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主题推广活动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802435202412401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药监局“浙造器械 十年蝶变”主题推广活动合同
三、项目编号:CTZB-2024080350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药监局“浙造器械 十年蝶变”主题推广活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 址:杭州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
联系方式:0571-88903377
供应商(乙方):浙江浙商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
联系方式:0571-8531004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药监局“浙造器械 十年蝶变”主题推广活动
数量:1.00
单价(元):44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浙江省药监局“浙造器械 十年蝶变”主题推广活动,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为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多种形式“浙造器械 十年蝶变”主题推广活动及相关推广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项目验收合格结束。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44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浙江省药监局“浙造器械 十年蝶变”主题推广活动.pdf
【采购合同】浙江省药监局“浙造器械十年蝶变”主题推广活动.pdf
2024092浙江省药监局“浙造器械十年蝶变”主题推广活动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浙江省药监局“浙造器械十年蝶变”主题推广活动项目编号:CTZB-2024080350甲方: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乙方:浙江浙商传媒有限公司鉴证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浙江省药监局“浙造器械十年蝶变”主题推广活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协商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或“本协议”)甲乙双方沟通协商,达成并签署以下合作协议。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内容,充分发挥双方资源,并履行各自责任。一、服务内容(一)策划组织1场医疗器械媒体采风活动1、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9月2、要求:贯彻“浙造器械十年蝶变”理念,通过媒体采风活动全面展示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的辉煌成就,提升医疗器械品牌影响力,推动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同时展现浙江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乙方需策划开展1场医疗器械媒体采风活动,时间不少于3天,到浙江省5个不同地市(区或县)开展。活动期间,乙方需协助邀请不少于10家省级或省级以上媒体参加采风活动并在各大平台推广相关资讯不少于15篇(其中在省级党报上刊登相关资讯不少于2次)活动期间,乙方需制作2条医疗器械相关短视频,每条视频时长不少于30秒,并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平台推广。采风活动结束后,乙方需提供医疗器械媒体采风活动总结。(二)承办1场科普短视频比赛1、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9月2、要求:乙方策划并承办1场科普短视频比赛,负责比赛的技术评审、在线投票及后期推广工作。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初评和复评,优选20个作品在省级或以上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上征集网民投票,并通过省级或以上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对优秀作品进行展示推广。(三)在电梯智能屏上推广2条短视频1、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要求: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制作2条医疗器械相关短视频,使其符合在电梯智能屏上的投放要求,且每条视频时长不少于15秒。乙方将甲方审核通过后的2条短视频在杭州市范围内电梯智能屏上进行投放,具体投放时间根据甲方需求确定,累计触达人次不低于100万。(四)在地铁通道灯箱上推广“浙造器械十年蝶变”(1)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要求: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设计制作适合在地铁通道灯箱上投放“浙造器械十年蝶变”的图片,充分展现浙江医疗器械发展十年历程和成果。乙方在杭州地铁2号线武林门站投放1个地铁通道灯箱广告,投放时间为4周,具体时间根据甲方需求确定。(五)摄制1部“浙造器械十年蝶变”主题宣传片1、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要求:宣传片需展示浙造器械十年来的发展历程和成就,突出浙造器械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展现浙造器械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塑造浙造器械的品牌形象和企业文化。乙方需组织专业团队利用高清摄像机、无人机、稳定器等拍摄器材,摄制1部时长4分钟的“浙造器械十年蝶变”主题宣传片,并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平台推广。宣传片成片后需制作光碟20张交给甲方。(六)设计制作项目推广成果册1、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要求:乙方需搜集整理“浙造器械十年蝶变”系列主题推广活动相关推广资讯,并设计制作项目推广成果册。成果册与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图片、音频、视频、文字等原始资料以电子存储形式移交甲方存档。二、服务期及费用支付1、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项目验收合格结束。2、费用服务费总额(即合同总价款)为444万元(大写:肆拾肆万元整)。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收到相应金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项目合同金额的40%;全部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相应金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4、甲方应按上述条款的规定及时将合同款汇入乙方指定的汇款账户。乙方司专指定的汇款账户:103409开户行:工行杭州建国北路支行开户名:浙江浙商传媒有限公司账号:1202022209900026258三、特殊约定事项1、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2、甲方在服务期内支持并配合乙方活动。3、信息发布内容及素材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免费写作并交由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四、双方权利和义务及知识产权(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根据项目推广相关内容和工作方案,向乙方提出工作要求。2、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3、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项目计划,应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乙方,并同意乙方将执行周期予以合理顺延。(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2、乙方要求甲方按规定提供与活动相关的素材内容,甲方无法提供的,乙方有权拒绝为其执行相关工作。3、乙方应负责本次活动安全、顺利完成,对活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承担保障责任。4、乙方不得将本项目主体、关键性的工作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转、分包,一经发现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三)知识产权1、本项目所有文字及乙方为本项目专门摄制的视频和图片,包括著作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均归属甲方所有。方自行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的视频及图片,需确保视频及图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版权纠纷,甲方有权永久免费使用,并有权留存备份。2、乙方若在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相应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五、违约责任1、本合同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自身故意或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且支付守约方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3、甲方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因甲方提供的信息违背法律、法规致使信息服务不能如约发布的,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4、如乙方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过程中某工作成果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者督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拒绝改正或逾期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同专5、乙方应保证不得将本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33010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6、如甲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要求甲方每日按照发票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六、保密条款1、合作双方应当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工作秘密,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第2点约定的情形除外)。2、任何一方在下述情形下可披露保密信息,并同时告知对方:2.1如该等披露是由于法律、行政法规有此要求;2.2如该等披露是由于有关司法机关、政府机构监管有此要求;2.3如在其获得或收到保密信息之前,相关保密信息已为公众所知。3、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要求归还对方或经对方同意予以销毁,并且不得继续使用上述保密信息4、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第六条仍然有效,保密期限按照国家保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七、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洪灾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的程度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关于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3、在不可抗力存续期间,受影响一方如能继续部分履行本合同,则应当继续履行该部分,如全部不能履行,则在不可抗力消失后,经合同对方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该等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事项。八、争议的解决1、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可1法规。用章九、验收时间、内容及标准0148711、验收时间:乙方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项目验收申请表》,甲方自收到《项目验收申请表》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2、验收内容:本项目包含以下验收内容:1场医疗器械媒体采风活动总结及资讯推广汇总、承办1场科普短视频比赛、在省级党报上刊登相关资讯不少于2次、4条医疗器械相关短视频、在电梯智能屏上的推广总结、在地铁通道灯箱上的推广总结、1部“浙造器械十年蝶变”主题宣传片、项目推广成果册等。3、验收标准:甲方对乙方是否保质保量按时按约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是否按时按要求递交相关成果及佐证材料等组织验收。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有效。2、本合同所订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发生效力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壹式柒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鉴证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川R授权代表(签字)II4同专用章6E签约日期:年月日2105014877乙方(盖章):浙江浙商传媒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鉴证方(盖章):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20年2024092浙江省药监局“浙造器械十年蝶变”主题推广活动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浙江省药监局“浙造器械十年蝶变”主题推广活动项目编号:CTZB-2024080350甲方: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乙方:浙江浙商传媒有限公司鉴证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浙江省药监局“浙造器械十年蝶变”主题推广活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协商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或“本协议”)甲乙双方沟通协商,达成并签署以下合作协议。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内容,充分发挥双方资源,并履行各自责任。一、服务内容(一)策划组织1场医疗器械媒体采风活动1、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9月2、要求:贯彻“浙造器械十年蝶变”理念,通过媒体采风活动全面展示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的辉煌成就,提升医疗器械品牌影响力,推动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同时展现浙江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乙方需策划开展1场医疗器械媒体采风活动,时间不少于3天,到浙江省5个不同地市(区或县)开展。活动期间,乙方需协助邀请不少于10家省级或省级以上媒体参加采风活动并在各大平台推广相关资讯不少于15篇(其中在省级党报上刊登相关资讯不少于2次)活动期间,乙方需制作2条医疗器械相关短视频,每条视频时长不少于30秒,并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平台推广。采风活动结束后,乙方需提供医疗器械媒体采风活动总结。(二)承办1场科普短视频比赛1、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9月2、要求:乙方策划并承办1场科普短视频比赛,负责比赛的技术评审、在线投票及后期推广工作。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初评和复评,优选20个作品在省级或以上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上征集网民投票,并通过省级或以上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对优秀作品进行展示推广。(三)在电梯智能屏上推广2条短视频1、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要求: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制作2条医疗器械相关短视频,使其符合在电梯智能屏上的投放要求,且每条视频时长不少于15秒。乙方将甲方审核通过后的2条短视频在杭州市范围内电梯智能屏上进行投放,具体投放时间根据甲方需求确定,累计触达人次不低于100万。(四)在地铁通道灯箱上推广“浙造器械十年蝶变”(1)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要求: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设计制作适合在地铁通道灯箱上投放“浙造器械十年蝶变”的图片,充分展现浙江医疗器械发展十年历程和成果。乙方在杭州地铁2号线武林门站投放1个地铁通道灯箱广告,投放时间为4周,具体时间根据甲方需求确定。(五)摄制1部“浙造器械十年蝶变”主题宣传片1、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要求:宣传片需展示浙造器械十年来的发展历程和成就,突出浙造器械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展现浙造器械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塑造浙造器械的品牌形象和企业文化。乙方需组织专业团队利用高清摄像机、无人机、稳定器等拍摄器材,摄制1部时长4分钟的“浙造器械十年蝶变”主题宣传片,并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平台推广。宣传片成片后需制作光碟20张交给甲方。(六)设计制作项目推广成果册1、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要求:乙方需搜集整理“浙造器械十年蝶变”系列主题推广活动相关推广资讯,并设计制作项目推广成果册。成果册与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图片、音频、视频、文字等原始资料以电子存储形式移交甲方存档。二、服务期及费用支付1、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项目验收合格结束。2、费用服务费总额(即合同总价款)为444万元(大写:肆拾肆万元整)。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收到相应金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项目合同金额的40%;全部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相应金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4、甲方应按上述条款的规定及时将合同款汇入乙方指定的汇款账户。乙方司专指定的汇款账户:103409开户行:工行杭州建国北路支行开户名:浙江浙商传媒有限公司账号:1202022209900026258三、特殊约定事项1、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2、甲方在服务期内支持并配合乙方活动。3、信息发布内容及素材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免费写作并交由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四、双方权利和义务及知识产权(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根据项目推广相关内容和工作方案,向乙方提出工作要求。2、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3、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项目计划,应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乙方,并同意乙方将执行周期予以合理顺延。(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2、乙方要求甲方按规定提供与活动相关的素材内容,甲方无法提供的,乙方有权拒绝为其执行相关工作。3、乙方应负责本次活动安全、顺利完成,对活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承担保障责任。4、乙方不得将本项目主体、关键性的工作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转、分包,一经发现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三)知识产权1、本项目所有文字及乙方为本项目专门摄制的视频和图片,包括著作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均归属甲方所有。方自行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的视频及图片,需确保视频及图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版权纠纷,甲方有权永久免费使用,并有权留存备份。2、乙方若在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相应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五、违约责任1、本合同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自身故意或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且支付守约方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3、甲方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因甲方提供的信息违背法律、法规致使信息服务不能如约发布的,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4、如乙方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过程中某工作成果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者督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拒绝改正或逾期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同专5、乙方应保证不得将本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33010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6、如甲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要求甲方每日按照发票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六、保密条款1、合作双方应当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工作秘密,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第2点约定的情形除外)。2、任何一方在下述情形下可披露保密信息,并同时告知对方:2.1如该等披露是由于法律、行政法规有此要求;2.2如该等披露是由于有关司法机关、政府机构监管有此要求;2.3如在其获得或收到保密信息之前,相关保密信息已为公众所知。3、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要求归还对方或经对方同意予以销毁,并且不得继续使用上述保密信息4、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第六条仍然有效,保密期限按照国家保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七、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洪灾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的程度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关于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3、在不可抗力存续期间,受影响一方如能继续部分履行本合同,则应当继续履行该部分,如全部不能履行,则在不可抗力消失后,经合同对方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该等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事项。八、争议的解决1、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可1法规。用章九、验收时间、内容及标准0148711、验收时间:乙方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项目验收申请表》,甲方自收到《项目验收申请表》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2、验收内容:本项目包含以下验收内容:1场医疗器械媒体采风活动总结及资讯推广汇总、承办1场科普短视频比赛、在省级党报上刊登相关资讯不少于2次、4条医疗器械相关短视频、在电梯智能屏上的推广总结、在地铁通道灯箱上的推广总结、1部“浙造器械十年蝶变”主题宣传片、项目推广成果册等。3、验收标准:甲方对乙方是否保质保量按时按约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是否按时按要求递交相关成果及佐证材料等组织验收。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有效。2、本合同所订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发生效力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壹式柒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鉴证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川R授权代表(签字)II4同专用章6E签约日期:年月日2105014877乙方(盖章):浙江浙商传媒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鉴证方(盖章):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20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题推广活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