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规划研究院2024)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规划研究院
二、供应商名称:伊犁超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规划研究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41101000015269948
五、合同编号:11NH4141502X20242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伊犁超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天
13.0
1300
169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叶一霏
联系电话:13899980760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6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租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H4141502X20242401).pdf
合同编号:11NH4141502X202424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规划研究院服务单位(乙方):伊犁超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宁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伊犁超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伊犁超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伊犁超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伊犁超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别克GL87座13天1300.00169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6900.0016900.0016900.0016900.0016900.0016900.00169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万陆仟玖佰元整壹万陆仟玖佰元整壹万陆仟玖佰元整壹万陆仟玖佰元整壹万陆仟玖佰元整壹万陆仟玖佰元整壹万陆仟玖佰元整二、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后,由乙方提供政府采购合同和正规发票,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三、服务条款(一)、乙方(伊犁超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规划研究院)提供如下车辆服务:1、甲方车辆信息:车号:新FP8U28,7座别克商务,车辆使用性质为:租赁,该车交强险、车损,车上人员和第三者保险齐全。2、车辆过路费、车辆燃油费以及司机吃住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除需要支付车辆租赁费外,不再承担其他费用。3、租车价格:1300元/辆/天,服务时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21日,共13日(以实际使用时间、天数为准)。4、车辆租用费用合计人民币:16900.00元大写:壹万陆仟玖佰元整。(二)、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设施(空调、座椅等)完好整洁,驾驶员按行程规范服务,做到安全、准时、热情、细心、周到。(三)、所订车辆发生变化,由乙方负责提供同标准或不低于同标准的车辆,或在保证双方共同利益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四)、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车辆的救援与维修由乙方解决,因耽误行程计划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采取应急措施减少甲、乙双方损失,甲方应积极配合。(五)、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司机原因,造成车辆破损、人身伤害的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甲方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司机负责赔偿,需随身携带和保管的财物及贵重物品损坏和丢失的,由甲方自己负责。(六)、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形成计划,擅自改变行程,须经甲方同意或双方协商解决,造成乙方费用增加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七)、乙方应在行程结束后20个工作日全部结清租车费用,否则按日利息千分之五赔偿。1/2(八)、司机、车辆服务如有不妥之处,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进行纠正,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在行程结束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否则无效。(九)、乙方租用甲方辆车时,个别车出现问题,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十)、甲、乙双方在用车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约的,不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协商解决。(十一)、如违反以上协议内容,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伊宁市山东路283号电话:,电话:1899937111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账号:,账号:51501010010005272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伊宁市山东路283号电话:电话:1899937111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账号:账号:51501010010005272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