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4)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0500202400070001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编号:
GC530500202400070001004
标段名称: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四标段
招标人: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远程异地评标
中标人:
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1.41
中标工期:
260
项目经理/总监:
刘彦芳
合同公示日期:
2024-09-30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监理四标段合同.pdf
2024-09-30 10:54:08
GF—2012--0202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四标段)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LYNY-JSGCJLHT-2024-0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GF—2012-0202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四标段)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LYNY-JSGCJLHT-2024-0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法定代表人:耿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0010152570790住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35号联系电话:0875-3068619监理人(全称):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海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8MA3X4FX05B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砦璐133号12号楼15层联系电话:0371-656173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辛街乡3.工程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2万亩。灌溉与排水、田间机耕道路及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4.工程建筑工程费:约6000.00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合同协议书;1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专用条件;通用条件;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2.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中赋予的含义相同。3.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刘彦芳,身份证号码:******************,注册号:2210005310。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1.合同费率:1.41%2.监理酬金:本合同暂定监理服务费84.6万元(最终监理服务费=实际最终完成的直接工程费结算价×中标费率一过程罚款、扣款等。)3.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发布工程开工令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第七条结算本项目采用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双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投标单价进行结算后,报审计部门或审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委托人以审计报告确定的金额作为最终应付的价款。以上所述工程进度或工程量含设计变更内容。第八条双方承诺1.项目实施期间,若因政策性调整、规模调整等因素导致工程投资、工期发生变化的,中标费率不予调整。2.监理单位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需要进行人员配备,不得随意更换人员。3.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第九条违约处理31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支付已完成的监理服务的费用,另按照合同金额5%支付违约金。2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1、违约金:按合同金额5%支付违约金。2、经济损失:按监理合同金额5%支付经济损失。八、合同订立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叁份,监理人执叁份。订立时间:2024年4月20日。订立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监理人: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住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35号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砦璐133号12号楼15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丰伟星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7邮政编码:678000邮政编码:450000开户银行:建行保山新村支行开户银行: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泉信用社账号:53001728642058016633账号:0200049099860012电话:00875-3068019电话:0371-65617303传真:0875-2209725传真:0371-65617303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