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息化建设 软件系统测试服务 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门户网站升级改版 公安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平台 移民服务集成改革信息化工程 公安巡特警综合实战应用平台 机动车检验监管预警系统建设 公安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公安厅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4821112024208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厅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系统测试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HCZX-ZC-[2024]0911
四、项目名称:2024年厅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系统测试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公安厅(本级)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
联系方式:13958077912
供应商(乙方):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
联系方式:0571-8512569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厅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系统测试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368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368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厅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系统测试服务合同.pdf

(合同编号:20240170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2024年厅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系统测试服务甲方:浙江省公安厅乙方: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市签订日期:22024年9月27日合同编号:确认书号:【[2024]46866】号甲方:浙江省公安厅乙方: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证方: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经浙江省财政厅【[2024]46866号】号批准,浙江省公安厅(以下简称甲方)2024年厅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系统检测服务(项目编号:HCZX-ZC-[2024]0911)委托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鉴证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确定【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金额1、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总费用(含税)为:人民币【368800】元,甲方用人民币支付。金额单位:元序号测试项目名称数量单价总价1浙江公安“安企共富”集成应用11133001133002浙江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115000150003浙江省两法衔接中心模块115000150004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升级改版110000100005浙江省公安厅一体化融合通信能力平台110000100006浙江公安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平台(标一:合成)140000400007浙江公安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平台(标二:情报)140000400008浙里移民服务集成改革信息化工程(标一)115500155009浙里移民服务集成改革信息化工程(标二)1100001000010浙江公安巡特警综合实战应用平台14000040000.11浙江公安监管督导指挥平台1100001000012浙江省机动车检验监管预警系统建设1100001000013浙江公安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三期(标一)1200002000014浙江公安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三期(标二)12000020000合计(大写:)叁拾陆万捌仟捌佰圆整¥:368800(大写:)叁拾陆万捌仟捌佰圆整¥:368800(大写:)叁拾陆万捌仟捌佰圆整¥:368800(大写:)叁拾陆万捌仟捌佰圆整¥:368800注:合同总价包括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第二条:服务内容和要求1.服务内容:依据国家有关系统与软件工程测试标准:《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25000.51-20165.3.1/5.3.2),对被测项目进行整体系统性测试,对功能、性能进行评价,以验证软件(系统)是否满足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书规定的需要。各单项测试内容应根据甲方要求结合其提供的建设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书(补充协议)等材料确定。2.履行时间:从签订服务合同开始,直到乙方递交所有测试项目正式的检测报告。检测工作应根据各单项建设项目完成进度进行安排,成交后乙方在接到甲方入场检测要求,并提交测试所需资料后,在14个工作日内出具测试报告,如相关软件系统在测试过程发现需要整改,自整改完成后重新计时。乙方测试过程中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对需整改、调整的项目提供一次免费复测服务(因各单项评测不达标后多次整改复测导致超期的原因除外)。3.履行地点:杭州市。4.乙方应指派项目联系人与甲方对接,项目联系人信息如下:姓名:胡崛群身份证号:33070219840909041手机号码:13575718866公司固定电话:0571-85025213第三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最终检测报告。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与本合同及有关的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以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或以本合同的目的使用,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L第四条: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完成,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完成;3.乙方转让或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拒付(或要求乙方退还)合同价款,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五条:合同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于12月10日前完成计划于2024年底前验收的各单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后,甲方于12月31日前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乙方于2025年3月前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项目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额。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第六条: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以电汇、网上银行方式缴纳的,请将电汇底单、网上银行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成交项目名称及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至0571-87286473。缴款账户信息为:户名:浙江省公安厅开户行:工行解放路支行银行帐号:12020207099000112662.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签订生效后,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服务期内项目服务单位无任何违约责任和服务问题,服务期满之后按照招标方规定的流程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时,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材料办理退保手续。(1)由采购人开具的交入履约保证金往来款收据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及采购单位开具的收据);(2)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一份;(3)使用单位的验收证明(需两人以上签名并盖章);(4)保证金交入时的银行回单复印件;(5)如原账户发生变更,提供说明和账户变更资料。第七条: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301.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对乙方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成果拥有著作权。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验收不合格的,或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服务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自行选择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所有损失。(2)解除合同:甲方拒付(或要求乙方退还)合同价款。3.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如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相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甲方指定的14个单项进行完整的功能、性能测试,测试过程中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对需整改、调整的项目提供一次免费复测服务,对超出一次复测范围内该单项仍然达不到验收评测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超出的额外工作量所产生的评测费用,此费用应由甲方协调向此单项的研制单位进行收取,费用的多少由三方(甲方、乙方以及该单项的研制方)商定解决。第八条:验收标准和方法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单项检测任务,并出具全部单项正式书面检测报告,经甲方确认。第九条:保密要求1.乙方不得将采购方提供的技术文档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法律规定必须披露的情况除外)或用于履行合同之外的目的。2.在检测工作过程中,乙方工作人员所获知的数据信息和资料均须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履行合同之外的目的。3.中乙方应承诺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泄密法律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故逾期办理价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完成服务、未按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合同价款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或未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完成、未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51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乙方愿意继续提供服务但逾期完成的,按乙方逾期完成处理或提供服务。乙方拒绝按要求继续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4、乙方在合同成果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约定的,乙方已经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该违约金不足赔偿的损失部分,甲方仍有权要求赔偿该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如双方不能就争议解决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3.相关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招标记录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甲方名称(或姓名)(签章)(签章)(签章)(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委托人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委托人甲方联系(经办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委托人甲方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民生路66号邮政编码310009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委托人甲方电话87286185传真87286185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受托人7乙方名称(或姓名)(签章)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章)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章)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章)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受托人7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章)福扬和(签章)福扬和(签章)福扬和(签章)福扬和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受托人7乙方联系(经办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受托人7乙方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路300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0000310000受托人7乙方电话0571-85025213传真传真0571-850252130571-85025213受托人7乙方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受托人7乙方帐号7331610182600068662733161018260006866273316101826000686627331610182600068662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鉴证方名称(或姓名)(签章)H(签章)H(签章)H(签章)H技术合同专用章山或单位公章鉴证方项目负责人(签章,黄广33010(签章,黄广33010(签章,黄广33010(签章,黄广33010技术合同专用章山或单位公章鉴证方电话传真技术合同专用章山或单位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建设 软件系统测试服务 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门户网站升级改版 公安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平台 移民服务集成改革信息化工程 公安巡特警综合实战应用平台 机动车检验监管预警系统建设 公安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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