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印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2024)



合同编号:

4530103HT202400756201

合同名称:

关于印刷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

项目编号:

4530103JH202400756

项目名称:

2024年统计资料编印

采购人(甲方):

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

供应商(乙方):

昆明火石轨迹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昆明市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合同金额:

159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26

合同公告日期:

2024-09-30

代理机构: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专家抽取记录:

中标、成交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关于印刷服务的服务市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小册子2.pdf

合同甲方(委托方):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乙方(受托方):昆明火石轨迹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印刷制作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第一条:印刷内容及要求制作内容及要求:序号名称规格数量材质及工艺单价总价1小册子(第二批)102.5*175mm636封面250g铜版纸覆膜内页140g胶版纸25.0015900.00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15900.0015900.0015900.00本合同项下印刷制作的样稿由甲方负责设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样稿。质量要求:印刷制作及相关用材应根据甲方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印刷要求,其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制作精美,不起边,图片清晰度应达到合格品要求,否则可以拒绝收货。第二条:合同费用1.印刷制作费为人民币159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玖佰元整)-第三条:制作周期1、交货时间:印刷样稿签字确认后10日。2、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交货前的毁损灭失风险第1页共3页由乙方承担。第四条:付款方式1、一次性支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159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玖佰元整元),于盘龙区财政局拨付款项后及时进行付款。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收款单位:昆明火石轨迹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经济信息支行银行账号:2502062309100088275第五条:违约责任1、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印刷制作费,逾期按合同总价款每日千分之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延期超过1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广告物料交货(验收不合格视为未完工),每延期一日,须承担合同总价款千分之1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3、因违约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违约方还应支付其差额部分。4、乙方保证具有广告物料印刷制作经营的合法资格以及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如因乙方不具有广告物料印刷制作经营合法资格,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六条:不可抗力因天气、供电部门或人力不可抗拒力,如地震、自然灾害、海啸、强台风、战争、政治、经济等原因的出现,使乙方的义务不能履行时,乙方应在事由发生第2页共3页之日起5日内提供政府行政部门的文件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最终不能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产生的诉讼费、代理费、保全费、保险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截止日为合同履行完毕之日;2、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家华3、本合同电方壹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可华忆甲方(盖章)海盘龙区统计局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昆明火石轨迹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代表(签字):朱金签约地点:白云路327号A座4楼签约日期:年月日第3页共3页#idc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