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铁路货运运营监管工作 铁路货运规划中期评估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4)



公告内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铁路货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工作(2024年)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GPCGD242171FC064F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铁路货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工作(2024年)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GPCGD242171FC064F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铁路货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工作(2024年)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白云路27号
联系方式:020-83730415
供应商(乙方): 广东亚太经济指数研究中心, 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0号(自编)西侧1-6层
联系方式:137606822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1(项)
498,000.00
498,000.00

合同金额: 498,000.00元,大写金额:肆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09月29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签定地点:广州市甲方: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王秋燕电话:020-83730015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乙方一: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巫瑶敏电话:1562723632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0号(自编)西侧1-6层乙方二:广东亚太经济指数研究中心联系人:陈梓博电话:1881418080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02号汇德大厦1812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肆拾玖万捌仟元整(¥498,000.00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一)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评估通过开展省内现状调研(实地调研不少于8次)和部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了解全省铁路货运设施建设和运营现状情况。对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及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系统评估,研判铁路货运发展面临的发展趋势,分析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推进实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总结实施取得的成效,分析挖掘存在的问题及深层次原因,在采购人指导下形成《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二)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和最新发展要求,通过开展国内外铁路运输等资料收集以及国内铁路运输发展情况调研(实地调研不少于2次),进一步明确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推进实施的原则和思路,围绕发展目标,针对铁路运输基础设施、运输服务、运输安全、运输管理等提出后续工作重点,细化具体工作任务,针对“十四五”后半程更好推动规划实施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形成《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的研究报告》。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本合同所委托服务内容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向乙方了解具体工作开展进度情况。2.甲方须对乙方调研、研究等工作提供支持和便利,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合同款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遵循合法、客观、科学的原则,精心组织做好本课题工作,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并按照甲方合理要求对所提供服务内容进行完善。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关本课题研究发生重要事项变化或更改,须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征求甲方书面同意。若甲方提出明确合理的改进意见,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完成修改任务,确保本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和本合同的履行。3.乙方在本合同服务期内,应尽职尽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课题研究的各项内容。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五、付款方式合同款肆拾玖万捌仟元整(¥498,000.00元),由甲方分两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首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甲方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支付乙方一(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人民币拾柒万肆仟叁佰元整(¥174,300.00元),支付乙方二(广东亚太经济指数研究中心)人民币柒万肆仟柒佰元整(¥74,700.00元)。2.尾款:本项目经甲方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甲方确认后启动尾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支付乙方一(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人民币拾柒万肆仟叁佰元整(¥174,300.00元),支付乙方二(广东亚太经济指数研究中心)人民币柒万肆仟柒佰元整(¥74,700.00元)。六、验收方式乙方提交的成果,经甲方确认符合验收要求后,课题通过验收。提交的成果(纸质版和电子版)必须签署齐全,清晰、完整、准确。备注:文本文件包括报告文本、附表和附图,提供盖章纸质版文本文件2套。同时,全部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采用PDF、DOC或PPT等格式,图形文件采用jpg等格式文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1套。七、知识产权归属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八、保密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接触的甲方所有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档、方案、图纸、数据等)。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3.其他详细保密条款内容见附件。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一、乙方二须共同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由乙方一、乙方二共同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一、乙方二共同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争议的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按司法程序解决。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有变更,应在变更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拾份,甲方、乙方一、乙方二各执叁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保密协议甲方(盖章):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代表:签定日期:年月日乙方一(盖章):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乙方二(盖章):广东亚太经济指数研究中限公司,心代表:,代表: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名称:广东亚太经济指数研究中心银行帐号:3602000909002770731银行帐号:360200060920018556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吉祥支行附件保密协议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为保护合作方甲方的合法利益,保证合作双方实现顺利合作,避免因信息泄露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本项目的服务方以及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员工承诺遵守本保密协议内容。一、保密信息定义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所有涉密信息、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用户名、口令、产品、文件、规划、方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及文档等,上述信息在本项目以如下形式确定:1.甲方在项目实施中为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和资料等;2.在对甲方提供服务工作中涉及的业务及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等;3.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果为保密的内容;4.其他甲方合理认为并申明属于保密信息的内容。二、保密要求我单位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所规定的前提下,全力限制“保密信息”的使用范围以利保密防范,并仅用于为甲方提供服务。在未经甲方书面形式授权下,我单位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项目资料”的利益或目的性的任何专有信息,亦不会把任何专用信息披露给他人,我单位的所有员工均有义务受约束,并负有保密的义务。1.承诺人始终对保密资料保密,不在项目之外使用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及因履行本项目而掌握的保密信息。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等。3.只向项目相关人员(包括各自的领导﹑同事和雇员等)为商讨合作项目而有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士披露保密信息;并保证上述各相关人员的行为将会符合本守则的规定。4.在商讨合作项目的过程中,若需向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应取得甲方书面许可,并要求该第三方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士泄露保密信息。5.加强对我单位项目人员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已任何方式泄露保密信息。6.有关保密的内容和义务,未经甲方解封则长期有效。三、保密违约责任我单位若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及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并支付甲方经济损失的80%作为违约金,且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25%;如果因乙方恶意泄露信息资料,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及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外,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乙方责任。承诺人:乙方一(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章并盖单位公章)承诺人:乙方二(广东亚太经济指数研究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章并盖单位公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铁路货运运营监管工作 铁路货运规划中期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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