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吕梁市会计学校2024)
一、合同编号:11N40740000620241
二、合同名称:吕梁市会计学校安保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992024CCS00169
四、项目名称:吕梁市会计学校安保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吕梁市会计学校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中路33号
联系方式:13935822803
供应商(乙方):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田家会街道办田家会村商业街村委大院
联系方式:1330358158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吕梁市会计学校安保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45696.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全校的安保工作;2、门卫的管理工作;3、学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4、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服务要求:(一)保安门卫工作 1、安保任务学校保安服务工作主要负责校园门卫的出入口、重点场所的守护、校园巡逻,学校大型活动与会务工作的安全保障,校内临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校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2、管理主要内容依照校方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标准和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2.合同金额(元):645696.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吕梁市会计学校安保服务项目合同(11N40740000620241).pdf
合同编号:保安服务合同书甲方:吕梁市会计学校乙方: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八月保安服务合同甲方:吕梁市会计学校乙方: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了更好的加强吕梁市会计学校的安全与稳定,维护学校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乙方为其提供安保服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一、保安服务内容和范围1、服务范围乙方为吕梁市会计学校大门岗管理,校内区域巡逻提供安全保卫工作。2、服务要求①乙方派出具有资质的合格保安员,对双方确认的工作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②校区门岗实行24小时门卫管理。负责对进入校园的车辆及人员的询问、查验、登记工作;除学校师生外,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区(除学校相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③乙方保安人员须执行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协助完成校园内各类活动的勤务工作,以及人员、车辆的疏导、非校方悬挂横幅、张贴物的管理工作。④乙方承担甲方指定的安保工作,校园内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校园重点场所的守护、巡逻,对校园内的不文明现象和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并做好校内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工作,维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治安秩序。⑤保卫力量的组织、布设、调动由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要进行分配,执行勤务受甲乙双方的双重领导。甲方应选派一名代表(保卫干部)参加队伍的日常管理教育工作。⑥完成学校保卫部门交给的其他临时勤务。二、聘用保安员数量、服务期限1、保安服务的人数为16人,其中队长1人。2、服务期限: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三、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1、每月服务费用¥53808元(大写):伍万叁仟捌佰零捌元整,年服务费总计¥645696元(大写):陆拾肆万伍仟陆佰玖拾陆元整。2、保安服务费按月支付,甲方务于每月5日之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月保安服务费用,乙方须提前向甲方提供合规发票。3、本合同外所发生额外服务费用,由乙方编制预算后报甲方批准后实施费用发生的,另行结算。四、结算相关信息乙方名称: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用户名: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支行账号:7261310182600054352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2、甲方应向乙方的保安员明确说明工作内容、范围和要求以及告知保安员其内部管理制度;3、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用水、用电、住宿等必要的工作环境。4、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职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5、甲方指派乙方人员从事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的具有危险性工作发生损害或致他人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责任。6、保安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及逬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争议时,由甲方负责处理或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保安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配和轮班、休假安排。2、乙方保安人员符合岗位要求和具备岗位职业资质,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材。3、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义务向甲方提出改逬意见,甲方应及时解决。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4、乙方应加强保安员的教育,确保人身安全。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若由保安人员勤务不当,发生人身伤亡、经济损失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确保甲方不受损害。5、乙方有权不承担甲方提出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和保安服务内容以外的职责任务。6、乙方应与服务甲方的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保安员日常工作所需的服装等。乙方保安员在执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时发生的工伤由乙方负责,发生的其他劳动争议均由乙方作为用人单位协商解决。7、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的管理工作,服从日常管理。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8、对发生在保安工作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保安员应当予以坚决制止;对制止无效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或其他部门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进行处理。9、乙方保安员在提供保安服务期间对所知悉的甲方的单位秘密应保密,不得泄漏。因违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1、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2、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未能得到相关服务标准,经甲方书面要求整改后仍不能提升服务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甲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期满,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续约。七、违约责任1、一方因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若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八、争议的解决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各自注册地的法院起诉。九、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需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