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66617310020249201
二、合同名称: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浙建航磋商2024270号
四、项目名称: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8号
联系方式:13587198865
供应商(乙方):浙江莲城酒店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
联系方式:1598800661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3.00
单价(元):295222.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见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885666.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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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编号:20210000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成交人:(以下称乙方)浙江莲城酒店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根据磋商文件采购编号(浙建航磋商2024270号)在2024年9月9日磋商会上,经磋商小组评定浙江莲城酒店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成交人响应文件(含澄清内容)d.变更补充文件e.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二、合同总价叁年承包价格为:(大写)捌拾捌万伍仟陆佰陆拾陆元整(¥885666元),年承包价格为:(大写)贰拾玖万伍仟贰佰贰拾贰元整(¥295222元)。项目项目人数工资标准元/月/人年费用三年费用备注一、工资一、工资一、工资一、工资一、工资1、局机关厨师14200元×1人×12/月50400151200全年(春节除外)2、水阁所厨师14700元×1人×12/月56400169200全年(春节除外)3、富岭所厨师13500元×1人×12/月42000126000全年(春节除外)4、巡特警厨师13500元×1人×12/月42000126000全年(春节除外)工资合计4190800572400二、福利及保险二、福利及保险二、福利及保险二、福利及保险二、福利及保险保险41021.80元×4人×12/月49046.4147139.2福利42000元×4人800024000小计57046.4171139.2三、其他费用三、其他费用三、其他费用三、其他费用三、其他费用制服费4800元×4人32009600助残金4500元×4人20006000小计520015600四、企业行政管理费2420472612五、营业税及附加17971.653914.8总计295222885666第三条、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先服务后付款的方式按季平均支付,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为预付款,每季度服务费支付时间为下季度的首月10日前,最后一个季度的费用在合同期满后10日内支付,当支付金额未超过预付款金额·时不予支付,直至扣回预付款。第四条.服务期限招标服务期限三年,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服务期限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止。服务经甲方考核(见附件:食堂服务考核表)合格的方可签订下一年合同。实行优质服务,优质管理,为甲方提供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甲方服务质量的要求,由甲方根据相关考核办法,对食堂服务质量按生服务内容分别进行考评,评分低于85分或连续三个月低于9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服务费1000元。五、服务内容和区域负责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机关食堂、水阁所食堂、富岭所食堂、巡特警食堂进行经营管理服务。区域服务内容局机关食堂负责为局机关提供全年(春节假期除外)一日三餐的供餐服务,早餐40人左右,中餐45-55人左右,晚餐20人左右以及1个包厢的公务接待或紧急用餐等特殊时间供餐服务,要求配备厨师1人。水阁所食堂负责为水阁所食堂提供全年(春节假期除外)一日三餐的供餐服务,早餐40人左右,中餐80人左右,晚餐40人左右以及1个包厢的公务接待或紧急用餐等特殊时间供餐服务,要求配备厨师1人。富岭所食堂负责为富岭所食堂提供全年(春节假期除外)一日三餐的供餐服务,早餐30人左右,中餐40人左右,晚餐20人左右以及紧急用餐等特殊时间供餐服务,要求配备厨师1人。巡特警食堂负责为巡特警食堂提供全年(春节假期除外)一日三餐的供餐服务,早餐30人左右,中餐40人左右,晚餐20人左右以及紧急用餐等特殊时间供餐服务,要求配备厨师1人。六、食堂经营管理要求1、食堂内部管理(1)菜品要求:饭菜应当多样化,合理搭配,营养均衡。菜谱每周排列一次,经常更换菜肴的花式品种,提供适合口味的菜肴,每周菜谱荤素重复率均不得高于70%。(2)开餐时间,早餐7:00——8:30、中餐11:45——12:45、晚餐17:00——18:30。(3)供应商劳务服务团队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相关事宜由供应商全权负责,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指定一位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服务区域服务工作。(4)供应商必须根据各区域食堂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工作须知和制度,经各食堂管理方审定后上墙。(5)供应商负责厨房的组织、管理和烹饪工作。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6)供应商必须给每位工作人员投保人生意外伤害险,按岗位要求,统一配制工作服(服装须符合采购方要求),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除托管合同上的指定托管数额和奖惩考核外,供应商的其他费用开支与采购人无关,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食堂物品的采购管理食堂物品(包括用餐的食品和食堂所需的各种用具等全部物品)均由采购人统一采购,对每天配送的食品由采购方和供应商共同验收。如在工作中需要购买食堂必须品(或损坏需要更换的)填写好单子交给采购人,由采购人进行采购。3、食品卫生管理。(1)双方共同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发现有“三无”产品及过期、腐烂、霉变、变质食品要马上联系配送公司,及时退还。(2)不提供生、冷食品,隔顿食品重新回炉加热,所有食品煮透,蔬菜充分漂净,去除农药残留,确保100%的食品卫生安全。(3)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所有餐具按规程清洗并消毒,做到无污迹、水迹。碗筷盆每天消毒三次。(4)厨房在对原材料进行加工生产的过程中,严格按生产规程,厨房食品原料保藏制度和厨房卫生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准确把握菜点的成熟度,保证各类出品符合杀菌标准及其他质量要求。(5)品尝菜点食品要用勺、筷子,不得直接用手拿,冷菜制作装配必须严格按冷菜厨房卫生要求进行。(6)用剩的各类原材料及食品要随时进行相应的保藏,保证再生产及销售的卫生和安全烧煮。(7)上班前要洗刷灶具,并对调料和汤锅水进行调换、过滤或烧煮。(8)认真检查加工食品原料,将不合格原料安排重新加工。(9)各种烹饪佐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使用变质不清洁的佐料;佐料应盛入专用容器,并加盖保持清洁。(10)每餐开餐前对工作用的手布进行消毒清洗。(11)保持地面和工作台面的整齐、清洁、无污染、无油垢;养成良好的卫生工作习惯,不得将水、汤汁倒在地面上,以保持地面干燥。(12)打菜(饭)时必须戴口罩。(13)食品留样由成交单位负责,采购方监督检查。(14)烹任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以防出现安全事故。4、成本控制管理(1)根据每日预计用餐人数,指定原料申购的标准规格,控制申购量。(2)准确全面询价,把好原料采购定价关。(3)严格验货手续把好进货质量,数量关。(4)按要求加工,努力提高出净率,涨发率和综合利用率。(5)按规格配料,控制每份出品数量。(6)准确适用调味料,杜绝调料浪费,减少调味品成本开支。(7)及时妥善保藏各类原料及成品,减少原料和成品变质造成的损失。(8)控制库存量,根据日用量与采购周期指定原料的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第七条经营制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服务区域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第八条双方承诺乙方对甲方作出以下承诺:1.1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服务区域,在服务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合同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1.2在适当情况下,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服务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1.11.2不得在服务区域住宿或者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得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服务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1.11.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服务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11.1.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服务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1.12保险1.12.1员工人身意外在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1.12.2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应对此全权负责。1.13乙方及其员工遵守甲方要求的一切行政管理、防疫要求、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服务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1.14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当局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1.15乙方保证在合同期满当天下午五时前撤离现场。2、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2.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2.2保证乙方的员工的工具按规定正常进入服务区域开展服务工作。2.3甲方提供乙方存放工具、换衣、休息及办公场所,以及必须的货架、桌椅、电脑、打印机等。第九条违约责任1.在服务期限内,乙方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以及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因乙方违反服务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影响,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消除其对甲方产生的不良影响。甲方两次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乙方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以及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在承包期内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违约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以及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在承包区域增加设备及设施、住宿或者从事非法活动、存放易燃物品或者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甲方两次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乙方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以及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甲方无正当理由(财政未拨款无法支付等情况除外)未按合同规定逾期支付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讨后仍未支付时,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条不可抗力1、在合同期间发生地震、火灾及其他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服务区域不能正常经营,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1.1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无需作出任何赔偿。1.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1.3甲方不负责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1.4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合同期间的价格及其他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2、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和终止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终止2.1提前终止2.1.1因服务区域布局调整,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2.1.2因乙方连续三次服务评定未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2.1.3乙方亦可向甲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给甲方月服务费三倍金额的赔偿金,乙方承诺从服务费中扣除该款,甲方的其他应收款不受影响。2.1.4提前终止合同期早于月底最后一天,应视为月底最后一天期满,此条适用于上述2.1.1、2.1.2、2.1.3三条。2.1.5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仍无采取补救措施可立即终止合同。2.1.6乙方破产清算、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不必通知乙方即可终止合同。2.2协议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合同。2.3自然终止合同规定的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3、合同终止后果3.1终止合同,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3.2合同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服务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服务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并追偿甲方代理费及15%的手续费。4、不放弃权利4.1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第十二条其他1.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合同中所述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并有送达签收。3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3.2种方式解决争议:3.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4.如双方同意,可以书面修改或补充本合同条款;合同的附件、修改(补充)件均与本主合同同效。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附件一:《食堂服务考核表》甲方:乙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201年9月29日2年月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学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78-27868131355电话:6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食堂服务考核表考核内容考核内容扣分情况扣分1、未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员每缺一人/次扣5分人员配备2、无故脱岗、旷工半天每次扣10分人员配备3、未经允许擅自调整既定的食堂管理方案每次扣3分人员配备4、未经允许擅自调换相关人员的每次扣2分人员配备5、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5分人员配备6、未提供相关人员个人信息及相关证件或提供不全的每次扣1分人员配备7、工作人员不遵守食堂管理要求的每次扣3分人员配备8、发生隐患或事故,隐瞒不报的每次扣5分人员配备9、其他导致人员配备不合理的行为每次扣1分形象态度.1、工作时间未着统一工作服、穿拖鞋、光膀子、吃零食等有损形象的行为每人次扣1分形象态度.2、上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的(迟到或早退15分以上按旷工论处,不计到岗人数)每人次扣1分形象态度.3、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待命的、睡岗、未经允许离岗的每人次扣1分形象态度.4、拒不服从采购方合理的工作要求及岗位调度的每人次扣1分形象态度.5、工作时间言行举止不文明,造成被服务对象投诉的或对相关人员的合理要求出言顶撞的每人次扣1分形象态度.6、其他形象行为不佳、态度恶劣等行为每人次扣1分工作服务1、发现有“三无”产品及过期、腐烂、霉变、变质食品未及时退还的每次扣5分工作服务2、提供生、冷食品,隔顿食品重新回炉加热的每次扣1分工作服务3、餐具未按规程清洗并消毒,或者有污迹、水迹,碗筷盆未每天消毒三次的每次扣1分工作服务4、直接用手拿,冷菜制作装配,未按冷菜厨房卫生要求进行的每次扣2分工作服务5、用剩的各类原材料及食品,未进行相应的保藏每次扣5分工作服务6、上班前未洗刷灶具,未对调料和汤锅水进行调换、过滤或烧煮的每次扣2分工作服务7、每餐开餐前未对工作用的手布进行消毒清洗的每次扣1分工作服务8、打菜(饭)时未戴口罩的每次扣2分工作服务9、食品未留样的每次扣1分工作服务7、其他工作缺失行为每次扣1分总得分100分总得分100分扣分:本月得分::分考评意见反馈考评意见反馈考评负责人签名和时间(公章)考评负责人签名和时间(公章)注:考核评分低于85分或连续三个月低于9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服务费1000元。注:考核评分低于85分或连续三个月低于9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服务费1000元。注:考核评分低于85分或连续三个月低于9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服务费1000元。注:考核评分低于85分或连续三个月低于9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服务费1000元。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编号:20210000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成交人:(以下称乙方)浙江莲城酒店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根据磋商文件采购编号(浙建航磋商2024270号)在2024年9月9日磋商会上,经磋商小组评定浙江莲城酒店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成交人响应文件(含澄清内容)d.变更补充文件e.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二、合同总价叁年承包价格为:(大写)捌拾捌万伍仟陆佰陆拾陆元整(¥885666元),年承包价格为:(大写)贰拾玖万伍仟贰佰贰拾贰元整(¥295222元)。项目项目人数工资标准元/月/人年费用三年费用备注一、工资一、工资一、工资一、工资一、工资1、局机关厨师14200元×1人×12/月50400151200全年(春节除外)2、水阁所厨师14700元×1人×12/月56400169200全年(春节除外)3、富岭所厨师13500元×1人×12/月42000126000全年(春节除外)4、巡特警厨师13500元×1人×12/月42000126000全年(春节除外)工资合计4190800572400二、福利及保险二、福利及保险二、福利及保险二、福利及保险二、福利及保险保险41021.80元×4人×12/月49046.4147139.2福利42000元×4人800024000小计57046.4171139.2三、其他费用三、其他费用三、其他费用三、其他费用三、其他费用制服费4800元×4人32009600助残金4500元×4人20006000小计520015600四、企业行政管理费2420472612五、营业税及附加17971.653914.8总计295222885666第三条、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先服务后付款的方式按季平均支付,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为预付款,每季度服务费支付时间为下季度的首月10日前,最后一个季度的费用在合同期满后10日内支付,当支付金额未超过预付款金额·时不予支付,直至扣回预付款。第四条.服务期限招标服务期限三年,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服务期限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止。服务经甲方考核(见附件:食堂服务考核表)合格的方可签订下一年合同。实行优质服务,优质管理,为甲方提供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甲方服务质量的要求,由甲方根据相关考核办法,对食堂服务质量按生服务内容分别进行考评,评分低于85分或连续三个月低于9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服务费1000元。五、服务内容和区域负责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机关食堂、水阁所食堂、富岭所食堂、巡特警食堂进行经营管理服务。区域服务内容局机关食堂负责为局机关提供全年(春节假期除外)一日三餐的供餐服务,早餐40人左右,中餐45-55人左右,晚餐20人左右以及1个包厢的公务接待或紧急用餐等特殊时间供餐服务,要求配备厨师1人。水阁所食堂负责为水阁所食堂提供全年(春节假期除外)一日三餐的供餐服务,早餐40人左右,中餐80人左右,晚餐40人左右以及1个包厢的公务接待或紧急用餐等特殊时间供餐服务,要求配备厨师1人。富岭所食堂负责为富岭所食堂提供全年(春节假期除外)一日三餐的供餐服务,早餐30人左右,中餐40人左右,晚餐20人左右以及紧急用餐等特殊时间供餐服务,要求配备厨师1人。巡特警食堂负责为巡特警食堂提供全年(春节假期除外)一日三餐的供餐服务,早餐30人左右,中餐40人左右,晚餐20人左右以及紧急用餐等特殊时间供餐服务,要求配备厨师1人。六、食堂经营管理要求1、食堂内部管理(1)菜品要求:饭菜应当多样化,合理搭配,营养均衡。菜谱每周排列一次,经常更换菜肴的花式品种,提供适合口味的菜肴,每周菜谱荤素重复率均不得高于70%。(2)开餐时间,早餐7:00——8:30、中餐11:45——12:45、晚餐17:00——18:30。(3)供应商劳务服务团队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相关事宜由供应商全权负责,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指定一位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服务区域服务工作。(4)供应商必须根据各区域食堂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工作须知和制度,经各食堂管理方审定后上墙。(5)供应商负责厨房的组织、管理和烹饪工作。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6)供应商必须给每位工作人员投保人生意外伤害险,按岗位要求,统一配制工作服(服装须符合采购方要求),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除托管合同上的指定托管数额和奖惩考核外,供应商的其他费用开支与采购人无关,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食堂物品的采购管理食堂物品(包括用餐的食品和食堂所需的各种用具等全部物品)均由采购人统一采购,对每天配送的食品由采购方和供应商共同验收。如在工作中需要购买食堂必须品(或损坏需要更换的)填写好单子交给采购人,由采购人进行采购。3、食品卫生管理。(1)双方共同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发现有“三无”产品及过期、腐烂、霉变、变质食品要马上联系配送公司,及时退还。(2)不提供生、冷食品,隔顿食品重新回炉加热,所有食品煮透,蔬菜充分漂净,去除农药残留,确保100%的食品卫生安全。(3)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所有餐具按规程清洗并消毒,做到无污迹、水迹。碗筷盆每天消毒三次。(4)厨房在对原材料进行加工生产的过程中,严格按生产规程,厨房食品原料保藏制度和厨房卫生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准确把握菜点的成熟度,保证各类出品符合杀菌标准及其他质量要求。(5)品尝菜点食品要用勺、筷子,不得直接用手拿,冷菜制作装配必须严格按冷菜厨房卫生要求进行。(6)用剩的各类原材料及食品要随时进行相应的保藏,保证再生产及销售的卫生和安全烧煮。(7)上班前要洗刷灶具,并对调料和汤锅水进行调换、过滤或烧煮。(8)认真检查加工食品原料,将不合格原料安排重新加工。(9)各种烹饪佐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使用变质不清洁的佐料;佐料应盛入专用容器,并加盖保持清洁。(10)每餐开餐前对工作用的手布进行消毒清洗。(11)保持地面和工作台面的整齐、清洁、无污染、无油垢;养成良好的卫生工作习惯,不得将水、汤汁倒在地面上,以保持地面干燥。(12)打菜(饭)时必须戴口罩。(13)食品留样由成交单位负责,采购方监督检查。(14)烹任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以防出现安全事故。4、成本控制管理(1)根据每日预计用餐人数,指定原料申购的标准规格,控制申购量。(2)准确全面询价,把好原料采购定价关。(3)严格验货手续把好进货质量,数量关。(4)按要求加工,努力提高出净率,涨发率和综合利用率。(5)按规格配料,控制每份出品数量。(6)准确适用调味料,杜绝调料浪费,减少调味品成本开支。(7)及时妥善保藏各类原料及成品,减少原料和成品变质造成的损失。(8)控制库存量,根据日用量与采购周期指定原料的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第七条经营制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服务区域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第八条双方承诺乙方对甲方作出以下承诺:1.1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服务区域,在服务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合同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1.2在适当情况下,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服务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1.11.2不得在服务区域住宿或者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得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服务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1.11.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服务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11.1.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服务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1.12保险1.12.1员工人身意外在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1.12.2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应对此全权负责。1.13乙方及其员工遵守甲方要求的一切行政管理、防疫要求、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服务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1.14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当局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1.15乙方保证在合同期满当天下午五时前撤离现场。2、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2.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2.2保证乙方的员工的工具按规定正常进入服务区域开展服务工作。2.3甲方提供乙方存放工具、换衣、休息及办公场所,以及必须的货架、桌椅、电脑、打印机等。第九条违约责任1.在服务期限内,乙方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以及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因乙方违反服务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影响,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消除其对甲方产生的不良影响。甲方两次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乙方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以及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在承包期内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违约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以及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在承包区域增加设备及设施、住宿或者从事非法活动、存放易燃物品或者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甲方两次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乙方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以及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甲方无正当理由(财政未拨款无法支付等情况除外)未按合同规定逾期支付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讨后仍未支付时,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条不可抗力1、在合同期间发生地震、火灾及其他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服务区域不能正常经营,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1.1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无需作出任何赔偿。1.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1.3甲方不负责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1.4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合同期间的价格及其他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2、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和终止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终止2.1提前终止2.1.1因服务区域布局调整,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2.1.2因乙方连续三次服务评定未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2.1.3乙方亦可向甲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给甲方月服务费三倍金额的赔偿金,乙方承诺从服务费中扣除该款,甲方的其他应收款不受影响。2.1.4提前终止合同期早于月底最后一天,应视为月底最后一天期满,此条适用于上述2.1.1、2.1.2、2.1.3三条。2.1.5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仍无采取补救措施可立即终止合同。2.1.6乙方破产清算、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不必通知乙方即可终止合同。2.2协议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合同。2.3自然终止合同规定的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3、合同终止后果3.1终止合同,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3.2合同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服务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服务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并追偿甲方代理费及15%的手续费。4、不放弃权利4.1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第十二条其他1.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合同中所述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并有送达签收。3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3.2种方式解决争议:3.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4.如双方同意,可以书面修改或补充本合同条款;合同的附件、修改(补充)件均与本主合同同效。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附件一:《食堂服务考核表》甲方:乙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201年9月29日2年月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学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78-27868131355电话:6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食堂服务考核表考核内容考核内容扣分情况扣分1、未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员每缺一人/次扣5分人员配备2、无故脱岗、旷工半天每次扣10分人员配备3、未经允许擅自调整既定的食堂管理方案每次扣3分人员配备4、未经允许擅自调换相关人员的每次扣2分人员配备5、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5分人员配备6、未提供相关人员个人信息及相关证件或提供不全的每次扣1分人员配备7、工作人员不遵守食堂管理要求的每次扣3分人员配备8、发生隐患或事故,隐瞒不报的每次扣5分人员配备9、其他导致人员配备不合理的行为每次扣1分形象态度.1、工作时间未着统一工作服、穿拖鞋、光膀子、吃零食等有损形象的行为每人次扣1分形象态度.2、上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的(迟到或早退15分以上按旷工论处,不计到岗人数)每人次扣1分形象态度.3、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待命的、睡岗、未经允许离岗的每人次扣1分形象态度.4、拒不服从采购方合理的工作要求及岗位调度的每人次扣1分形象态度.5、工作时间言行举止不文明,造成被服务对象投诉的或对相关人员的合理要求出言顶撞的每人次扣1分形象态度.6、其他形象行为不佳、态度恶劣等行为每人次扣1分工作服务1、发现有“三无”产品及过期、腐烂、霉变、变质食品未及时退还的每次扣5分工作服务2、提供生、冷食品,隔顿食品重新回炉加热的每次扣1分工作服务3、餐具未按规程清洗并消毒,或者有污迹、水迹,碗筷盆未每天消毒三次的每次扣1分工作服务4、直接用手拿,冷菜制作装配,未按冷菜厨房卫生要求进行的每次扣2分工作服务5、用剩的各类原材料及食品,未进行相应的保藏每次扣5分工作服务6、上班前未洗刷灶具,未对调料和汤锅水进行调换、过滤或烧煮的每次扣2分工作服务7、每餐开餐前未对工作用的手布进行消毒清洗的每次扣1分工作服务8、打菜(饭)时未戴口罩的每次扣2分工作服务9、食品未留样的每次扣1分工作服务7、其他工作缺失行为每次扣1分总得分100分总得分100分扣分:本月得分::分考评意见反馈考评意见反馈考评负责人签名和时间(公章)考评负责人签名和时间(公章)注:考核评分低于85分或连续三个月低于9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服务费1000元。注:考核评分低于85分或连续三个月低于9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服务费1000元。注:考核评分低于85分或连续三个月低于9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服务费1000元。注:考核评分低于85分或连续三个月低于9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服务费1000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