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项提升改造 展示厅及人才长廊展陈采购合同公告(中国水利博物馆2024)



一、合同编号:11N71781219620243601
二、合同名称:中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TZB-2024090007
四、项目名称:中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水利博物馆
地      址:萧山水博大道1号
联系方式:82863612
供应商(乙方):浙江天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胜路10号华科西溪汇2幢3号门3楼
联系方式:1826714415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633483.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中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60日历天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2633483.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大禹治水和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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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书确认编号:浙财采确2024153764号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中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发包人(全称):中国水利博物馆承包人(全称):浙江天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I签署地点:中国水利博物馆签署日期:202年9月27月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中国水利博物馆承包人(全称):浙江天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中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虫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虫国水利博物馆。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虫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6.工程承包范围:见施工图。二、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设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为:(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叁万叁仟肆佰捌拾叁元整。(小写)¥:2633483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周恬恬。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2(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及设计说明;(8)采购文件(含采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9)投标书(含商务标书及技术标书)及附件;(10)询标纪要及承诺书(如果有);(11)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洽商、有关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证明效力和合同效力的文件或资料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9月27且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本项目公司所在地杭州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叁份。3博发包人: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水博大道1号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胜路10号2幢305-1室邮政编码:311215邮政编码:310023电话:0571-82863666电话:0571-87389758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hztianjun@126.com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清泰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溪支行账号:95050154900000161账号:33050161749500000937施小年135881968084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2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L联系电话:电子信箱:1通信地址:/1.1.2.2设计人:名称:中宇建筑设计院(浙江)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系电话:0571-87964708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国北路707号星汇大厦1105室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等国家、地方其它有关规定。若设计人使用的标准在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外,则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设计文件和招标技术要求。如本项目存在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情况,则由发包人以及相关部门协商而定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详见合同协议书。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5.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发包人提出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1.5.3现场图纸准备6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6联络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如有);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1.7交通运输1.7.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7.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利用现有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的超大件:见设计文件本工程的超重件:见设计文件1.8知识产权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2、发包人7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蒋小军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13588196808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除监理合同(如有)内的授权外,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及外部环境协调,涉及合同价格变更、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重大事项的处理须经发包人确认。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用电已接至施工现场附近,现场施工的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确定时间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或设计交底。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后,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承包人提交人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的,有权不组织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或竣工验收资料完整。若工程验收时,竣工验收资料尚不完整,或不完全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仍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存档备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8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并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将该些资料存档备案。归档资料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并附光盘(含影像资料、图片等)。(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在合同签署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进度计划及当月工程量统计报表,上报发包人核定。②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③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④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成品的所有保护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对于由于其原因所造成的损伤、损害,承包人负全部责任,承担全部费用。对采取的保护措施发生的费用列入措施费;发现损坏应及时抢修,确保在影响范围内的设备、管线的正常使用,并承担有关费用。为此增加的技术措施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因施工不当等承包人原因,发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施工不慎造成第三方人员或房屋、设备等财产损失,一切责任由施工方承担。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实施标化管理和现场公共部位的清洁工作并承担费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清除所有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全部建筑和生活垃圾,达到发包人满意的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性设施费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如承包人不履行,发包人可自行清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⑦所有施工车辆必须按发包人指定的行车路线进出施工场地,承包人必须随时对施工车辆散落在公共道路上的杂物进行清扫,保持道路整洁,避免扬尘。施工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⑧参加发包人召开的与本工程相关的会议,并作好会前有关资料的准备。在保修期内要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属保修责任范围的事项应及时按质检标准修好。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自始至终将安全和质量管理放在首位;除按发包人要求做好安全质量管理外,应采取应急预警措施以确保本项目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以及周边建筑物的安全。.9.⑩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引起第三方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纠纷或第三方向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等,由承包人全权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与发包人无关。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市颁发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若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后果由承包人自负。②文明施工按市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文明施工要求及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执行。3承包人应确保项目质量,确保通过相关专业部门的验收,并积极配合发包方办理有关手续。14上述(包括但不限于)各条款涉及的各类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另行支付。且如果因此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承包人对其递交的变更、签证、结算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不由于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签认免除承包人的责任。3.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3.2.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姓名:周恬恬: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浙2332021202317525建造师执业印章号: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浙建安B(2022)0193996联系电话:18768118835:电子信箱:hztianjun@126.com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胜路10号2幢305-1室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成本控制。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到位率为80%,按每月25天,每天工作8小时考勤),重要施工工序或环节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场,其它管理人员到位率应在100%。如实际到位天数不满足合同约定要求,违约责任详见16.2.1承包人违约情况。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承包人改正,并从结算款中扣除1万元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天从结算款中扣除。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0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中国水利博物馆承包人(全称):浙江天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中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均在保修范围内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本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贰年。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期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化科小y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金乡33013101709925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周恬恬1二级建造师证云谷人才客厅展示厅及人才长廊展陈项目安全员施辰鸿/c类证书/质量员邵莉莉1岗位证1施工员马海兵工程师岗位证1资料员赵峥1岗位证1材料员琚学琴工程师岗位证/其他人员1/26附件3: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项目名称:中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发包人(全称):中国水利博物馆承包人(全称):浙江天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双方就安全管理补充如下条款。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部委、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二、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人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发包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改进。三、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四、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般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消防防火责任制度;考核奖罚制度;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卫生保洁制度;不扰民措施等。五、发包人编制《安全管理计划》和施工作业指导书,向承包人做好安全交底工作。承包人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特殊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所在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发包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实施,发包人应监督承包人实施;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承包人必须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的要求配备足够多数量的现场安全员;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机具、工器具的配备符合有关安全规定要求,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佩带方法符合有关要求,确保配备的消防器械的质量、保管和使用方法、热作业区域的管理规定等符合有关要求。七、承包人保证特种作业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核,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27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八、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的协调监督下与有交叉施工的分包单位间签订《工程承包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九、承包人的临设和施工场区布置应符合发包人关于施工总平面布置的有关要求,即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十、承包人必须在施工区域内设置醒目的警告、警戒、指示等信号,为施工现场提供足够有效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装置。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发包人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变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十一、承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十二、承包人严禁使用未经验收、验收已过期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承包人使用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十三、施工前,发包人督促承包人施工人员办理好临时岗位证等进场手续。承包人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十四、承包人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一经开工,就表示承包人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承包人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十五、承包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场所(除工作需要),不得随意操作阀门、开关等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特殊情况必须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承包人在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复杂地段施工,应增设足够的专业监护人。十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申报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征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十七、承包人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后方能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28十八、承包人在施工中,要注意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要加强现场管理,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每天工作结束后,对施工现场要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和检修工具、施工垃圾等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同时切断施工电源,封闭施工现场,消除安全隐患。十九、承包人应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发包人审批,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参与发包人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二十、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发包人、承包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十一、本工程施工中,承包人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的费用(并包括发包人对建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其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必须按照响应文件中明确的投入使用时间安排予以使用,承包人对该专项费用不得挪作它用,如承包人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上违约,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未使用部分(使用部分应提供相应的发票证明)。二十二、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承包人负责事故抢救的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补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工期、经济等方面的损失。二十三、施工期间,承包人指派胡园园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发包人指派刘新负责联系、检查、督促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二十四、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补充条款,由于违反本补充条款而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事故的,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发包人:承包人:公章)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024年9227日29附件4: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项目名称:中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发包人(全称):中国水利博物馆承包人(全称):浙江天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发包人将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发包给承包人施工,为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特此,甲、乙双方就消防安全管理达成如下条款:一、发包人的主要义务:1、发包人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部委、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消防、防火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2、发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消防规章、规定和制度的要求发出指令,承包人遵照执行;对发包人违背消防规章、规定和制度发出的指令,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或要求发包人改进;3、发包人应为承包人进场后解决消防水源、熟悉现场消防情况、协调各分包单位之间的消防设施等提供帮助;4、发包人人员进入承包人作业现场,应遵守现场的消防管理规定。二、承包人的主要职责和义务:1、承包人必须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2)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动用明火审批制度以及安全检查等各项防火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3)按照有关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4)建立防火台帐;(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相应的消防安全技能;30(6)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适用、有效。2、承包人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部委、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消防、防火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人在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治安卫生等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4、承包人保证特种作业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及时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核。承包人应对其对现场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人员进行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训、教育和交底。5、承包人的临时设施和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应符合发包人关于施工总平面图布置的有关要求,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定位合理。施工场所的易燃、易爆废料要及时处理。承包人应建立仓库管理制度,工地上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须专库专用、专人负责,并建立台帐。仓库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电气设备等。6、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关于施工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配备专职电工,用电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电力规范的要求。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如因施工确需使用电炉时,应征得消防主管人员同意,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监管。严禁将电炉或其它电热设备作取暖用。7、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进行电焊、气割、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冬季施工如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征得消防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8、承包人施工人员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生活做饭、烤火取暖。宿舍区不得设置在在建工程内。宿舍区与危险品仓库相隔距离应符合消防要求,宿舍不能兼为仓库使用。9、承包人在施工中,要注意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要加强现场管理,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每天工作结束后,对施工现场要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和检修工具、施工垃圾等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同时切断施工电源,封闭施工现场,消除安全隐患。3110、承包人应建立消防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编制消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发包人审批,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保证正常运行;参与发包人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1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发生消防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发包人,承包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好标识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和配合事故调查、处理。12、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承包人负责事故的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补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工期、经济等方面的损失。1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非承包人原因发生消防事故时,承包人有义务根据发包人的要求配合支持事故抢救工作,发包人在事后应对此向承包人支付合理的补偿。14、施工期间,承包人指派胡园园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发包人指派刘新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管理承包人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消防安全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1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补充条款,由于违反本补充条款而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事故的,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签字)1K20249月2日,32附件5: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中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发包人(全称):中国水利博物馆承包人(全称):浙江天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包人,发包人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团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承包人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33第三条承包人的责任应当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1(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气(签字)112024年9934.预算执行书确认编号:浙财采确2024153764号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中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发包人(全称):中国水利博物馆承包人(全称):浙江天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I签署地点:中国水利博物馆签署日期:202年9月27月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中国水利博物馆承包人(全称):浙江天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中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虫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虫国水利博物馆。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虫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6.工程承包范围:见施工图。二、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设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为:(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叁万叁仟肆佰捌拾叁元整。(小写)¥:2633483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周恬恬。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2(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及设计说明;(8)采购文件(含采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9)投标书(含商务标书及技术标书)及附件;(10)询标纪要及承诺书(如果有);(11)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洽商、有关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证明效力和合同效力的文件或资料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9月27且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本项目公司所在地杭州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叁份。3博发包人: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水博大道1号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胜路10号2幢305-1室邮政编码:311215邮政编码:310023电话:0571-82863666电话:0571-87389758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hztianjun@126.com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清泰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溪支行账号:95050154900000161账号:33050161749500000937施小年135881968084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2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L联系电话:电子信箱:1通信地址:/1.1.2.2设计人:名称:中宇建筑设计院(浙江)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系电话:0571-87964708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国北路707号星汇大厦1105室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等国家、地方其它有关规定。若设计人使用的标准在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外,则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设计文件和招标技术要求。如本项目存在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情况,则由发包人以及相关部门协商而定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详见合同协议书。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5.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发包人提出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1.5.3现场图纸准备6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6联络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如有);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1.7交通运输1.7.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7.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利用现有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的超大件:见设计文件本工程的超重件:见设计文件1.8知识产权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2、发包人7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蒋小军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13588196808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除监理合同(如有)内的授权外,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及外部环境协调,涉及合同价格变更、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重大事项的处理须经发包人确认。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用电已接至施工现场附近,现场施工的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确定时间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或设计交底。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后,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承包人提交人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的,有权不组织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或竣工验收资料完整。若工程验收时,竣工验收资料尚不完整,或不完全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仍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存档备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8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并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将该些资料存档备案。归档资料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并附光盘(含影像资料、图片等)。(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在合同签署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进度计划及当月工程量统计报表,上报发包人核定。②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③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④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成品的所有保护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对于由于其原因所造成的损伤、损害,承包人负全部责任,承担全部费用。对采取的保护措施发生的费用列入措施费;发现损坏应及时抢修,确保在影响范围内的设备、管线的正常使用,并承担有关费用。为此增加的技术措施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因施工不当等承包人原因,发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施工不慎造成第三方人员或房屋、设备等财产损失,一切责任由施工方承担。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实施标化管理和现场公共部位的清洁工作并承担费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清除所有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全部建筑和生活垃圾,达到发包人满意的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性设施费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如承包人不履行,发包人可自行清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⑦所有施工车辆必须按发包人指定的行车路线进出施工场地,承包人必须随时对施工车辆散落在公共道路上的杂物进行清扫,保持道路整洁,避免扬尘。施工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⑧参加发包人召开的与本工程相关的会议,并作好会前有关资料的准备。在保修期内要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属保修责任范围的事项应及时按质检标准修好。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自始至终将安全和质量管理放在首位;除按发包人要求做好安全质量管理外,应采取应急预警措施以确保本项目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以及周边建筑物的安全。.9.⑩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引起第三方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纠纷或第三方向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等,由承包人全权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与发包人无关。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市颁发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若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后果由承包人自负。②文明施工按市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文明施工要求及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执行。3承包人应确保项目质量,确保通过相关专业部门的验收,并积极配合发包方办理有关手续。14上述(包括但不限于)各条款涉及的各类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另行支付。且如果因此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承包人对其递交的变更、签证、结算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不由于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签认免除承包人的责任。3.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3.2.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姓名:周恬恬: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浙2332021202317525建造师执业印章号: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浙建安B(2022)0193996联系电话:18768118835:电子信箱:hztianjun@126.com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胜路10号2幢305-1室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成本控制。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到位率为80%,按每月25天,每天工作8小时考勤),重要施工工序或环节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场,其它管理人员到位率应在100%。如实际到位天数不满足合同约定要求,违约责任详见16.2.1承包人违约情况。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承包人改正,并从结算款中扣除1万元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天从结算款中扣除。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0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中国水利博物馆承包人(全称):浙江天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中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均在保修范围内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本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贰年。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期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化科小y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金乡33013101709925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周恬恬1二级建造师证云谷人才客厅展示厅及人才长廊展陈项目安全员施辰鸿/c类证书/质量员邵莉莉1岗位证1施工员马海兵工程师岗位证1资料员赵峥1岗位证1材料员琚学琴工程师岗位证/其他人员1/26附件3: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项目名称:中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发包人(全称):中国水利博物馆承包人(全称):浙江天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双方就安全管理补充如下条款。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部委、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二、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人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发包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改进。三、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四、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般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消防防火责任制度;考核奖罚制度;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卫生保洁制度;不扰民措施等。五、发包人编制《安全管理计划》和施工作业指导书,向承包人做好安全交底工作。承包人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特殊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所在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发包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实施,发包人应监督承包人实施;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承包人必须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的要求配备足够多数量的现场安全员;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机具、工器具的配备符合有关安全规定要求,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佩带方法符合有关要求,确保配备的消防器械的质量、保管和使用方法、热作业区域的管理规定等符合有关要求。七、承包人保证特种作业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核,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27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八、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的协调监督下与有交叉施工的分包单位间签订《工程承包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九、承包人的临设和施工场区布置应符合发包人关于施工总平面布置的有关要求,即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十、承包人必须在施工区域内设置醒目的警告、警戒、指示等信号,为施工现场提供足够有效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装置。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发包人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变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十一、承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十二、承包人严禁使用未经验收、验收已过期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承包人使用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十三、施工前,发包人督促承包人施工人员办理好临时岗位证等进场手续。承包人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十四、承包人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一经开工,就表示承包人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承包人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十五、承包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场所(除工作需要),不得随意操作阀门、开关等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特殊情况必须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承包人在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复杂地段施工,应增设足够的专业监护人。十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申报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征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十七、承包人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后方能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28十八、承包人在施工中,要注意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要加强现场管理,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每天工作结束后,对施工现场要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和检修工具、施工垃圾等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同时切断施工电源,封闭施工现场,消除安全隐患。十九、承包人应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发包人审批,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参与发包人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二十、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发包人、承包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十一、本工程施工中,承包人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的费用(并包括发包人对建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其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必须按照响应文件中明确的投入使用时间安排予以使用,承包人对该专项费用不得挪作它用,如承包人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上违约,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未使用部分(使用部分应提供相应的发票证明)。二十二、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承包人负责事故抢救的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补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工期、经济等方面的损失。二十三、施工期间,承包人指派胡园园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发包人指派刘新负责联系、检查、督促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二十四、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补充条款,由于违反本补充条款而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事故的,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发包人:承包人:公章)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024年9227日29附件4: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项目名称:中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发包人(全称):中国水利博物馆承包人(全称):浙江天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发包人将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发包给承包人施工,为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特此,甲、乙双方就消防安全管理达成如下条款:一、发包人的主要义务:1、发包人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部委、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消防、防火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2、发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消防规章、规定和制度的要求发出指令,承包人遵照执行;对发包人违背消防规章、规定和制度发出的指令,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或要求发包人改进;3、发包人应为承包人进场后解决消防水源、熟悉现场消防情况、协调各分包单位之间的消防设施等提供帮助;4、发包人人员进入承包人作业现场,应遵守现场的消防管理规定。二、承包人的主要职责和义务:1、承包人必须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2)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动用明火审批制度以及安全检查等各项防火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3)按照有关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4)建立防火台帐;(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相应的消防安全技能;30(6)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适用、有效。2、承包人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部委、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消防、防火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人在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治安卫生等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4、承包人保证特种作业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及时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核。承包人应对其对现场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人员进行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训、教育和交底。5、承包人的临时设施和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应符合发包人关于施工总平面图布置的有关要求,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定位合理。施工场所的易燃、易爆废料要及时处理。承包人应建立仓库管理制度,工地上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须专库专用、专人负责,并建立台帐。仓库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电气设备等。6、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关于施工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配备专职电工,用电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电力规范的要求。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如因施工确需使用电炉时,应征得消防主管人员同意,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监管。严禁将电炉或其它电热设备作取暖用。7、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进行电焊、气割、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冬季施工如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征得消防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8、承包人施工人员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生活做饭、烤火取暖。宿舍区不得设置在在建工程内。宿舍区与危险品仓库相隔距离应符合消防要求,宿舍不能兼为仓库使用。9、承包人在施工中,要注意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要加强现场管理,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每天工作结束后,对施工现场要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和检修工具、施工垃圾等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同时切断施工电源,封闭施工现场,消除安全隐患。3110、承包人应建立消防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编制消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发包人审批,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保证正常运行;参与发包人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1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发生消防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发包人,承包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好标识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和配合事故调查、处理。12、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承包人负责事故的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补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工期、经济等方面的损失。1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非承包人原因发生消防事故时,承包人有义务根据发包人的要求配合支持事故抢救工作,发包人在事后应对此向承包人支付合理的补偿。14、施工期间,承包人指派胡园园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发包人指派刘新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管理承包人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消防安全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1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补充条款,由于违反本补充条款而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事故的,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签字)1YK20249月2日,32附件5: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中国水利博物馆“大禹治水”“大运河”展项提升改造项目发包人(全称):中国水利博物馆承包人(全称):浙江天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包人,发包人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团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承包人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33第三条承包人的责任应当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1(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气(签字)112024年993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展项提升改造 展示厅及人才长廊展陈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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