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农耕文化实践基地建设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115-NHYT-C2024-0011001
二、合同名称:水乡农场(二期)——湖熟农耕文化实践基地建设改造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15-NHYT-C2024-0011
四、项目名称:水乡农场(二期)——湖熟农耕文化实践基地建设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花园塘21号

联系方式:13851611644
供应商(乙方):南京丰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剪子巷135号
联系方式:189520190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水乡农场(二期)——湖熟农耕文化实践基地建设改造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清单
联系方式:18952019031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38010.00元
合同金额:53.801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0天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08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30 10:09: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水乡农场二湖熟农耕文化实践基地建设改造工程合同.pdf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JSZC-320115-NHYT-C2024-0011项目名称:水乡农场(二期)——湖熟农耕文化实践基地建设改造工程采购单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南京湖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成交单位:南京丰顺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08月08日第五章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南京湖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南京丰顺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水乡农场(二期)—湖熟农耕文化实践基地建设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水乡农场(二期)——湖熟农耕文化实践基地建设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湖熟街道。3.采购编号:JSZC-320115-NHYT-C2024-001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白o5.工程内容:水乡农场(二期)湖熟农耕文化实践基地建设改造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水乡农场(二期)—湖熟农耕文化实践基地建设改造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0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捌仟零壹拾元(53801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陆仟陆佰玖拾贰元捌角肆分1¥6692.84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欧阳倩倩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第2页(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08月08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南京湖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4年08月08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第3页发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承包(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组织机构代码:地址邮政编码: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剪子巷135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10006法定代表人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话:025-52192750传真传真传真:025-5219275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翠文路支行账号:账号:账号:465058192015发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承包(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剪子巷135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10006法定代表人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话:025-52192750传真传真传真:025-5219275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翠文路支行账号:账号:账号:465058192015第4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总说明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含签疑):(2)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双方有关工程的合同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国家、行业、专业及南京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条例所阐明的强制性标准。当对同一考核指标国家、行业、专业和南京市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产生不一致时,以其颁布的标准、规范较为严格者为准。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相关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L: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_0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满足国家质量验收相关规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3)虫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其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8)施工图纸:(9)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含答疑);(10)投标文件(不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双方有关工程的治商、变更等相关文件。第5页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一周;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开工前提供2套施工图纸。承包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发包人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所涉及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图。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承包方需根据各专业图纸的增加和变更,及时做好图纸的汇总和更新。1.6.4承包人文件1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须按发包人和监理的要求完成开工前的申请报告以及所要求的各类报表,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与材料计划: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计划进度、统计表和应急预案:报送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承包人购材料清单进度计划,以及下月进度计划: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报表或材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与材料计划和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计划进度、统计表和应急预案为开工前7日内:报送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承包人购材料清单进度计划,以及下月进度计划为每月25日: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报表根据发包人的具体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上述文件书面资料不少于一式三份,如提供的份数无法满足需求,承包人需无偿另行提供,承包人需一并提供上述资料的电子版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件(按照要求盖章、签字)和电子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承包人提交文件(文件须齐全、有效)后15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另外保存四套完整图纸用于做竣工备案资料。号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第6页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进入施工场地交通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①临时道路:承包人负责修建、养护、管理和拆除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该部分费用在单价措施费中计取。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损坯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②交通设施: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管理和拆除施工所需的交通设施。该部分费用在单价措施费中计取(属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除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且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用途,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内容,不得移作他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承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用途,不得向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审计、咨询及分包单位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内容,不得移作他用。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2)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价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确认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签证;(2)对发生的c丕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处置:(3)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有关签证的确认:(4)参与工程验收:(5)处理和协调外部施工条件。以上授权范围以外的事项,必须由甲方盖章确认或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第7页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但承包人应在投标时就已勘察过施工现场,不得以此为理由延误进场施工。施工(生活)用水、照明用电、动力用电单价均按施工同期供水、供电部门的价格计算:施工(生活)用水、用电挂表计量,承包人承担线损费摊销;总平面图中已指定现场施工(生活)用水、电接入位置,自指定位置接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材料、安装等一切费用,投标时已经计入投标报价,该费用在中标后一律不予调整。2)开工前,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由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单位三方人员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数据进行现场交验。交验完毕,即由承包人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按前款“1.10交通运输”执行,承包人不得以此任何理由延误进场施工;4)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发包人委托并会同承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保护工作,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施工范围内及周边文物和树木的安全,同时应及时向监理和发包人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以供决策,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因承包人责任或因处理不及时而造成损失的,其损失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相关保护工作不到位或形成隐患,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如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发包人将委托有经验的承包商对上述文物及树木进行保护,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向承包人索赔;造成重大破坏的,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由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相关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竣工结算资料、设计变更、签证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在申请竣工验收前7日内提供,其余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件(按照要求盖章、签字)和电子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必须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完成开工前的申请报告以及所要求的各类报表,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10天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发包人供应材料清单及时间要求、承包人自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进场开工后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及监理、审计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作量报表,下月施工计划,每周五提供下周施工计划及本周完成情况报表;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承担施工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对施工场地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照明,安全设施、脚手架、支架等)负第8页全责。对火灾易发区域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职工食堂卫生安全和饮水设施的安全可靠,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参照现行规范执行,以确保施工阶段的一切安全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保证施工范围内人员、财产的安全工作。费用在报价中已含。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约定及通用条款相关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及支付发生的费用;3)承包人必须保证周边市政道路通畅,并自行解决好与四邻的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降尘等问题,降噪、降尘、渣土证等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协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无条件做好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直至正式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该费用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成品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具体保护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文件和标化现场要求执行,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负责将现场所有临时设施拆除,将建筑垃圾清运出场,做到工完场清,并承担相关费用;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a、准时参加业主和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和专题会议,如迟到或缺席,每缺席一次,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2000元/次的罚款。b、遵守政府和市容、环保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c、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对现场进行详细的测量和勘察,如因承包人未能很好地审核图纸和对现场进行详细的测量与勘察,而造成施工中不得不返工的责任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d、开工前承包人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并有义务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如有需要修改或澄清的内容,承包人应及时制定相关方案报发包人及监理认可后实施。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提前10天协调解决好上述矛盾、问题而造成的工期、费用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f、竣工后将临时设施拆除、淤泥堆放符合招标人要求、建筑垃圾及渣土应及时清运出场,否则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拆除、清场,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工程款中扣回。g、承包人同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为工程变更、发包人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等原因,将可能对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项目、材料品种和工程数量进行增加或删减,合同价按合同约定调整。h、不论材料以何种方式供应,承包人都必须对工程上使用的所有材料与监理共同进行检查和验收,做好开箱检查、抽样、封样、送检等工作,并保证所有用于工程上的材料及设备符合本工程所涉及的有关规范及设计的要求。否则,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承包人还应负责材料设备的卸货、堆放和保管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i、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不得以问题、争议未及时解决而停止施工,如承包人因此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i、在招标文件给予的条件范围内,为完成招标工程项目内容所必须采取的措施由承包人负责。为保证施工安全,在施工中必须增加的措施,由承包人负责实施,所发生的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k、承包人应积极主动核对图纸中的标高、轴线、预留洞口尺寸等技术数据,充分理解设计意图。若由于明显的设计图纸问题(例如尺寸标注不闭合、文字标识相互矛盾等)和发包人(监理)不正确的指令,承包人发现后有口头或书面告知义务,否则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损失,也不能免除承包人责任。第9页1、承包人应积极协调处理扰民与民忧问题。因场地管理不善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m、承包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雇员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如因雇员的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纠纷,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n、严格要求对堆放的施工材料进行覆盖,开挖进行带水作业,加强清尘冲洗:各项工序紧密衔接,快速规范施工,尽量减少扬尘的影响;完工后及时清场,减少扬尘污染;针对为保证交通需要而必须在夜间施工的工地,将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实施,同时主动与住户沟通,争得理解和谅解。0、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移交的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出现的文明施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部门的通报,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人民币伍万元至贰拾万元处罚的权利,并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欧阳倩倩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苏232141436140建造师执业印章号:苏23214143614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苏建安B(2014)1002158联系电话:18952019031电子信箱:641146524@qq.com;通信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剪子巷135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0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1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不到岗或无故缺岗,按每发现并查实一次,罚款4000元/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非不可抗力原因,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签约价0.5%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福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7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签约价0.2%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施工现场的,需提前报告发包人、监理人,经发包人、监理人批准后才可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承包人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施工过程中若有擅自变更,发包人直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第10页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I第28页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第29页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一、总部人员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第30页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第31页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月年日1第32页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第33页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71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1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第34页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第35页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第36页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第3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耕文化实践基地建设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