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电子结肠镜、肺功能测试系统模块 电子结肠镜 肺功能测试系统模块 治疗肠镜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2024)
一、合同编号:N5100012024002090-1
二、合同名称:电子结肠镜、肺功能测试系统模块(激发试验)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090
四、项目名称:电子结肠镜、肺功能测试系统模块(激发试验)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荣军路86号
联系方式:13881889009
供应商(乙方):四川西南医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惠园路230号
联系方式:0830-66648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电子结肠镜
1(台)
¥410,000.00
¥410,000.00
PCF TYPE Q260JI
2
肺功能测试系统模块(激发试验)
1(套)
¥99,000.00
¥99,000.00
MasterScreen SeS
合同金额: 509,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零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电子结肠镜、肺功能测试系统模块(激发试验)采购项目合同.pdf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
2024年09月29日
自编号:CG2024115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电子结肠镜、肺功能测试系统模块(激发试验)采购项目合同甲方(采购人):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乙方(供应商):四川西南医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9月29日甲方(采购人):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乙方(供应商):四川西南医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电子结肠镜、肺功能测试系统模块(激发试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090)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采购内容.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单价(万元)金额(万元)1治疗肠镜(注册证名称:电子结肠内窥镜)PCFTYPEQ260JI奥林巴斯台·141412肺功能测试系统(激发试验模块)(注册证名称:肺功能测试系统)MasterScreenSes耶格套19.99.938·二、合同金额和合同期限合同金额:人民币509000.00元,即大写:伍拾万玖仟元整。该金额已包括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需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处理纠纷事宜而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律师费以及甲方需要先行垫付的其他各种赔偿费用)。四、质量与检验(一)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二)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甲方1正常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三)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四)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进行验收(就高原则),并不低于国茂军家相关标准。(五)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证签收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六)甲方应在货物运到并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按照招投标文件的约定组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及其他问题,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立即整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七)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五、交货条件(一)交货日期(或完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二)乙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甲方。6(三)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乙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四)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五)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如合同未指定交付地点,则默认为甲方住所地)。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一)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二)乙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2(三)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满1年后,甲方10日内将此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无息)。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四)甲方应向乙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五)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六)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治疗肠镜(电子结肠内窥镜)质保3年,肺功能测试系统(激发试验模块)质保1年。质保期内由乙方负责设备维修及抢修。(七)乙方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全部文件、资料、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披露、泄露、使用或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目的。(八)乙方指派黄磊_负责与甲方联系合同签订、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乙方确认的联系电话为:15123196765。甲方有权以电话的方式通知乙方进行售后服务,甲方通过以上乙方确认的联系方式通知乙方后视为甲方对乙方的有效通知,乙方应当及时作出响应。七、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1527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贰仟柒佰元整)。(二)货物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即人民币3563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陆仟叁佰元整)。(三)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四)乙方收款账户账户名称:四川西南医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大山坪支行银行账号:2304343509100017450八、违约责任(一)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3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二)如乙方逾期交货且未经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乙方全部返还;且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三)乙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o1(四)由于乙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甲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乙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五)质保期内,乙方未能按约履行质保义务,每发生一次,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仟元。(六)乙方未能按约履行保密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七)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八)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九)如果乙方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九、争议的解决(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及其他4(一)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二)本合同的附件具有补充、解释或修改合同的作用,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其他事宜按投标书承诺执行。(三)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盖章):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日202449月29网乙方(盖章四川川西南医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杨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212.510502地址: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惠园路230号电话:0830-6664830签约日期:2024年9月29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结肠镜、肺功能测试系统模块 电子结肠镜 肺功能测试系统模块 治疗肠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