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绿道西延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67741020243401
二、合同名称: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CX-2024-CG096
四、项目名称: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宁川东路3号
联系方式:0576-84991195
供应商(乙方):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
联系方式:1865831597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905872.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内,包括新建露石混凝土地面、景墙、栏杆、块石台阶等园林工程和新建庭院灯、照明电箱等安装工程。 施工工期:不超过60天项目经理:金旭良执业证书信息:B2017723
2.合同金额(元):905872.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pdf
合同-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pdf
台州市建设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建设单位: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中标通知书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经采购单位竞争性磋商的招标形式,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7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特此通知。中标通知书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经采购单位竞争性磋商的招标形式,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7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特此通知。中标通知书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经采购单位竞争性磋商的招标形式,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7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特此通知。中标通知书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经采购单位竞争性磋商的招标形式,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7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特此通知。中标通知书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经采购单位竞争性磋商的招标形式,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7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特此通知。工程名称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工程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工程规模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内,包括新建露石混凝土地面、景墙、栏杆、块石台阶等园林工程和新建庭院灯、照明电箱等安装工程。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内,包括新建露石混凝土地面、景墙、栏杆、块石台阶等园林工程和新建庭院灯、照明电箱等安装工程。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内,包括新建露石混凝土地面、景墙、栏杆、块石台阶等园林工程和新建庭院灯、照明电箱等安装工程。中标价(元)905872质量标准合格工期项目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工期不超过60天项目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工期不超过60天项目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工期不超过60天项目负责人金旭良金旭良金旭良证书编号B2017723B2017723B2017723备注招标太(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坏高CA7上二33010512024年9月25日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2017-0201)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2.工程地点:黄岩区宁溪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5.工程内容: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内,包括新建露石混凝土地面、景墙、栏杆、块石台阶等园林工程和新建庭院灯、照明电箱等安装工程。6.工程承包范围: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工程。二、合同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项目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工期不超过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万零伍仟捌佰柒拾贰元整(¥905872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2-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3,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等有关规定,本工程的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金旭良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创优目标工程质量创安全文明施工创。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将应拨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资。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另行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九、词语含义-3-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0日签订。月十一、签订地点签订。本合同在台州市黄岩区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签字)张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台州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台政办函(2019)25号)、黄财发(2013)20号文件《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43号)、农民工工资遵照《黄岩区建设领域民工工资管理办法(试行)》(黄政办发(2017)141号)、《关于加快推进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的通知》(黄防欠办发(2018〕1号)、黄防欠办发(2018)10号《黄岩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指导管理》文件执行、黄发改(2018)8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黄岩区建设工程应用预拌砂浆的通知》及黄岩区相关文件规定、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他投标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6-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建建发(2016)144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53号文件、浙建站信[2016]25号、财税[2018]32号、建建发(2018)104号、浙建建发(2019〕92号、台建[2016]52号关于调整民工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以及其他工程造价有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且不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的方案施工)。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合同通用条款(注:如有特殊要求另编列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14天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四)套并附目录清单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须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含危大工程,下同)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7-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或原承诺标准,且修改或优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须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台州市黄岩区宁川东路3号;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陈先生0576-84991195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台州市黄岩区高桥街道坦桥村142号;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张威13505763511。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可视工程实际双方再补充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区域范围内均为场内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现有道路由承包人在确保发包人正常使用及安全的前提下免费使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根据具体-8-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六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价款;(2)1.5%的工程结算价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发包人支付完成最后工程结算付款前,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质量保证金按以下第4方式退回(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是否计息)(2)建筑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30%,质量缺陷保修期后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3)市政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4)其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26-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本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相关损失;属于专用合同条款7.3.2条约定情形的,按该条款约定处理:(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合同价款的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工作所占金额比例为10%以内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变更:10%以外的,由双方协商解决:(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3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27-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2%;(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的10%。(5)工程延误超过了合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30%)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28-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16.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提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通用条款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9-(2)向黄岩大民法院起诉。发包人讼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签字)张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30-第四部分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绿化苗木养护的内容包括:基本工作指一般的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具体如下: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2、灌溉与排水:根据天气、立地条件和树种的抗旱能力,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3、中耕除草:绿地中影响植物景观的直立性杂草和影响苗木生长的各类野生藤蔓,应及时清除,及时清除树木周边生长的杂草,保证树木的正常生长。4、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5、保护措施:及时做到抗旱、防风、防寒。园林绿地在整个养护过程中,应防止人为践踏、碰撞和折损等影响树木生长的行为。在不影响景观条件下,经监理、业主同意后可在树木周围设置栏杆围护。6、草坪养护:养护期满后单纯性草坪纯洁度保持大于95%。混合草坪应达到没有影响景观的双子叶植物和与草坪不协调的木本植物的要求。7、补植: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与原有的接近。-31-8、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9、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32-第五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建设单位(甲方):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乙方):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33-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天章法定伐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乙方监督单位(盖章)甲方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34-第六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无欠薪承诺书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为了切实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公司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的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郑重承诺: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施工所在地主管部门和贵单位关于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工程全部完工,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到位,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若民工工资存在拖欠情况,由我公司承担责任。特此承诺!承诺单位(盖章)2024年月日-35-台州市建设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建设单位: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中标通知书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经采购单位竞争性磋商的招标形式,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7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特此通知。中标通知书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经采购单位竞争性磋商的招标形式,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7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特此通知。中标通知书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经采购单位竞争性磋商的招标形式,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7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特此通知。中标通知书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经采购单位竞争性磋商的招标形式,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7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特此通知。中标通知书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经采购单位竞争性磋商的招标形式,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7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特此通知。工程名称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工程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工程规模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内,包括新建露石混凝土地面、景墙、栏杆、块石台阶等园林工程和新建庭院灯、照明电箱等安装工程。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内,包括新建露石混凝土地面、景墙、栏杆、块石台阶等园林工程和新建庭院灯、照明电箱等安装工程。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内,包括新建露石混凝土地面、景墙、栏杆、块石台阶等园林工程和新建庭院灯、照明电箱等安装工程。中标价(元)905872质量标准合格工期项目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工期不超过60天项目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工期不超过60天项目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工期不超过60天项目负责人金旭良金旭良金旭良证书编号B2017723B2017723B2017723备注招标太(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坏高CA7上二33010512024年9月25日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2017-0201)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2.工程地点:黄岩区宁溪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5.工程内容: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内,包括新建露石混凝土地面、景墙、栏杆、块石台阶等园林工程和新建庭院灯、照明电箱等安装工程。6.工程承包范围: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工程。二、合同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项目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工期不超过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万零伍仟捌佰柒拾贰元整(¥905872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2-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3,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等有关规定,本工程的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金旭良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创优目标工程质量创安全文明施工创。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将应拨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资。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另行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九、词语含义-3-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0日签订。月十一、签订地点签订。本合同在台州市黄岩区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签字)张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台州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台政办函(2019)25号)、黄财发(2013)20号文件《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43号)、农民工工资遵照《黄岩区建设领域民工工资管理办法(试行)》(黄政办发(2017)141号)、《关于加快推进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的通知》(黄防欠办发(2018〕1号)、黄防欠办发(2018)10号《黄岩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指导管理》文件执行、黄发改(2018)8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黄岩区建设工程应用预拌砂浆的通知》及黄岩区相关文件规定、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他投标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6-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建建发(2016)144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53号文件、浙建站信[2016]25号、财税[2018]32号、建建发(2018)104号、浙建建发(2019〕92号、台建[2016]52号关于调整民工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以及其他工程造价有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且不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的方案施工)。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合同通用条款(注:如有特殊要求另编列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14天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四)套并附目录清单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须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含危大工程,下同)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7-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或原承诺标准,且修改或优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须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台州市黄岩区宁川东路3号;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陈先生0576-84991195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台州市黄岩区高桥街道坦桥村142号;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张威13505763511。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可视工程实际双方再补充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区域范围内均为场内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现有道路由承包人在确保发包人正常使用及安全的前提下免费使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根据具体-8-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六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价款;(2)1.5%的工程结算价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发包人支付完成最后工程结算付款前,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质量保证金按以下第4方式退回(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是否计息)(2)建筑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30%,质量缺陷保修期后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3)市政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4)其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26-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本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相关损失;属于专用合同条款7.3.2条约定情形的,按该条款约定处理:(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合同价款的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工作所占金额比例为10%以内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变更:10%以外的,由双方协商解决:(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3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27-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2%;(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的10%。(5)工程延误超过了合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30%)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28-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16.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提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通用条款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9-(2)向黄岩大民法院起诉。发包人讼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签字)张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30-第四部分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绿化苗木养护的内容包括:基本工作指一般的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具体如下: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2、灌溉与排水:根据天气、立地条件和树种的抗旱能力,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3、中耕除草:绿地中影响植物景观的直立性杂草和影响苗木生长的各类野生藤蔓,应及时清除,及时清除树木周边生长的杂草,保证树木的正常生长。4、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5、保护措施:及时做到抗旱、防风、防寒。园林绿地在整个养护过程中,应防止人为践踏、碰撞和折损等影响树木生长的行为。在不影响景观条件下,经监理、业主同意后可在树木周围设置栏杆围护。6、草坪养护:养护期满后单纯性草坪纯洁度保持大于95%。混合草坪应达到没有影响景观的双子叶植物和与草坪不协调的木本植物的要求。7、补植: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与原有的接近。-31-8、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9、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32-第五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建设单位(甲方):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乙方):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33-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天章法定伐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乙方监督单位(盖章)甲方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34-第六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无欠薪承诺书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为了切实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公司黄岩溪绿道西延工程的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郑重承诺: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施工所在地主管部门和贵单位关于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工程全部完工,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到位,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若民工工资存在拖欠情况,由我公司承担责任。特此承诺!承诺单位(盖章)2024年月日-3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道西延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