续有效,其他条款双方仍按原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各自义务。第三条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正文(不含签署页)合计1页A4纸张,缺页之协议为无效协议。(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第1页共1页(签署页)(盖章)委托方(甲方):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住所地: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签名/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联系人:李保明联系方式:020-83134760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电话:020-83134760传真1电子信箱:libm@gd.gov.cn2024年9月14日(盖章)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珠江颐德大厦7,9-12层(签名/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联系人:黄丰联系方式:13302330756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电话:13302330756传真020-29859699电子信箱:huangfengadigitalgd.com.cn2024年9月1日#idc error#G025J2023235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补充协议,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项目名称: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委托方(甲方).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8月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制甲、乙双方于2023年3月27日签署了《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合同编号:GDZSJ2023065)(下称“原合同”),现双方就服务退出与数据迁移相关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第一条经双方确认,依据政务云安全评估要求,同意对原合同进行补充,在原合同第十一章项目资产权属新增如下内容:“27.6云服务退出与数据迁移要求本项目所涉省级政务云平台上存储的数据(由服务使用者加工、上传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数据),均为归属甲方所有的业务数据。整体服务到期后(指双方合作终止不再延续,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双方合作提前终止等),由甲方正式提出云服务退出需求,乙方应制定解决方案,安全返还省级政务云平台存储的所有数据,以及返回后销毁省级政务云平台存储的所有数据。数据处理要求如下:(1)在甲方正式提出云服务退出需求后,乙方应根据政务云平台数据现状及业务数据迁移需求制定数据返还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在甲方确认方案后方可实施服务退出及数据返还工作。(2)乙方安全返还甲方数据,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利用技术手段删除省级政务云平台上存储的所有数据,并确保数据删除为不可逆操作,无法使用技术手段进行恢复。(3)根据实际需求,乙方应提供相关工具及解决方案协助甲方将数据迁移至其他云平台。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4)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乙方解决方案中所提供的技术手段,如数据删除、数据迁移的相关可靠性、真实性进行验证。(5)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约完成数据返还、数据删除工作的,乙方应按原合同的条款向甲方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若造成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第二条本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的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原合同的其他条款完全继续有效,其他条款双方仍按原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各自义务。第三条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署页)委托方(甲方):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盖章)住所地: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章)项目联系人:罗章江联系方式:13642693859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电话:020-83134713传真L电子信箱:lzj2000@gd.gov.cn2023年8月31日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盖章)建又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珠江颐德大厦7,9-12层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章)项目联系人:钟嘉鑫联系方式:13710335346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电话:020-29859688传真020-29859699电子信箱:jaxzhong@digitalgd.com.cn2023年8月31日合同编号:GDZSJ2023065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委托方(甲方):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3片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制的项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省各有关单位可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提供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含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设施服务、运维服务)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第一章总则1.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解释1.1.定义1.1.1.本项目: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233256FG004F)。1.1.2.委托方/甲方:本项目采购人。1.1.3.受托方/乙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1.1.4.咨询、监理单位:受甲方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方咨询、监理的单位。1.1.5.测试、测评单位:受甲方或乙方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方测试、安全等保测评等服务的单位。1.1.6.省各有关单位: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省府办公厅、省政府组成部门、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省政府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其他机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他。1.1.7.适用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或文意另有所指,本合同中提及的“法律”均包括适用法律的全部定义内容。1.1.8.法律变更:指在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化。1.1.9.批准:指为了使乙方能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乙方必须从甲方或省各有关单位依法获得的为乙方的建设、运营、运维所需要的任何许可、同意、授权等。1.1.10.生效日:指本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如依照适用法律需要履行审批程序的,则在有权部门审批后生效。1.1.11.服务实施: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开展服务实施准备、执行、收尾等为实现服务交付开展的工作。1.1.12.服务交付: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交交付验收申请,经甲方组织验收后确认服务交付的过程。1.1.13.服务运行:指自服务交付验收完成时起至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止,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服务。1.1.14.交付验收:指对服务提供方拟交付使用的软件系统或基础设施进行验收。第1页共23页1.1.15.阶段性服务确认:指服务提供方按项目合同要求,完成某一时间段服务,对服务成果进行确认,适用于基础设施服务项目、运维服务项目。1.1.16.最终验收:对项目整体服务的验收。1.1.17.服务正式上线:指乙方提供的服务经交付验收合格后,甲方确认服务正式上线,作为服务上线运行的标志。1.1.18.服务期限:指本项目周期、期限。1.1.19.其他在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1.2.解释1.2.1.“工作日”是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1.2.2.所指的日、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和年,其中一年以三百六十五日计,一个月以三十日计。1.2.3.“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由于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使该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该方应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但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1.2.4.“元”是指人民币元。1.2.5.条款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条款或附件。1.2.6.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以上”、“以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本数。2.声明和保证2.1.甲方的声明和保证2.1.1.在本合同生效日前已获得了签订本合同所必需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合同。2.1.2.甲方应保证对向乙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材料、信息或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宜性负责;甲方对向乙方提供的其他材料、信息或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宜性,未作出任何保证。2.1.3.如果甲方的保证被证明在做出时存在不实或不能兑现,对乙方依本合同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各附件也随之自动终止。第2页共23页2.2.乙方的声明和保证2.2.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法人资格及履约能力。2.2.2.乙方为签署本合同已经依据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完成所有必要的公司内部行为,其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2.2.3.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服务内容前,已达到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包括符合国家、广东省相关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2.2.4.如果乙方的保证被证明在做出时存在不实或不能兑现,对甲方依本合同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损失的权利。本合同各附件也随之自动终止。第二章合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3.甲方3.1.权利3.1.1.甲方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提供的本项目的服务进行监管的权利。3.1.2.甲方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的建设、运维、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进行定期评估考核的权利。3.1.3.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3.1.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的权利。3.1.5.法律、法规授予甲方的其他权利。3.2.义务3.2.1.依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乙方及时获得本项目需要的合理、合法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成立项目协调小组或安排专人负责配合乙方开展服务,协调乙方与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运营维护以及提供本项目所需水、电、服务场地、信息和数据等相关事宜;对委托给乙方运维的政务信息系统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取得合法授权(如有)。3.2.2.甲方应依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所必须的信息、数据、资料,并负责为乙第3页共23页方提供必要的设备、工作场地、后勤设施等。如因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工作条件或技术资料,或甲方未及时协调需其他相关方配合的资源,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可顺延服务工作的完成期限。3.2.3.甲方应在项目小组指派一名甲方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对乙方服务进行协调、监督,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甲方汇报,与乙方项目负责人沟通,并负责本合同项下服务和/或可交付成果物的验收组织工作。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将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和原因通知乙方。3.2.4.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对乙方提交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成果进行书面确认。3.2.5.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2.6.及时审核并确认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进度报告等。3.2.7.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监理单位,甲方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及时通知乙方。3.2.8.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4乙方4.1.权利4.1.1.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金额的权利。4.1.2.如果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约的,则乙方有权和甲方就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如经甲方确认确属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且乙方已为避免此种情形采取必要的措施,则甲方出具相应的书面文件,确认不得以此作为对乙方考核不达标的依据,并不得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1.3.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4.2.义务4.2.1.按照本合同约定(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标准)完成本项目。4.2.2.接受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本项目的监管、评估考核等。4.2.3.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解决,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各方的损失扩大4.2.4.如政府审计部门或政府审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需对涉及本合同的事项进行审计时,乙方应按照政府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支持、协助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开展工作。4.2.5.乙方应加强项目相关人员管理。向甲方书面提交本合同项目具体的人力资源计划及第4页共23页人员分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目的管理、开发、运营、运维等服务人员的名单、岗位责任、组织架构等),如有变化乙方应及时更新,核心骨干人员变化要提前征得甲方事先同意。与本项目有关的制度规章以及服务过程有关资料,乙方应书面报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应加强对驻场人员管理,遵守甲方工作管理要求,接受工作指导和统一安排。4.2.6.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没有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正当权益。如有第三方指控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了该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乙方应自费就上述指控为甲方辩护或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如乙方不为甲方辩护或不进行妥善处理,甲方可自行处理,对于甲方与第三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或法院、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及甲方自行处理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乙方同意全部承担,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减相应金额或另行向乙方进行追偿。4.2.7.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的股东拟转让股权的,乙方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向甲方报备。4.2.8.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或者按照本合同约定需要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与项目相关的数据迁移、资料移交等工作。4.2.9.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咨询、监理单位,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咨询、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配合工作。4.2.10.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第三方验收测评机构,测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规模(功能点评估)、功能、性能、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乙方应对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安排的全部人员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在甲方办公场所内及其毗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造成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4.2.11.乙方须承诺依据系统工程要求开展工作,按甲方要求提交系统工程设计书和系统工程验收报告,指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并按甲方要求接受相关的系统工程能力考核。4.2.12.乙方承诺履行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职责,并无条件接受甲方对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的管理和考核要求。4.2.13.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第5页共23页5.其他相关方(若有,如用户单位)5.1.权利根据项目需要,甲方将部分以下权利授予相关方:无5.2.义务伴随甲方授予的上述权利,相关方需履行以下义务:无第三章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6.服务内容本项目包括服务内容,包括(1)IaaS资源服务(2)备份服务.(3)PaaS资源服务(4)SaaS资源服务(5)软件资源服务(6)政务云运营服务(7)政务云其他服务详细内容见附件。7.服务期限本项目委托服务期限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交付验收,交付验收后提供年运维服务。(2)服务期限为12个月,具体以实际使用量进度为准。(3)服务期自_年_月_日至年月_日止。(4)以交付验收完成之日起算,交付验收后提供年运维服务。第6页共23页第四章服务实施和验收8.项目质量保障8.1.乙方在云平台运维过程中,应有标准的运维流程,并进行详细的流程说明,确保运维活动遵循标准的方法、程序和规则,且有记录可追踪,降低运维活动对IT服务质量的负面影响。8.2.乙方在云平台运维过程中,应建立管理规范,包括机房管理、资产管理、设备管理、介质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灾备管理、用户账号及权限管理和风险管理。8.3.乙方在政务信息系统备份设备以及备份系统运行维护中,应建立服务规范,包括备份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服务规范,基本流程的服务规范。8.4.乙方应具备云平台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对云平台应急保障的总体组织架构进行划分,并明确各岗位相应的职责。同时应制定标准的应急事件响应、处置流程以及应急预案演练流程。8.5.乙方应具备规范的云平台系统保障体系,确保云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体系包括实施运维人员24小时响应制度,协调处理故障,问题的快速响应解决以及故障报告分析等。8.6.在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工作时间内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乙方项目的任何部分均符合本合同的要求。乙方须对此项检查予以协助。8.7.乙方应根据质量检查的结果对项目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处理,同时对质量管理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与分析,对成功的经验加以肯定,并予以标准化,对失败的教训进行总结,引起重视。对未能及时处理解决的问题,需将其作为下一管理循环的质量改进目标。项目质量问题解决完成后,需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记录。若采取的整改措施未达到预期效果,应重新制定解决措施,直至达到预期效果。8.8.甲方有材料证明乙方服务实施过程中与本协议所规定的或其他相关部门所规定的质量或安全要求严重不符时,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未整改,则甲方有权自己进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必要的纠正,一切风险与费用由乙方承担。8.9.甲方具备机房最高的管理权限,授权乙方统一管理机房日常事宜。乙方制定机房的配套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出入、机房环境、设备安全、运维、应急管理等层面的管理要求。乙方应做好广东数字政府省级政务云机房管理、维护工作,切实保障机房设备及系统第7页共23页安全、稳定运行,有效管控机房日常管理,包括:(1)制度管理:结合运营商原有机房配套管理制度,形成省政务云机房专有管理制度;(2)人员管理:心须保留人员账号申请、授权、机房出入等记录,内部维护人员出入机房按实际工作需求授权,授权时长不得超过1年。外部维护人员出入机房授权时长不超过1周;(3)设备管理:设备出入需通过审批并留存相关记录;(4)配套设施设备及环境巡查和维护:需制定配套设施设备及环境巡查和维护计划,按计划开展巡查和维护工作并留存相关记录;(5)安全管理:需部署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覆盖所有区域和通道,并可随时调取录像进行查看;外部运维人员进入机房后,需要安排人员全程陪同;(6)全力配合对机房日常运维情况的检查工作。(7)若机房内设备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甲方,并在异常发现后48小时内输出异常报告,明确本次发生异常的详情、原因、解决方法。8.10.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对乙方提交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甲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均不会:(1)减轻或影响乙方遵守本协议或法律所要求的与质量保证有关的义务或责任;(2)被视为甲方应对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承担任何责任。9.项目安全防护9.1.本项目服务实施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若因乙方原因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9.2.乙方应确保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信息系统安全等保三级和其他安全要求。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测评公司对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测评,乙方应予以配合。10.项目管理要求10.1.甲方为服务项目业主方,用户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甲方指定,用户方有参与对乙方相关服务管理、评价的权利。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和用户方的服务要求。10.2.甲方有权随时自己或委托监理单位检查乙方的服务是否符合本合同的要求。(1)若发现任何部分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指出不符合规定之处。第8页共23页28.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含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8.8.合同页数本合同正文(不含封面、编写说明及签署页)合计23页A4纸张,附件6份共8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附件:1.详细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2.验收要求3.乙方团队人员清单4.服务价格明细5.保密承诺书6.反商业贿赂协议(以下无合同正文)第23页共23页(签署页)(盖章)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委托方(甲方):住所地: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签名/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罗章江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3642693859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电话:831347131传真电子信箱:lzj2000@gd.gov.cn223年3月27日(盖章)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珠江颐德大厦7,9-12层(签名/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钟嘉鑫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3710335346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电话:020-29859688传真020-29859688电子信箱:jaxzhong@digitalgd.com.cn2023年3月27日附件1.详细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1.服务内容由乙方搭建广东数字政府省级政务云平台,提供以下各项云服务1.1.IaaS资源服务(裸金属、虚拟机、容器等)计算、存储、网络、硬件托管等服务;1.2.备份服务应用系统和数据的本地、同城和异地的加密/非加密备份服务;1.3.PaaS资源服务集中式/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服务,各类非关系型数据库服务,关系型数据库高可用硬件资源池服务,消息、分布式服务框架等中间件服务,大数据基础平台服务;1.4.SaaS资源服务短信服务;1.5.软件资源服务正版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中间件等软件许可服务;1.6.政务云运营服务政务云运营服务台及政务云各项服务的运营服务;1.7.政务云其他服务其他在广东省财政厅和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正式印发的最新版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标准基础设施服务分册中的政务云服务目录及取费标准中新增的服务。2.云服务可靠性技术要求政务云平台使用的网络安全设备、服务器、存储等设备都应具备高可靠性及冗余性,即单个设备或单个节点出现故障时,其他设备/节点可以立刻接管任务,保证政务云平台整体的业务连续性不低于99.95%。政务云平台具备高可用和动态迁移功能,发生物理设备故障后,虚拟机和容器可以自动迁移到其他可用资源上运行,确保业务系统不受物理设备故障影响。政务云平台提供备份/快照功能,能对政务云平台中的物理和虚拟服务器进行备份,防止存储故障导致数据丢失。3.项目服务效果本项目期间,将继续推进“全省一片云”的总体架构,通过集约化建设模式,整合资源、全面覆盖、管运分离,减少政务信息化投入,降低财政投资成本,实现“用钱少”、“用人少”;为业务应用提供安全、高效、稳定、全面的运行环境,实现云平台建设“效果好”,最终实现“两少一好”的改革目标。业务方面,维持平台建设规模稳定增长,同步通过精细化运营,提高整体资源利用率。管理方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在资源申请、记账计费、运营流程管理方面,全面提升。第1页共8页附件2.验收要求1.验收结算1.1.经省数字政府政务云扩容(2022年)项目合同(合同编号:GDZSJ2022053)结算后超出的金额170,301,451.06元(最终超出金额以省数字政府政务云扩容(2022年)项目验收后确认的金额为准)纳入本项目结算账单金额,在本合同中支付;1.2甲方在使用《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规范和标准安全服务分册》中增值安全服务的密码设施服务、数据加密服务、数据脱敏服务、标识秘钥管理服务、证书管理服务部分的服务,可在本合同中支付。1.3.本项目在省数字政府政务云扩容(2022年)项目合同(合同编号:GDZSJ2022053)的基础上延续提供服务,故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计入本项目合同结算周期,每季度初,双方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正式印发并抄送乙方的最新版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服务结算办法对上一个季度的云资源服务进行结算。2.验收标准满足以下条件后可以进行验收2.1.服务期间,乙方按照合同、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提供了稳定、可靠、安全、优质的服务。2.2.累积的结算账单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时。2.3.乙方提供了符合验收要求的《服务总结报告》。3.验收流程与要求3.1.当云资源服务的结算账单金额累计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时,乙方向甲方发起验收申请,乙方提供服务期内的全部结算账单、验收材料及验收申请,经监理公司审核和甲方确认合同金额对应数量的服务完成情况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验收,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3.2.本项目应按照适用法律及本项目合同的要求组织最终验收。3.3.验收活动组织按甲方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要求执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形式提供相应的验收材料。第2页共8页附件3.乙方团队人员清单姓名职务专业工龄联系电话黄丰项目经理10年020-29859688苏健聪技术工程师11年020-29859688陈俊臣技术工程师7年020-29859688徐理云技术工程师1年020-29859688贺学尧技术工程师15年020-29859688张强技术工程师7年020-29859688江振城技术工程师8年020-29859688梁志军技术工程师26年020-29859688李春技术工程师19年020-29859688陈灿林技术工程师1年020-29859688邹雅丽技术工程师9年020-29859688王耀坤技术工程师9年020-29859688刘斌技术工程师20年020-29859688伍育珂技术工程师23年020-29859688翁梓乔技术工程师3年020-29859688李小龙技术工程师13年020-29859688刘敏技术工程师24年020-29859688第3页共8页附件4.服务价格明细服务单价取费标准:本次政务云服务按需使用,按照实际使用量计费,服务单价以《关于修订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预算编制标准基础设施服务分册的通知》(粤财行(2021)77号)的政务云服务目录及取费标准、《关于印发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预算编制标准基础设施服务分册变更目录的通知》(粤财行(2022)60号)的变更服务目录及取费标准、财政厅正式印发的《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规范和标准安全服务分册》目录及取费标准为准,如合同服务周期内该文件更新,则在新版正式印发日期所属的结算周期开始按新版标准执行。如更新后的文件中有服务项价格下调且标明的生效时间早于本次结算周期,则对应服务项在生效日期至上一个结算周期中多结算的金额在本次结算中扣除。实际结算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正式印发并抄送乙方的最新版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服务结算办法的规定执行。第4页共8页附件5.保密承诺书保密承诺书致: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为保护合作方甲方的合法利益,保证合作双方实现顺利合作,避免因信息泄露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本项目的服务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以及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员工承诺遵守本保密承诺书内容。一、保密信息定义本承诺书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所有涉密信息、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用户名、口令、产品、文件、规划、方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及文档等,上述信息在本项目以如下形式确定:1.甲方在项目实施中为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和资料等;2.在对甲方提供服务工作中涉及的业务及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等;3.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果为保密的内容;4.其他甲方合理认为并申明属于保密信息的内容。二、保密要求我公司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所规定的前提下,全力限制“保密信息”的使用范围以利保密防范,并仅用于为甲方提供服务。在未经甲方书面形式授权下,我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项目资料”的利益或目的性的任何专有信息,亦不会把任何专用信息披露给他人,我公司的所有员工均有义务受约束,并负有保密的义务。1.承诺人始终对保密资料保密,不在项目之外使用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及因履行本项目而掌握的保密信息。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等。3.只向项目相关人员(包括各自的领导、同事和雇员等)为商讨合作项目而有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士披露保密信息;并保证上述各相关人员的行为将会符合本守则的规定。4.在商讨合作项目的过程中,若需向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应取得甲方书面许可,第5页共8页并要求该第三方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士泄露保密信息。5.有关保密的内容和义务,未经甲方解封则长期有效。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章并盖单位公章)日期:2023.3、27第6页共8页附件6.反商业贿赂协议反商业贿赂协议根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以及有关项目服务、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项目服务中的反商业贿赂工作,建立起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和保障机制,保证项目服务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本项目甲方与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反商业贿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本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项目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制度,开展相关教育,设立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商业贿赂和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7.双方或双方与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设备材料供应等相关单位不得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服务质量等损害国家利益。8.乙方遵守《反商业贿赂协议》情况纳入甲方对乙方的绩效考评范围。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服务承包、劳务第7页共8页活动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插手项目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介绍服务团队。三、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单位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合同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经济赔偿。五、双方约定,双方有义务对合同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六、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服务期满止。七、本协议作为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合同的附件,与上述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服务载G委托方(受托方(乙方):(盖章)描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欠(签名/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章):日期:20233.7日期:2023第8页共8页合同编号:GDZSJ2023065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委托方(甲方):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3片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制的项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省各有关单位可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提供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含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设施服务、运维服务)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第一章总则1.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解释1.1.定义1.1.1.本项目: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233256FG004F)。1.1.2.委托方/甲方:本项目采购人。1.1.3.受托方/乙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1.1.4.咨询、监理单位:受甲方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方咨询、监理的单位。1.1.5.测试、测评单位:受甲方或乙方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方测试、安全等保测评等服务的单位。1.1.6.省各有关单位: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省府办公厅、省政府组成部门、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省政府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其他机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他。1.1.7.适用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或文意另有所指,本合同中提及的“法律”均包括适用法律的全部定义内容。1.1.8.法律变更:指在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化。1.1.9.批准:指为了使乙方能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乙方必须从甲方或省各有关单位依法获得的为乙方的建设、运营、运维所需要的任何许可、同意、授权等。1.1.10.生效日:指本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如依照适用法律需要履行审批程序的,则在有权部门审批后生效。1.1.11.服务实施: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开展服务实施准备、执行、收尾等为实现服务交付开展的工作。1.1.12.服务交付: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交交付验收申请,经甲方组织验收后确认服务交付的过程。1.1.13.服务运行:指自服务交付验收完成时起至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止,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服务。1.1.14.交付验收:指对服务提供方拟交付使用的软件系统或基础设施进行验收。第1页共23页1.1.15.阶段性服务确认:指服务提供方按项目合同要求,完成某一时间段服务,对服务成果进行确认,适用于基础设施服务项目、运维服务项目。1.1.16.最终验收:对项目整体服务的验收。1.1.17.服务正式上线:指乙方提供的服务经交付验收合格后,甲方确认服务正式上线,作为服务上线运行的标志。1.1.18.服务期限:指本项目周期、期限。1.1.19.其他在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1.2.解释1.2.1.“工作日”是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1.2.2.所指的日、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和年,其中一年以三百六十五日计,一个月以三十日计。1.2.3.“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由于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使该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该方应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但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1.2.4.“元”是指人民币元。1.2.5.条款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条款或附件。1.2.6.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以上”、“以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本数。2.声明和保证2.1.甲方的声明和保证2.1.1.在本合同生效日前已获得了签订本合同所必需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合同。2.1.2.甲方应保证对向乙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材料、信息或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宜性负责;甲方对向乙方提供的其他材料、信息或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宜性,未作出任何保证。2.1.3.如果甲方的保证被证明在做出时存在不实或不能兑现,对乙方依本合同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各附件也随之自动终止。第2页共23页2.2.乙方的声明和保证2.2.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法人资格及履约能力。2.2.2.乙方为签署本合同已经依据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完成所有必要的公司内部行为,其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2.2.3.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服务内容前,已达到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包括符合国家、广东省相关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2.2.4.如果乙方的保证被证明在做出时存在不实或不能兑现,对甲方依本合同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损失的权利。本合同各附件也随之自动终止。第二章合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3.甲方3.1.权利3.1.1.甲方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提供的本项目的服务进行监管的权利。3.1.2.甲方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的建设、运维、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进行定期评估考核的权利。3.1.3.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3.1.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的权利。3.1.5.法律、法规授予甲方的其他权利。3.2.义务3.2.1.依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乙方及时获得本项目需要的合理、合法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成立项目协调小组或安排专人负责配合乙方开展服务,协调乙方与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运营维护以及提供本项目所需水、电、服务场地、信息和数据等相关事宜;对委托给乙方运维的政务信息系统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取得合法授权(如有)。3.2.2.甲方应依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所必须的信息、数据、资料,并负责为乙第3页共23页方提供必要的设备、工作场地、后勤设施等。如因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工作条件或技术资料,或甲方未及时协调需其他相关方配合的资源,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可顺延服务工作的完成期限。3.2.3.甲方应在项目小组指派一名甲方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对乙方服务进行协调、监督,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甲方汇报,与乙方项目负责人沟通,并负责本合同项下服务和/或可交付成果物的验收组织工作。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将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和原因通知乙方。3.2.4.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对乙方提交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成果进行书面确认。3.2.5.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2.6.及时审核并确认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进度报告等。3.2.7.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监理单位,甲方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及时通知乙方。3.2.8.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4乙方4.1.权利4.1.1.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金额的权利。4.1.2.如果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约的,则乙方有权和甲方就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如经甲方确认确属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且乙方已为避免此种情形采取必要的措施,则甲方出具相应的书面文件,确认不得以此作为对乙方考核不达标的依据,并不得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1.3.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4.2.义务4.2.1.按照本合同约定(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标准)完成本项目。4.2.2.接受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本项目的监管、评估考核等。4.2.3.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解决,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各方的损失扩大4.2.4.如政府审计部门或政府审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需对涉及本合同的事项进行审计时,乙方应按照政府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支持、协助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开展工作。4.2.5.乙方应加强项目相关人员管理。向甲方书面提交本合同项目具体的人力资源计划及第4页共23页人员分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目的管理、开发、运营、运维等服务人员的名单、岗位责任、组织架构等),如有变化乙方应及时更新,核心骨干人员变化要提前征得甲方事先同意。与本项目有关的制度规章以及服务过程有关资料,乙方应书面报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应加强对驻场人员管理,遵守甲方工作管理要求,接受工作指导和统一安排。4.2.6.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没有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正当权益。如有第三方指控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了该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乙方应自费就上述指控为甲方辩护或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如乙方不为甲方辩护或不进行妥善处理,甲方可自行处理,对于甲方与第三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或法院、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及甲方自行处理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乙方同意全部承担,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减相应金额或另行向乙方进行追偿。4.2.7.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的股东拟转让股权的,乙方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向甲方报备。4.2.8.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或者按照本合同约定需要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与项目相关的数据迁移、资料移交等工作。4.2.9.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咨询、监理单位,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咨询、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配合工作。4.2.10.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第三方验收测评机构,测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规模(功能点评估)、功能、性能、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乙方应对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安排的全部人员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在甲方办公场所内及其毗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造成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4.2.11.乙方须承诺依据系统工程要求开展工作,按甲方要求提交系统工程设计书和系统工程验收报告,指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并按甲方要求接受相关的系统工程能力考核。4.2.12.乙方承诺履行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职责,并无条件接受甲方对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的管理和考核要求。4.2.13.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第5页共23页5.其他相关方(若有,如用户单位)5.1.权利根据项目需要,甲方将部分以下权利授予相关方:无5.2.义务伴随甲方授予的上述权利,相关方需履行以下义务:无第三章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6.服务内容本项目包括服务内容,包括(1)IaaS资源服务(2)备份服务.(3)PaaS资源服务(4)SaaS资源服务(5)软件资源服务(6)政务云运营服务(7)政务云其他服务详细内容见附件。7.服务期限本项目委托服务期限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交付验收,交付验收后提供年运维服务。(2)服务期限为12个月,具体以实际使用量进度为准。(3)服务期自_年_月_日至年月_日止。(4)以交付验收完成之日起算,交付验收后提供年运维服务。第6页共23页第四章服务实施和验收8.项目质量保障8.1.乙方在云平台运维过程中,应有标准的运维流程,并进行详细的流程说明,确保运维活动遵循标准的方法、程序和规则,且有记录可追踪,降低运维活动对IT服务质量的负面影响。8.2.乙方在云平台运维过程中,应建立管理规范,包括机房管理、资产管理、设备管理、介质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灾备管理、用户账号及权限管理和风险管理。8.3.乙方在政务信息系统备份设备以及备份系统运行维护中,应建立服务规范,包括备份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服务规范,基本流程的服务规范。8.4.乙方应具备云平台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对云平台应急保障的总体组织架构进行划分,并明确各岗位相应的职责。同时应制定标准的应急事件响应、处置流程以及应急预案演练流程。8.5.乙方应具备规范的云平台系统保障体系,确保云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体系包括实施运维人员24小时响应制度,协调处理故障,问题的快速响应解决以及故障报告分析等。8.6.在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工作时间内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乙方项目的任何部分均符合本合同的要求。乙方须对此项检查予以协助。8.7.乙方应根据质量检查的结果对项目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处理,同时对质量管理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与分析,对成功的经验加以肯定,并予以标准化,对失败的教训进行总结,引起重视。对未能及时处理解决的问题,需将其作为下一管理循环的质量改进目标。项目质量问题解决完成后,需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记录。若采取的整改措施未达到预期效果,应重新制定解决措施,直至达到预期效果。8.8.甲方有材料证明乙方服务实施过程中与本协议所规定的或其他相关部门所规定的质量或安全要求严重不符时,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未整改,则甲方有权自己进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必要的纠正,一切风险与费用由乙方承担。8.9.甲方具备机房最高的管理权限,授权乙方统一管理机房日常事宜。乙方制定机房的配套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出入、机房环境、设备安全、运维、应急管理等层面的管理要求。乙方应做好广东数字政府省级政务云机房管理、维护工作,切实保障机房设备及系统第7页共23页安全、稳定运行,有效管控机房日常管理,包括:(1)制度管理:结合运营商原有机房配套管理制度,形成省政务云机房专有管理制度;(2)人员管理:心须保留人员账号申请、授权、机房出入等记录,内部维护人员出入机房按实际工作需求授权,授权时长不得超过1年。外部维护人员出入机房授权时长不超过1周;(3)设备管理:设备出入需通过审批并留存相关记录;(4)配套设施设备及环境巡查和维护:需制定配套设施设备及环境巡查和维护计划,按计划开展巡查和维护工作并留存相关记录;(5)安全管理:需部署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覆盖所有区域和通道,并可随时调取录像进行查看;外部运维人员进入机房后,需要安排人员全程陪同;(6)全力配合对机房日常运维情况的检查工作。(7)若机房内设备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甲方,并在异常发现后48小时内输出异常报告,明确本次发生异常的详情、原因、解决方法。8.10.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对乙方提交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甲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均不会:(1)减轻或影响乙方遵守本协议或法律所要求的与质量保证有关的义务或责任;(2)被视为甲方应对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承担任何责任。9.项目安全防护9.1.本项目服务实施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若因乙方原因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9.2.乙方应确保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信息系统安全等保三级和其他安全要求。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测评公司对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测评,乙方应予以配合。10.项目管理要求10.1.甲方为服务项目业主方,用户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甲方指定,用户方有参与对乙方相关服务管理、评价的权利。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和用户方的服务要求。10.2.甲方有权随时自己或委托监理单位检查乙方的服务是否符合本合同的要求。(1)若发现任何部分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指出不符合规定之处。第8页共23页28.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含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8.8.合同页数本合同正文(不含封面、编写说明及签署页)合计23页A4纸张,附件6份共8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附件:1.详细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2.验收要求3.乙方团队人员清单4.服务价格明细5.保密承诺书6.反商业贿赂协议(以下无合同正文)第23页共23页(签署页)(盖章)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委托方(甲方):住所地: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签名/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罗章江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3642693859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电话:831347131传真电子信箱:lzj2000@gd.gov.cn223年3月27日(盖章)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珠江颐德大厦7,9-12层(签名/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钟嘉鑫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3710335346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电话:020-29859688传真020-29859688电子信箱:jaxzhong@digitalgd.com.cn2023年3月27日附件1.详细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1.服务内容由乙方搭建广东数字政府省级政务云平台,提供以下各项云服务1.1.IaaS资源服务(裸金属、虚拟机、容器等)计算、存储、网络、硬件托管等服务;1.2.备份服务应用系统和数据的本地、同城和异地的加密/非加密备份服务;1.3.PaaS资源服务集中式/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服务,各类非关系型数据库服务,关系型数据库高可用硬件资源池服务,消息、分布式服务框架等中间件服务,大数据基础平台服务;1.4.SaaS资源服务短信服务;1.5.软件资源服务正版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中间件等软件许可服务;1.6.政务云运营服务政务云运营服务台及政务云各项服务的运营服务;1.7.政务云其他服务其他在广东省财政厅和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正式印发的最新版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标准基础设施服务分册中的政务云服务目录及取费标准中新增的服务。2.云服务可靠性技术要求政务云平台使用的网络安全设备、服务器、存储等设备都应具备高可靠性及冗余性,即单个设备或单个节点出现故障时,其他设备/节点可以立刻接管任务,保证政务云平台整体的业务连续性不低于99.95%。政务云平台具备高可用和动态迁移功能,发生物理设备故障后,虚拟机和容器可以自动迁移到其他可用资源上运行,确保业务系统不受物理设备故障影响。政务云平台提供备份/快照功能,能对政务云平台中的物理和虚拟服务器进行备份,防止存储故障导致数据丢失。3.项目服务效果本项目期间,将继续推进“全省一片云”的总体架构,通过集约化建设模式,整合资源、全面覆盖、管运分离,减少政务信息化投入,降低财政投资成本,实现“用钱少”、“用人少”;为业务应用提供安全、高效、稳定、全面的运行环境,实现云平台建设“效果好”,最终实现“两少一好”的改革目标。业务方面,维持平台建设规模稳定增长,同步通过精细化运营,提高整体资源利用率。管理方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在资源申请、记账计费、运营流程管理方面,全面提升。第1页共8页附件2.验收要求1.验收结算1.1.经省数字政府政务云扩容(2022年)项目合同(合同编号:GDZSJ2022053)结算后超出的金额170,301,451.06元(最终超出金额以省数字政府政务云扩容(2022年)项目验收后确认的金额为准)纳入本项目结算账单金额,在本合同中支付;1.2甲方在使用《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规范和标准安全服务分册》中增值安全服务的密码设施服务、数据加密服务、数据脱敏服务、标识秘钥管理服务、证书管理服务部分的服务,可在本合同中支付。1.3.本项目在省数字政府政务云扩容(2022年)项目合同(合同编号:GDZSJ2022053)的基础上延续提供服务,故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计入本项目合同结算周期,每季度初,双方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正式印发并抄送乙方的最新版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服务结算办法对上一个季度的云资源服务进行结算。2.验收标准满足以下条件后可以进行验收2.1.服务期间,乙方按照合同、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提供了稳定、可靠、安全、优质的服务。2.2.累积的结算账单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时。2.3.乙方提供了符合验收要求的《服务总结报告》。3.验收流程与要求3.1.当云资源服务的结算账单金额累计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时,乙方向甲方发起验收申请,乙方提供服务期内的全部结算账单、验收材料及验收申请,经监理公司审核和甲方确认合同金额对应数量的服务完成情况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验收,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3.2.本项目应按照适用法律及本项目合同的要求组织最终验收。3.3.验收活动组织按甲方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要求执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形式提供相应的验收材料。第2页共8页附件3.乙方团队人员清单姓名职务专业工龄联系电话黄丰项目经理10年020-29859688苏健聪技术工程师11年020-29859688陈俊臣技术工程师7年020-29859688徐理云技术工程师1年020-29859688贺学尧技术工程师15年020-29859688张强技术工程师7年020-29859688江振城技术工程师8年020-29859688梁志军技术工程师26年020-29859688李春技术工程师19年020-29859688陈灿林技术工程师1年020-29859688邹雅丽技术工程师9年020-29859688王耀坤技术工程师9年020-29859688刘斌技术工程师20年020-29859688伍育珂技术工程师23年020-29859688翁梓乔技术工程师3年020-29859688李小龙技术工程师13年020-29859688刘敏技术工程师24年020-29859688第3页共8页附件4.服务价格明细服务单价取费标准:本次政务云服务按需使用,按照实际使用量计费,服务单价以《关于修订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预算编制标准基础设施服务分册的通知》(粤财行(2021)77号)的政务云服务目录及取费标准、《关于印发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预算编制标准基础设施服务分册变更目录的通知》(粤财行(2022)60号)的变更服务目录及取费标准、财政厅正式印发的《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规范和标准安全服务分册》目录及取费标准为准,如合同服务周期内该文件更新,则在新版正式印发日期所属的结算周期开始按新版标准执行。如更新后的文件中有服务项价格下调且标明的生效时间早于本次结算周期,则对应服务项在生效日期至上一个结算周期中多结算的金额在本次结算中扣除。实际结算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正式印发并抄送乙方的最新版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服务结算办法的规定执行。第4页共8页附件5.保密承诺书保密承诺书致: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为保护合作方甲方的合法利益,保证合作双方实现顺利合作,避免因信息泄露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本项目的服务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以及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员工承诺遵守本保密承诺书内容。一、保密信息定义本承诺书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所有涉密信息、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用户名、口令、产品、文件、规划、方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及文档等,上述信息在本项目以如下形式确定:1.甲方在项目实施中为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和资料等;2.在对甲方提供服务工作中涉及的业务及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等;3.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果为保密的内容;4.其他甲方合理认为并申明属于保密信息的内容。二、保密要求我公司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所规定的前提下,全力限制“保密信息”的使用范围以利保密防范,并仅用于为甲方提供服务。在未经甲方书面形式授权下,我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项目资料”的利益或目的性的任何专有信息,亦不会把任何专用信息披露给他人,我公司的所有员工均有义务受约束,并负有保密的义务。1.承诺人始终对保密资料保密,不在项目之外使用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及因履行本项目而掌握的保密信息。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等。3.只向项目相关人员(包括各自的领导、同事和雇员等)为商讨合作项目而有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士披露保密信息;并保证上述各相关人员的行为将会符合本守则的规定。4.在商讨合作项目的过程中,若需向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应取得甲方书面许可,第5页共8页并要求该第三方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士泄露保密信息。5.有关保密的内容和义务,未经甲方解封则长期有效。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章并盖单位公章)日期:2023.3、27第6页共8页附件6.反商业贿赂协议反商业贿赂协议根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以及有关项目服务、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项目服务中的反商业贿赂工作,建立起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和保障机制,保证项目服务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本项目甲方与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反商业贿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本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项目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制度,开展相关教育,设立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商业贿赂和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7.双方或双方与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设备材料供应等相关单位不得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服务质量等损害国家利益。8.乙方遵守《反商业贿赂协议》情况纳入甲方对乙方的绩效考评范围。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服务承包、劳务第7页共8页活动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插手项目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介绍服务团队。三、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单位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合同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经济赔偿。五、双方约定,双方有义务对合同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六、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服务期满止。七、本协议作为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合同的附件,与上述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服务载G委托方(受托方(乙方):(盖章)描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欠(签名/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章):日期:20233.7日期:2023第8页共8页G025J2023235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补充协议,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项目名称: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委托方(甲方).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8月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制甲、乙双方于2023年3月27日签署了《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合同编号:GDZSJ2023065)(下称“原合同”),现双方就服务退出与数据迁移相关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第一条经双方确认,依据政务云安全评估要求,同意对原合同进行补充,在原合同第十一章项目资产权属新增如下内容:“27.6云服务退出与数据迁移要求本项目所涉省级政务云平台上存储的数据(由服务使用者加工、上传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数据),均为归属甲方所有的业务数据。整体服务到期后(指双方合作终止不再延续,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双方合作提前终止等),由甲方正式提出云服务退出需求,乙方应制定解决方案,安全返还省级政务云平台存储的所有数据,以及返回后销毁省级政务云平台存储的所有数据。数据处理要求如下:(1)在甲方正式提出云服务退出需求后,乙方应根据政务云平台数据现状及业务数据迁移需求制定数据返还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在甲方确认方案后方可实施服务退出及数据返还工作。(2)乙方安全返还甲方数据,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利用技术手段删除省级政务云平台上存储的所有数据,并确保数据删除为不可逆操作,无法使用技术手段进行恢复。(3)根据实际需求,乙方应提供相关工具及解决方案协助甲方将数据迁移至其他云平台。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4)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乙方解决方案中所提供的技术手段,如数据删除、数据迁移的相关可靠性、真实性进行验证。(5)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约完成数据返还、数据删除工作的,乙方应按原合同的条款向甲方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若造成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第二条本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的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原合同的其他条款完全继续有效,其他条款双方仍按原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各自义务。第三条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署页)委托方(甲方):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盖章)住所地: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章)项目联系人:罗章江联系方式:13642693859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电话:020-83134713传真L电子信箱:lzj2000@gd.gov.cn2023年8月31日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盖章)建又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珠江颐德大厦7,9-12层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章)项目联系人:钟嘉鑫联系方式:13710335346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电话:020-29859688传真020-29859699电子信箱:jaxzhong@digitalgd.com.cn2023年8月31日合同编号:GDZSJ2023065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委托方(甲方):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3片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制的项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省各有关单位可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提供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含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设施服务、运维服务)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第一章总则1.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解释1.1.定义1.1.1.本项目: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2023年)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233256FG004F)。1.1.2.委托方/甲方:本项目采购人。1.1.3.受托方/乙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1.1.4.咨询、监理单位:受甲方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方咨询、监理的单位。1.1.5.测试、测评单位:受甲方或乙方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方测试、安全等保测评等服务的单位。1.1.6.省各有关单位: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省府办公厅、省政府组成部门、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省政府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其他机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他。1.1.7.适用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或文意另有所指,本合同中提及的“法律”均包括适用法律的全部定义内容。1.1.8.法律变更:指在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化。1.1.9.批准:指为了使乙方能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乙方必须从甲方或省各有关单位依法获得的为乙方的建设、运营、运维所需要的任何许可、同意、授权等。1.1.10.生效日:指本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如依照适用法律需要履行审批程序的,则在有权部门审批后生效。1.1.11.服务实施: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开展服务实施准备、执行、收尾等为实现服务交付开展的工作。1.1.12.服务交付: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交交付验收申请,经甲方组织验收后确认服务交付的过程。1.1.13.服务运行:指自服务交付验收完成时起至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止,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服务。1.1.14.交付验收:指对服务提供方拟交付使用的软件系统或基础设施进行验收。第1页共23页1.1.15.阶段性服务确认:指服务提供方按项目合同要求,完成某一时间段服务,对服务成果进行确认,适用于基础设施服务项目、运维服务项目。1.1.16.最终验收:对项目整体服务的验收。1.1.17.服务正式上线:指乙方提供的服务经交付验收合格后,甲方确认服务正式上线,作为服务上线运行的标志。1.1.18.服务期限:指本项目周期、期限。1.1.19.其他在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1.2.解释1.2.1.“工作日”是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1.2.2.所指的日、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和年,其中一年以三百六十五日计,一个月以三十日计。1.2.3.“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由于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使该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该方应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但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1.2.4.“元”是指人民币元。1.2.5.条款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条款或附件。1.2.6.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以上”、“以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本数。2.声明和保证2.1.甲方的声明和保证2.1.1.在本合同生效日前已获得了签订本合同所必需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合同。2.1.2.甲方应保证对向乙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材料、信息或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宜性负责;甲方对向乙方提供的其他材料、信息或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宜性,未作出任何保证。2.1.3.如果甲方的保证被证明在做出时存在不实或不能兑现,对乙方依本合同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各附件也随之自动终止。第2页共23页2.2.乙方的声明和保证2.2.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法人资格及履约能力。2.2.2.乙方为签署本合同已经依据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完成所有必要的公司内部行为,其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2.2.3.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服务内容前,已达到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包括符合国家、广东省相关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2.2.4.如果乙方的保证被证明在做出时存在不实或不能兑现,对甲方依本合同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损失的权利。本合同各附件也随之自动终止。第二章合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3.甲方3.1.权利3.1.1.甲方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提供的本项目的服务进行监管的权利。3.1.2.甲方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的建设、运维、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进行定期评估考核的权利。3.1.3.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3.1.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的权利。3.1.5.法律、法规授予甲方的其他权利。3.2.义务3.2.1.依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乙方及时获得本项目需要的合理、合法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成立项目协调小组或安排专人负责配合乙方开展服务,协调乙方与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运营维护以及提供本项目所需水、电、服务场地、信息和数据等相关事宜;对委托给乙方运维的政务信息系统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取得合法授权(如有)。3.2.2.甲方应依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所必须的信息、数据、资料,并负责为乙第3页共23页方提供必要的设备、工作场地、后勤设施等。如因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工作条件或技术资料,或甲方未及时协调需其他相关方配合的资源,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可顺延服务工作的完成期限。3.2.3.甲方应在项目小组指派一名甲方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对乙方服务进行协调、监督,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甲方汇报,与乙方项目负责人沟通,并负责本合同项下服务和/或可交付成果物的验收组织工作。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将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和原因通知乙方。3.2.4.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对乙方提交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成果进行书面确认。3.2.5.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2.6.及时审核并确认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进度报告等。3.2.7.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监理单位,甲方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及时通知乙方。3.2.8.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4乙方4.1.权利4.1.1.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金额的权利。4.1.2.如果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约的,则乙方有权和甲方就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如经甲方确认确属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且乙方已为避免此种情形采取必要的措施,则甲方出具相应的书面文件,确认不得以此作为对乙方考核不达标的依据,并不得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1.3.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4.2.义务4.2.1.按照本合同约定(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标准)完成本项目。4.2.2.接受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本项目的监管、评估考核等。4.2.3.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解决,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各方的损失扩大4.2.4.如政府审计部门或政府审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需对涉及本合同的事项进行审计时,乙方应按照政府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支持、协助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开展工作。4.2.5.乙方应加强项目相关人员管理。向甲方书面提交本合同项目具体的人力资源计划及第4页共23页人员分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目的管理、开发、运营、运维等服务人员的名单、岗位责任、组织架构等),如有变化乙方应及时更新,核心骨干人员变化要提前征得甲方事先同意。与本项目有关的制度规章以及服务过程有关资料,乙方应书面报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应加强对驻场人员管理,遵守甲方工作管理要求,接受工作指导和统一安排。4.2.6.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没有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正当权益。如有第三方指控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了该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乙方应自费就上述指控为甲方辩护或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如乙方不为甲方辩护或不进行妥善处理,甲方可自行处理,对于甲方与第三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或法院、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及甲方自行处理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乙方同意全部承担,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减相应金额或另行向乙方进行追偿。4.2.7.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的股东拟转让股权的,乙方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向甲方报备。4.2.8.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或者按照本合同约定需要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与项目相关的数据迁移、资料移交等工作。4.2.9.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咨询、监理单位,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咨询、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配合工作。4.2.10.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第三方验收测评机构,测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规模(功能点评估)、功能、性能、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乙方应对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安排的全部人员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在甲方办公场所内及其毗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造成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4.2.11.乙方须承诺依据系统工程要求开展工作,按甲方要求提交系统工程设计书和系统工程验收报告,指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并按甲方要求接受相关的系统工程能力考核。4.2.12.乙方承诺履行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职责,并无条件接受甲方对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的管理和考核要求。4.2.13.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第5页共23页5.其他相关方(若有,如用户单位)5.1.权利根据项目需要,甲方将部分以下权利授予相关方:无5.2.义务伴随甲方授予的上述权利,相关方需履行以下义务:无第三章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6.服务内容本项目包括服务内容,包括(1)IaaS资源服务(2)备份服务.(3)PaaS资源服务(4)SaaS资源服务(5)软件资源服务(6)政务云运营服务(7)政务云其他服务详细内容见附件。7.服务期限本项目委托服务期限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交付验收,交付验收后提供年运维服务。(2)服务期限为12个月,具体以实际使用量进度为准。(3)服务期自_年_月_日至年月_日止。(4)以交付验收完成之日起算,交付验收后提供年运维服务。第6页共23页第四章服务实施和验收8.项目质量保障8.1.乙方在云平台运维过程中,应有标准的运维流程,并进行详细的流程说明,确保运维活动遵循标准的方法、程序和规则,且有记录可追踪,降低运维活动对IT服务质量的负面影响。8.2.乙方在云平台运维过程中,应建立管理规范,包括机房管理、资产管理、设备管理、介质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灾备管理、用户账号及权限管理和风险管理。8.3.乙方在政务信息系统备份设备以及备份系统运行维护中,应建立服务规范,包括备份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服务规范,基本流程的服务规范。8.4.乙方应具备云平台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对云平台应急保障的总体组织架构进行划分,并明确各岗位相应的职责。同时应制定标准的应急事件响应、处置流程以及应急预案演练流程。8.5.乙方应具备规范的云平台系统保障体系,确保云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体系包括实施运维人员24小时响应制度,协调处理故障,问题的快速响应解决以及故障报告分析等。8.6.在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工作时间内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乙方项目的任何部分均符合本合同的要求。乙方须对此项检查予以协助。8.7.乙方应根据质量检查的结果对项目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处理,同时对质量管理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与分析,对成功的经验加以肯定,并予以标准化,对失败的教训进行总结,引起重视。对未能及时处理解决的问题,需将其作为下一管理循环的质量改进目标。项目质量问题解决完成后,需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记录。若采取的整改措施未达到预期效果,应重新制定解决措施,直至达到预期效果。8.8.甲方有材料证明乙方服务实施过程中与本协议所规定的或其他相关部门所规定的质量或安全要求严重不符时,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未整改,则甲方有权自己进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必要的纠正,一切风险与费用由乙方承担。8.9.甲方具备机房最高的管理权限,授权乙方统一管理机房日常事宜。乙方制定机房的配套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出入、机房环境、设备安全、运维、应急管理等层面的管理要求。乙方应做好广东数字政府省级政务云机房管理、维护工作,切实保障机房设备及系统第7页共23页安全、稳定运行,有效管控机房日常管理,包括:(1)制度管理:结合运营商原有机房配套管理制度,形成省政务云机房专有管理制度;(2)人员管理:心须保留人员账号申请、授权、机房出入等记录,内部维护人员出入机房按实际工作需求授权,授权时长不得超过1年。外部维护人员出入机房授权时长不超过1周;(3)设备管理:设备出入需通过审批并留存相关记录;(4)配套设施设备及环境巡查和维护:需制定配套设施设备及环境巡查和维护计划,按计划开展巡查和维护工作并留存相关记录;(5)安全管理:需部署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覆盖所有区域和通道,并可随时调取录像进行查看;外部运维人员进入机房后,需要安排人员全程陪同;(6)全力配合对机房日常运维情况的检查工作。(7)若机房内设备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甲方,并在异常发现后48小时内输出异常报告,明确本次发生异常的详情、原因、解决方法。8.10.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对乙方提交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甲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均不会:(1)减轻或影响乙方遵守本协议或法律所要求的与质量保证有关的义务或责任;(2)被视为甲方应对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承担任何责任。9.项目安全防护9.1.本项目服务实施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若因乙方原因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9.2.乙方应确保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信息系统安全等保三级和其他安全要求。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测评公司对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测评,乙方应予以配合。10.项目管理要求10.1.甲方为服务项目业主方,用户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甲方指定,用户方有参与对乙方相关服务管理、评价的权利。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和用户方的服务要求。10.2.甲方有权随时自己或委托监理单位检查乙方的服务是否符合本合同的要求。(1)若发现任何部分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指出不符合规定之处。第8页共23页28.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含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8.8.合同页数本合同正文(不含封面、编写说明及签署页)合计23页A4纸张,附件6份共8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附件:1.详细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2.验收要求3.乙方团队人员清单4.服务价格明细5.保密承诺书6.反商业贿赂协议(以下无合同正文)第23页共23页(签署页)(盖章)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委托方(甲方):住所地: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签名/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罗章江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3642693859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电话:831347131传真电子信箱:lzj2000@gd.gov.cn223年3月27日(盖章)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珠江颐德大厦7,9-12层(签名/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钟嘉鑫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3710335346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电话:020-29859688传真020-29859688电子信箱:jaxzhong@digitalgd.com.cn2023年3月27日附件1.详细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1.服务内容由乙方搭建广东数字政府省级政务云平台,提供以下各项云服务1.1.IaaS资源服务(裸金属、虚拟机、容器等)计算、存储、网络、硬件托管等服务;1.2.备份服务应用系统和数据的本地、同城和异地的加密/非加密备份服务;1.3.PaaS资源服务集中式/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服务,各类非关系型数据库服务,关系型数据库高可用硬件资源池服务,消息、分布式服务框架等中间件服务,大数据基础平台服务;1.4.SaaS资源服务短信服务;1.5.软件资源服务正版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中间件等软件许可服务;1.6.政务云运营服务政务云运营服务台及政务云各项服务的运营服务;1.7.政务云其他服务其他在广东省财政厅和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正式印发的最新版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标准基础设施服务分册中的政务云服务目录及取费标准中新增的服务。2.云服务可靠性技术要求政务云平台使用的网络安全设备、服务器、存储等设备都应具备高可靠性及冗余性,即单个设备或单个节点出现故障时,其他设备/节点可以立刻接管任务,保证政务云平台整体的业务连续性不低于99.95%。政务云平台具备高可用和动态迁移功能,发生物理设备故障后,虚拟机和容器可以自动迁移到其他可用资源上运行,确保业务系统不受物理设备故障影响。政务云平台提供备份/快照功能,能对政务云平台中的物理和虚拟服务器进行备份,防止存储故障导致数据丢失。3.项目服务效果本项目期间,将继续推进“全省一片云”的总体架构,通过集约化建设模式,整合资源、全面覆盖、管运分离,减少政务信息化投入,降低财政投资成本,实现“用钱少”、“用人少”;为业务应用提供安全、高效、稳定、全面的运行环境,实现云平台建设“效果好”,最终实现“两少一好”的改革目标。业务方面,维持平台建设规模稳定增长,同步通过精细化运营,提高整体资源利用率。管理方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在资源申请、记账计费、运营流程管理方面,全面提升。第1页共8页附件2.验收要求1.验收结算1.1.经省数字政府政务云扩容(2022年)项目合同(合同编号:GDZSJ2022053)结算后超出的金额170,301,451.06元(最终超出金额以省数字政府政务云扩容(2022年)项目验收后确认的金额为准)纳入本项目结算账单金额,在本合同中支付;1.2甲方在使用《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规范和标准安全服务分册》中增值安全服务的密码设施服务、数据加密服务、数据脱敏服务、标识秘钥管理服务、证书管理服务部分的服务,可在本合同中支付。1.3.本项目在省数字政府政务云扩容(2022年)项目合同(合同编号:GDZSJ2022053)的基础上延续提供服务,故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计入本项目合同结算周期,每季度初,双方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正式印发并抄送乙方的最新版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服务结算办法对上一个季度的云资源服务进行结算。2.验收标准满足以下条件后可以进行验收2.1.服务期间,乙方按照合同、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提供了稳定、可靠、安全、优质的服务。2.2.累积的结算账单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时。2.3.乙方提供了符合验收要求的《服务总结报告》。3.验收流程与要求3.1.当云资源服务的结算账单金额累计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时,乙方向甲方发起验收申请,乙方提供服务期内的全部结算账单、验收材料及验收申请,经监理公司审核和甲方确认合同金额对应数量的服务完成情况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验收,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3.2.本项目应按照适用法律及本项目合同的要求组织最终验收。3.3.验收活动组织按甲方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要求执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及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