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食堂外包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2024)
兰陵街道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一、合同编号:
JSZC-320402-CZHJ-G2024-0010001
二、合同名称:
兰陵街道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 :
JSZC-320402-CZHJ-G2024-0010
四、项目名称:
兰陵街道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
地址:
常州市中吴大道1287号
联系方式:
13584322785
供应商(乙方):
天宁区兰陵富鸿餐厅
地址:
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287号
联系方式:
13775079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兰陵街道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兰陵街道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20 元
合同金额:
0.002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3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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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食堂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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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街道机关食堂外包服务合同甲方(采购方):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乙方(供应方):天宁区兰陵富鸿餐厅根据采购文件及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方(简称“甲方”)和供应方(简称“乙方“)双方就此次中标的的中标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的标的物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对街道食堂餐厅进行全方位的承包,提供全面服务。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所需的员工工作餐,采用现场制作加工的方式进行。同时,为采购人提供工作及公务接待用餐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经营场所:兰陵街道员工食堂服务期限:三年(2024年9月28日-2027年9月27日)。本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9月28日至2025年9月27日,合同一年一签。其中首次合同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继续履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合同终止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期限总累计不得超过三年;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服务内容及要求:1、职工用餐:(1)用餐基准人数及标准:街道工作日午餐晚餐共288人用餐、周末及节假日午餐晚餐共50人用餐;兰陵派出所工作日午餐晚餐共98人用餐、周末及节假日午餐晚餐共50人用餐;天宁人才市场工作日午餐晚餐共60人用餐、周末及节假日午餐晚餐共5人用餐;兰陵交警中队工作日午餐晚餐共20人用餐、周末及节假日午餐晚餐共10人用餐,用餐标准:食堂20元/人/份。(2)用餐时间:11:30-13:00;17:00-18:00(3)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的开膳时间,于开膳时间前10分钟准时将饭菜放在柜台;(4)基本套餐标准(以苏帮菜、淮扬菜、粤菜为主):用餐供应不少于3个全荤、2个半荤、2个蔬菜、1个汤、1个粗粮、1个水果/酸奶以及米饭等,以供员工自主选择(员工一般选择4菜1汤1粗粮1个水果或酸奶、1主食,包括:2个全荤、1个半荤、1个蔬菜、1个粗粮、1个汤、1个水果或酸奶以及米饭等),同时根据季节变化适时安排面食、炖煮菜肴、凉拌菜肴等餐品。每周尽可能多地提供不同的菜品。(5)菜色前后两日不得重复。2、时令节气等对应有特定食品的,需根据情况在午餐中提供,如:清明节(青团子、酱猪肉)、立夏(咸鸭蛋)、元宵(汤圆)、端午(粽子)等。3、工作及公务接待用餐:参照天宁区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标准为50元/人/餐。二、合同价格结算与支付1、合同价格为(大写):暂定人民币2850000元(¥贰佰捌拾伍万元),单价:20元/人/份(单价固定)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食材等原材料采购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乙方报价已充分考虑项目完成的政策性调整、各种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项目完成期内的合同价格不作调整。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按采购确定的单价分月结算。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完成考核后,月后支付第一个月的费用;其他月份按照考核结果月后与成交供应商进行结算,全年合同总价不得超过285万。3、费用结算:单价固定(1)用餐人数按照预估人数为基准人数(具体人数见上述“用餐基准人数和标准”)。如遇特殊情况增加用餐人数,食堂应保质保量提供备餐。(2)由街道综合办公室统一往就餐卡充值就餐次数,供街道员工就餐;经采购人负责食堂管理者核对确认用餐总次数后,于次月与成交供应商进行结算,结算按照食堂实际用餐总次数和工作及公务接待用餐实际用餐次数合并计算。结算时结合考核情况,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考核办法如下: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具体详见附件《食堂服务月考核表》。考核项目,若低于80分,将根据低于1分,扣除当月用餐总数1%的费用,以此类推。每半年组织一次职工伙食满意度测评,如成交供应商测评结果≤80%,一次扣除人民币5000元。4、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1)合格的发票。(2)由甲乙双方签章的《食堂服务月考核表》。5、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6、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三、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1)公开招标文件(编号:JSZC-320402-CZHJ-G2024-0010);(2)中标(成交)通知书;(3)乙方中标的响应文件;(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四、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每年的中标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至甲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保函。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或因乙方责任应由乙方承担的赔偿未完成,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3、履约保证金(无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无违约扣款项目,服务期满,在合约结束时由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退回全部履约保证金。五、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服务费用给乙方。(2)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厨房设备、水电气等设施设备。(3)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就餐人员,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会乙方。(4)任何时候不得要求乙方从事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2、乙方责任(1)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管理、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3)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每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4)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并做好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每天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保持干净整洁。(5)做好消除蚊、蝇、蟑、鼠害。(6)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符合卫生要求。(7)根据食品卫生法,坚持做好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8)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9)乙方员工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食品卫生操作规范。(10)如遇到上级部门对职工食堂卫生、安全等进行检查,被扣分的情况,甲方将按照处罚金额的2倍从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11)严格落实消防各项安全措施,每日进行安全自查;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和消防知识技能培训,做好记录;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12)乙方不得使用转基因油品。(13)每日泔水,乙方应每日有专人负责清理。(14)每周食材应以新鲜食材为主,半成品、冰冻品和腌制品每周不得出现超过两次。(15)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服务人员(内部)临时加班。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招标机构提交二份备存。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二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八、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月度考核低于75分或满意度测评结果≤75%,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赔偿甲方损失(如中标后一个月内不能提供合格产品等);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补充条款1、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要求乙方增派服务人员的,相关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2、乙方为配合特殊情况,增派的服务人员的劳资关系归属乙方,与甲方无关。增派的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发生的疾病、个人意外伤害、工伤等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增派的所有服务人员的食宿及休息场所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所有费用。4、所有增派的服务人员的服装、设备、胸牌、用具、工作耗材等均由乙方按甲方要求配置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所有费用,乙方配置的其所有权属乙方。十一、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2、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十二、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公司壹份。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陵热然规定解释。E+甲方(签章):乙方(签章):H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室或美章)年月日2024年9月26日代理机构(见证方)单位名称(章):常州华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备案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外包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