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石流治理工程 混凝土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松潘县自然资源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32242024000085-1
二、合同名称:松潘县进安镇下窑沟泥石流治理工程
三、项目编号:N5132242024000085
四、项目名称:松潘县进安镇下窑沟泥石流治理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松潘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四川省松潘县进安镇北街
联系方式:15928314908
供应商(乙方):重庆市二零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290号附1号第8层
联系方式:159285372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松潘县进安镇下窑沟泥石流治理工程
1(项)
¥2,324,000.00
¥2,324,000.00
通过修建一座拦沙坝和一座沉砂池,减小泥石流对下方群众安全的威胁,施工需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验收通过。
合同金额: 2,32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贰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履约地点:松潘县进安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松潘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08日
松潘县进安镇下窑沟泥石流治理工程-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2242024000085-1履约地点:松潘县进安镇签订地点:松潘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时间:2024年09月19日采购人(甲方):松潘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人地址:四川省松潘县进安镇北街供应商(乙方):重庆市二零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290号附1号第8层-第1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松潘县进安镇下窑沟泥石流治理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2242024000085)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松潘县进安镇下窑沟泥石流治理工程2.工程地点:松潘县进安镇3.项目编号:N51322420240000854.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单价(元):2,324,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2,324,000.00品目编码B05060000品目名称混凝土工程采购标的松潘县进安镇下窑沟泥石流治理工程工程范围松潘县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贰万肆仟元整(¥2,324,000.00)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和规范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合格2.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施工质量规范。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贰万肆仟元整(小写金额:2,324,0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陆万伍仟元(¥65000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万(¥1600000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万(¥500000元);(4)暂列金额:无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第2页-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859,200.002024-12-20重庆市二零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2395,080.002024-12-31重庆市二零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369,720.002025-12-20重庆市二零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保期满日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五、项目经理姓名:王庆锦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渝1502014201510951证书专业:建筑工程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6)暂列金额:(7)评审报告;(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第3页-权益”的有关要求。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所有隐蔽部位。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工程质量保证期为:工程终验合格后1年。质保期间工程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及时派人进行维护。承包人不及时维护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维护,所需费用先由质保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担。十、违约责任19.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支付承包人因此造成延误开工的损失;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支付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机械停置及窝工损失;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支付拖欠款的违约金每天万分之二。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19.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总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全部财产损失,并负责工程施工质量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不顺延。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提交松潘县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09月19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松潘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_2024年9月19日____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8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__4_份,乙方执__4_份。甲方:松潘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乙方:重庆市二零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程先生,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董永龙地址:四川省松潘县进安镇北街,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290号附1号第8层-第4页-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松潘县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账号:100344314240010011,账号:50001093600050004060签订时间:2024年09月19日,签订时间:2024年09月19日-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泥石流治理工程 混凝土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