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驻村审计服务 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2024)



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驻村审计服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业务约定书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驻村审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
3、联系方式:87230620
4、供应商(乙方):湖北振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5、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7楼D、E室
6、联系方式:134371268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审计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8000元
5、合同金额:0.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30日;履约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247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驻村审计合同 8000.pdf

业务约定书ZY-HB-SJ-2024-045甲方: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乙方:湖北振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兹由甲方委托,对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拨付利川市团堡镇野猫水村2023年7月31日—2024年8月31日的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业务范围1.乙方接受委托,对乡村振兴帮扶资金到位情况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2.通过提供咨询、审计等服务,为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帮扶资金监督管理提供建设性意见。3.如审计工作需要,乙方可对审计范围外的其他单位进行部分延伸审计,或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审计。4.乙方接受委托业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委托业务,并按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书。二、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敦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完整地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帮扶资金使用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协调审计过程中乙方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有关事项及审计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3.对审计全过程进行协助;4.按约定的条件,足额按时支付审计费用。1三、乙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并按要求向甲方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2.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在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内控制度、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书面建议;3.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问题或内部控制有重大缺陷,应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4.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报表和有关资料以及审计结果负有保密的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乙方不得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审计结果(审计报告)泄露给甲方以外的第三者;5.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如需采用其他审计资料和审计结果,乙方应进行必要的复核。乙方不得将本业务转包、分包给其他会计师事务所;6.为优质高效完成审计任务,乙方必须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全程参与本次审计工作,严把审计质量关。审计结束后,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供审计报告。四、审计收费1.乙方本次委托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8,000.00元(捌仟元)2.甲方应于乙方提交相应成果,并得到甲方认可后,一次性支付审计费用。开户行:武汉市建设银行东湖支行开户名称:湖北振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开户行行号:850283账号:42001165018050004750-2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2种解决方式: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六、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本约定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乙方:湖北振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d02年9月2日2000年09月项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驻村审计服务 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