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质升级改造采购合同公告(蕉岭县华侨中学2024)



蕉岭县华侨中学提质升级改造项目(高中)

采购项目名称:

蕉岭县华侨中学提质升级改造项目(高中)

采购项目编码:

4414274568062992408260996

项目业主:

蕉岭县华侨中学

服务机构:

顺驰勘测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蕉岭县华侨中学提质升级改造项目(高中)

合同编号:

4414274568062992408260996

合同总金额:

¥430,45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9月05日至2026年09月04日

服务内容:

对本项目进行勘察,达到设计要求。

合同附件

【合同】蕉岭县华侨中学提质升级改造项目(高中).pdf

蕉岭县华侨中学

2024-09-28

GF-2000-020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4[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名称:蕉岭县华侨中学提质升级改造项目(高中)工程地点:蕉岭县华侨中学校园内合同编号:SC2024KC062(由勘察人编填)勘察证书等级:甲级发包人:蕉岭县华侨中学勘察人:顺驰勘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9月日发包人:蕉岭县华侨中学勘察人:顺驰勘测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蕉岭县华侨中学提质升级改造项目(高中)岩土工程勘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本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蕉岭县华侨中学提质升级改造项目(高中)1.2工程建设地点:蕉岭县华侨中学校园内:1.3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受业主委托的项目设计人所提“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要求”;执行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o50021-2001)(2009年版)、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东(DBJ15-31-2016)、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1.3.1详细勘察技术要求:1)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地质勘察、有关规范要求;12)对本场地建设本工程的可行性及适宜性作出评价;3)详细查明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及其危害程度,并提供不良地质现象防治工作所需的计算指标、资料及整治方案建议;4)详细查明建筑物范围岩土层的结构类型(有无溶洞、古河道、冲沟等)、成因年代、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5)查明基岩岩性、构造、岩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判定有无洞穴、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弱岩层;6)详细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情况、补给条件、渗透性,以及勘察期间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判定水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地下水对基础设计和施工的影响,提供建筑物设防水位标高和抗浮方案,提出地下室设计和计算所需的地下水位和抗浮计算地下水位;7)提供基础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提出基础类型、承载力和施工方法等建议,基础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若采用桩基,提供可选的桩基类型和桩基持力层,以及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并确定单桩承载力;提出桩的类型、长度和施工方法等建议,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2及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8)钻孔布置数量、深度控制原则及取样、测试要求:(1)钻孔布置数量: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1的要求,蕉岭县华侨中学提质升级改造项目(高中)拟建场地详勘共布置勘察钻孔点66个(2)钻孔深度控制原则:一般性勘探孔勘探深度进入连续中风化层3米,控制性勘探孔勘探深度进入连续中风化层5米。(3)本次勘探孔的取样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A、采取率要求:土层采取率不应小于85%,破碎岩层不应小于65%,溶洞应探明其充填物的充填程度及性质。B、原位测试:1/3孔数的土层均应进行标贯试验,对强风化层每栋至少应有1孔进行动力触探试验。C、室内试验:土工试验取样要求按详细勘察不少于6组,孔数不少于1/3孔。9)进行场地氡气检测,剪切波速。1.4承接方式:直接委托1.5详细勘察预计工作量:蕉岭县华侨中学提质升级改造项目(高中)预计勘察工作量:钻孔66个,约孔深2300米,氡气检测83个,3剪切波速4个,以实际钻探工作量为准。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八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44.1.1本工程的详细勘察工作定于2024年月日开工,2024年月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2.1详细勘察费单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参照“单价包干”“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方式计取收费,钻孔综合单价180元/m,氡气检测综合单价150元/个,剪切波速1000元/个,以上单价均为含税单价。4.2.2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4.2.3如增减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结算,暂定工程款430450元。合同签订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30%预付款,小计129135元(本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勘察费);勘察工程进行至70%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530%进度款,小计129135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剩余勘察费用。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5.1发包人责任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6护,并承担费用。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5.1.7为使工程进度加快,发包人需向勘察施工提供钩机配合。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5.2勘察人责任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7的任务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8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6.5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9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梅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勘察人贰份。发包人名称:(盖章)勘察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香小河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公路东涌段249号电话电话:020-31601861传真传真:020-3160186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银行帐号:司广州南沙东涌支行银行帐号:3602226319100180825发包人名称:勘察人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香小河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公路东涌段249号电话电话:020-31601861传真传真:020-3160186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开户银行:司广州南沙东涌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3602226319100180825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提质升级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