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食堂生活物资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幸福城监狱2024)
一、合同编号:11N766836346202417803
二、合同名称:第一师某单位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XJBTBJ[2024]1823号-002
四、项目名称:第一师某单位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幸福城监狱
地 址:新疆阿拉尔幸福镇十三团
联系方式:18299597192
供应商(乙方):阿拉尔市阳远农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拉尔市南泥湾大道以北锦城花园小区2号楼104室
联系方式:1529980273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第一师某单位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29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采购食堂生活物资(蔬菜、肉禽类、米、面、油、调料、副食品、食堂用具和消耗品、奶制品、水果等)等采购清规格型号: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各品牌规格等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229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交货地址,合同签订后至 2024年12月31日,按照采购人计划单要求及时间分批供应。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idc error#甲方:第一师幸福城监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代表人/代理人:联系电话:地址:乙方:阿拉尔市阳远农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2MABL043811乙方代表人/代理人:联系电话:15299802735地址:阿拉尔市南泥湾大道以北锦城花园小区2号楼104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确保配送食品安全,明确食品质量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食堂物资采购供应事宜,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二)中标人投标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2(五)中标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供应内容1、由乙方向甲方供应兵团第一师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以政府招标项目XJBTBJ[2024]1832号-002号为准。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招标采购中规定的物资规格参数、价格、配送服务等内容,甲方定期提供物资需求清单,并且以甲方通知交付期限为准,乙方按照清单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3、双方遵循市场风险自担实际,合同执行期间不调整价格。三、货物质量保证1、乙方应确保所供的调料为全新原厂原装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且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经检验、检疫合格,并保证质量,不在存在腐烂、变质等情况。2、合同期限内,甲方认为所供食材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经甲方告知乙方15日内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3、对因乙所供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4、货物验收合格并不免除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三、合同时间3合同执行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四、合同金额1、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预算金额为229万元,大写:贰佰贰拾玖万元整。最终下浮率:下浮19.80%,货款结算以乌鲁木齐北园春官网供货当日高中低均价为基准价乘以中标下俘率,其中北园春官网无法查询价格的物资,由监狱组织询价小组于当月底统一对供应物资进行市场询价,由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的价格乘以中标下俘率后进行结算。2、乙方承诺及时提供用户清单所列目录品种,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价,该增加品种在甲方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3、供货价格包含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劳务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不可预见费用。五、货物运输和交付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规格、数量等要求供货,如乙方在采购过程中认为订单需变动的,应提前向甲方联系人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订单内容。2、乙方自配车辆负责运送且应确保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无污染,如因包装、运输、装卸过程中导致毁损、灭失、过期和变质的,乙方须及时更换或重新提供,并承担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43、为确保配送数量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送货须附送货清单一式两份,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甲方指定联系人王开看;联系电话:13579136776;乙方指定联系人:胡相联系电话:15299802735。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以此作为结算的凭据。4、甲方收货时对货物的验收、仅视为对货物包装、数量及外观的验收,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15日内按照甲方要求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如因此造成供货逾期,乙方应承担逾期供货及供货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六、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1、乙方自合同实际履行当月开始,次月5日前,携上月收货验收单到甲方处,由双方对当月供应货物情况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供应商提供相应足额发票,甲方按照财务程序审批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结账。2、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和付款时间),如因政府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也不作为乙方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理由。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V口户名:阿拉尔市阳远农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阿拉尔学府路支行账号:650501104120000004685七、履约保证金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合同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或现金),计2290000元x5%=114500元,履约保证金作为货款支付的必要条件。2、待合同履行完毕且供货期间无任何质量问题或违约情形,乙方可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将在2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扣除违约金及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之外,甲方将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3、乙方未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有效执行合同的,如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协议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八、日常管理考核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配送服务进行考核,对于不符合考核要求的进行登记,于每个月月底核对账单前统一评分,评分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优秀、及格和不及格。1、优秀:通过每月的日常考核,乙方对被扣分的项目及时作出调整即可;62、及格:勉强通过每月的日常考核,乙方在货物配送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甲方进行约谈,沟通关于及时整改配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乙方应在约谈后15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方案上报甲方审核;3、不及格:不通过每月的日常考核,乙方除了会被约谈,沟通关于及时整改配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作为惩罚,出现三次不及格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九、退出机制与补位机制1、乙方按要求与甲方签订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2、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达到两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限期退出;3、确认为乙方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质量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4、甲方下达终止乙方履约合同通知后,甲方重新招标新的配送公司期间,乙方仍然要保质保量做好在此期间的食材配送保障,相关质量要求及违约、赔偿细则不变。5、乙方达到退出机制条件时,甲方重新启动新的采购工作,由新的中标公司继续履行配送服务。十、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7(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供应物资和履行合同义务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检,抽检结果作为月度考核综合评分指标。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要求乙方调整送货时间、地点和数量。3、甲方有按时对账并申请财政支付的义务,不得无故拒付乙方每月的物资费用,如因甲方主观因素未支付物资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上级部门反映并请求给予协调。.(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安排专人及车辆送货,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配送货物的车辆、人员相关信息及证明,送货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对外来人员、车辆相关管理规定。乙方未及时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未收到乙方书面说明的责任由乙方自负。2、乙方有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相关保密、管理等制度的义务,在工作期间因违反甲方各类工作制度、规章,造成甲方损失的,一概由乙方负责,保密要求不随合同中止而失效。3、乙方应按照招标采购确定的商品供货,价格不高于中标价格或合同约定价格,每批次供货应向甲方提供商品清单,清单中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生产厂商、供应数量、供应价格等信息。4、乙方违反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的其他义务的,每违反一项,应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累计违反3项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8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的,违约方须继续承担全额赔偿责任。5、乙方提供的配送服务、配送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6、乙方未能依约按时提供供货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7、因乙方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出现食物中毒等公共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完全承担甲方所有经济损失;造成社会影响的,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8、合同期届满后乙方应交付甲方所有的物资及归还甲方签发的通行证件、涉密文件等。十一、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视为违约,应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须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所须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及未付款项中先行扣除。3、本合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保函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9十二、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抢险救灾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等情势变更的影响,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形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十五、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澄清答疑文件等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甲、乙方合同签订时预留地址视为法律文书接收送达地址,如一方地址、电话、联系人、公司名称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确认,擅自转包、转让对甲方不发生效力,甲方不予追认。10十六、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如因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除了适用本合同其他专门条款约定的责任承担外,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并经考核合格的服务量进行结算。3、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依最有利于维护甲方权益的解释为准。4、本合同一式五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二份,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第一师幸福城监狱乙方(盖章):阿拉尔市公阳远农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甲方代表人/代理人(签字N1口口甲方代表人/代(签家29签订地点:十卫因!签订地点:个团签订日期:2024年9间5日签订日期:2024年1月5日.11日期:2024年9月5日乙方(盖章):阿拉尔市甲方(盖章):第一师幸福城监狱公阳远农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N1口口甲方代表人/代(签家29甲方代表人/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个团签订地点:十卫因!签订日期:2024年1月5日签订日期:2024年9间5日.日期:2024年9月5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生活物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