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回迁宅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2024)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项目佛山特大桥(南海丹灶段)项目罗行塘口经济社回迁宅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项目佛山特大桥(南海丹灶段)项目罗行塘口经济社回迁宅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57673086332409180838

项目业主: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服务机构: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项目佛山特大桥(南海丹灶段)项目罗行塘口经济社回迁宅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合同编号:

4406057673086332409180838

合同总金额:

¥39,2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对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项目佛山特大桥(南海丹灶段)项目罗行塘口经济社回迁宅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勘察、设计。

合同附件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项目佛山特大桥(南海丹灶段)项目罗行塘口经济社回迁宅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合同.pdf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2024-09-29

0GF-2024-080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工程名称: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项目佛山特大桥(南海丹灶段)项目罗行塘口经济社回迁宅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探服务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合同编号:(由勘察方编填)勘察甲级勘察证书等级:发包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勘察方:广东雄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0发包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勘察方:广东雄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包方委托勘察方承担工程勘探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方、勘察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H1.1工程名称: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项目佛山特大桥(南海丹灶段)项目罗行塘口经济社回迁宅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探服务1.2工程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1.3工程规模、特征:L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技1.6承接方式:公开招标中标1.7预计勘察工作量:暂定7个勘探孔,勘探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第二条:发包方应及时向勘察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203负责。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12.5发包方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方收集的,发包方需向勘察方支付相应费用。第三条:勘察方向发包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方负责向发包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六份,发包方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年月且开工,年月且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方或勘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务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万玖仟贰佰元整¥39200元),最终按单价160元/米结算。合同生效并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20天内,发包方应一次付清全部勘察费用。第五条:发包方、勘察方责任5.1发包方责任5.1.1发包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方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方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5.1.3发包方应及时为勘察方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2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方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方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方的人员一起验收。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5.1.7为勘察方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方临时设施费\元。用章5.1.8发包方应保护勘察方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方同意,发包方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方应负法律责任,勘察方有权索赔。5.1.9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方应负的其它责任。5.2勘察方责任5.2.1勘察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5.2.2由于勘察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方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方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方提供的材料。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3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方的人员,应遵守发包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方应负的其它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由于发包方未给勘察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方除应付给勘察方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方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6.2由于勘察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运工勘察费用由勘察方承担。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72方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方应向勘察方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I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方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6.4本合同签订后,发包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勘察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方与勘察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发包方负责平整场地,并提供施工用水。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方、勘察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方、勘察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方、勘察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方、勘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方、勘察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方、勘察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方肆份、勘察方贰份。4发包方名称:勘察方名称:(盖章)(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回迁宅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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