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冷棚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林西县十二吐乡人民政府2024)
林西县十二吐乡人民政府林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十二吐乡乌兰沟村高标准冷棚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FZCLXS-C-G-240070-HT-2405949
二、合同名称:林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十二吐乡乌兰沟村高标准冷棚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CFZCLXS-C-G-240070
四、项目名称:林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十二吐乡乌兰沟村高标准冷棚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林西县十二吐乡人民政府
地址:林西县林西镇南门外
联系方式:15560860296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邦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鸭子河路西松山区国税局北阳光时代广场南恒茂大厦1号楼020410、、020411、020048、02049
联系方式:182480073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林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十二吐乡乌兰沟村高标准冷棚建设项目
1(项)
¥2,930,000.00
¥2,930,000.00
无
合同金额: 2,9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叁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履约地点:林西县十二吐乡乌兰沟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采购合同】林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十二吐乡乌兰沟村高标准冷棚建设项目.pdf
【采购合同】林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十二吐乡乌兰沟村高标准冷棚建设项目.pdf
林西县十二吐乡人民政府
2024年09月30日
林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十二吐乡乌兰沟村高标准冷棚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月24日施工合同甲方:林西县十二吐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04240115797322地址:林西县林西镇铜都大街72号开户银行:林西县农村商业银行账号:46020401220000000004773乙方:内蒙古邦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4MAON6KNB1C地址:赤峰市松山区鸭子河路西松山区国税局北阳光时代广场南恒茂大厦1号楼020410、、020411、020048、02049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松山支行账号:060502050902484276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林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十二吐乡乌兰沟村高标准冷棚建设项目,项目编号:CFZCLXS-C-G-240070的中标结果、招标文件或询价通知书、投标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工程名称、地点及内容工程名称:林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十二吐乡乌兰沟村高标准冷棚建设项目1、工程实施地点:林西县十二吐乡乌兰沟村3、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量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二、工程质量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标注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具备验收条件。三、建设内容磋商文件中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以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为准)。四、工程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1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为准。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含税):贰佰玖拾叁万元整(¥2,930,000.00元)2、付款方式:分三期支付,第1期: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2期: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3期:支付合同金额的30%。3、质保金:在拨付第三期工程款前将决算验收总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在质保期内,如若未发现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如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以质保金优先进行维护。六、责任约定1、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并为乙方顺利施工提供必要的帮助。2、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工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七、违约责任(一)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二)乙方逾期交付工程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三)乙方交付的工程及设施设备、服务质量不符合质量规定或乙方未履行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期及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四)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以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相应损失,应有特殊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协商解决。5、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自然事件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包括下雨、沙尘暴、台风、地震、洪水、泥石流、雪雹等。九、争议解决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部分问题以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合同补充、修改或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合同的生效合同签署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最终成交结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项目建成后续运营项目完成后的运营要求具体以磋商文件中所列要求为准。2、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施工前做好与周边住户、商户等的沟通工作,并保护好周边场地内的建筑物、绿化、硬化设施、地埋管线等;施工场地内要有明显警示标志,安全设施配备、临街封闭式围挡到位,并符合相关要求。乙方全面负责施工场地周围的绿地、树木、硬化等的防护,建筑垃圾、渣土处理、噪声等,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投入费用和所有风险均由乙方完全承担。3、责任风险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安全保险、安全措施、临时道路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进行支付。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4、施工要求:所有大宗材料采购前,乙方须提供样品和相关信息(规格、型号、材质等信息),甲方同意后方可采购进场。工程所用材料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须需按图纸、规范标注和采购方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按照通用合同16.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的办法实施。5、主要材料基准价格:采用签订合同时赤峰市颁布的材料信息价为准,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6、验收标准及相关事宜施工单位全部履约后,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图集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施工单位提供全部施工资料。7、工程保修:工程质保期一年,乙方通知报修后在30分钟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在保修期内所有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如乙方未按要求及时修复,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复,修复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十二、合同的签订:1、本合同涉及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和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四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代理机构、甲乙双方各一份。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甲方:林西县十二吐乡人民政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内蒙古邦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之张印利204年9月24日林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十二吐乡乌兰沟村高标准冷棚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月24日施工合同甲方:林西县十二吐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04240115797322地址:林西县林西镇铜都大街72号开户银行:林西县农村商业银行账号:46020401220000000004773乙方:内蒙古邦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4MAON6KNB1C地址:赤峰市松山区鸭子河路西松山区国税局北阳光时代广场南恒茂大厦1号楼020410、、020411、020048、02049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松山支行账号:060502050902484276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林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十二吐乡乌兰沟村高标准冷棚建设项目,项目编号:CFZCLXS-C-G-240070的中标结果、招标文件或询价通知书、投标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工程名称、地点及内容工程名称:林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十二吐乡乌兰沟村高标准冷棚建设项目1、工程实施地点:林西县十二吐乡乌兰沟村3、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量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二、工程质量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标注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具备验收条件。三、建设内容磋商文件中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以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为准)。四、工程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1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为准。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含税):贰佰玖拾叁万元整(¥2,930,000.00元)2、付款方式:分三期支付,第1期: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2期: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3期:支付合同金额的30%。3、质保金:在拨付第三期工程款前将决算验收总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在质保期内,如若未发现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如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以质保金优先进行维护。六、责任约定1、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并为乙方顺利施工提供必要的帮助。2、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工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七、违约责任(一)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二)乙方逾期交付工程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三)乙方交付的工程及设施设备、服务质量不符合质量规定或乙方未履行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期及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四)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以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相应损失,应有特殊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协商解决。5、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自然事件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包括下雨、沙尘暴、台风、地震、洪水、泥石流、雪雹等。九、争议解决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部分问题以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合同补充、修改或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合同的生效合同签署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最终成交结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项目建成后续运营项目完成后的运营要求具体以磋商文件中所列要求为准。2、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施工前做好与周边住户、商户等的沟通工作,并保护好周边场地内的建筑物、绿化、硬化设施、地埋管线等;施工场地内要有明显警示标志,安全设施配备、临街封闭式围挡到位,并符合相关要求。乙方全面负责施工场地周围的绿地、树木、硬化等的防护,建筑垃圾、渣土处理、噪声等,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投入费用和所有风险均由乙方完全承担。3、责任风险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安全保险、安全措施、临时道路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进行支付。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4、施工要求:所有大宗材料采购前,乙方须提供样品和相关信息(规格、型号、材质等信息),甲方同意后方可采购进场。工程所用材料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须需按图纸、规范标注和采购方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按照通用合同16.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的办法实施。5、主要材料基准价格:采用签订合同时赤峰市颁布的材料信息价为准,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6、验收标准及相关事宜施工单位全部履约后,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图集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施工单位提供全部施工资料。7、工程保修:工程质保期一年,乙方通知报修后在30分钟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在保修期内所有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如乙方未按要求及时修复,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复,修复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十二、合同的签订:1、本合同涉及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和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四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代理机构、甲乙双方各一份。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甲方:林西县十二吐乡人民政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内蒙古邦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204年9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冷棚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